㈠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什麼程序
一、農村信用社個人小額貸款流程:
1、農戶信用等級評定。主要根據農戶基本情況、資產負債狀況、生產經營狀況、信譽程度等指標進行測評。農戶信用等級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三個檔次。
6、按期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二、申請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借款人簽字的貸款申請書 ;
2、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財產共有人同意貸款意見書 ;
4、借款人夫妻雙方職業、收入證明、家庭財產狀況等資料(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產權證明、車輛行駛證等);
5、借款人穩定住所的證明(房產證及最近三個月以內水、電、煤氣等單據);
6、借款合同。
拓展資料
農村信用社貸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農村信用社貸款與民間借貸雖然都是借貸行為,但本質上是不一樣的,最根本的區別是,從農村信用社貸款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如果借款人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民間借款就不一樣了,法律對民間借貸的保護是有條件的,比如民間借貸的利率,如果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就不受法律保護。
㈡ 農村商業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書面申請、審查推薦、承諾擔保
㈢ 銀行貸款審批的流程
銀行貸款審批流程如下(供參考):
一、貸款的申請
1、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2、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3、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4、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
5、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6、信用社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信用等級評估 ,信用社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三、貸款調查 ,信用社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四、貸款審批 ,信用社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五、簽訂合同 ,信用社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六、貸款發放 ,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七、貸後檢查 ,信用社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八、貸款歸還 ,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資料摘自:網路經驗)
㈣ 農村信用社還貸款流程
農村信用社貸款還不上,將造成的後果包括:
1、個人信用里留下不良信用記錄,直接影響到借款人日後貸款;
2、產生罰息。在原本貸款負擔的基礎上,再增加一筆罰息的經濟負擔;
3、會有官司;
4、對於有抵押物做抵押的情況,在經法院允許後,貸款銀行還可將抵押物拍賣,用以償還借款人欠下的資金。
(4)農村銀行貸款流程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社貸款特點
信用社貸款的特點信用社經營的主要業務是農村信貸,其業務手續和技術操作與國家專業銀行基本一致,因此,國家專業銀行關於農村信貸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在信用社同樣適用,也同樣具有約束力。
但是,由於信用社的性質、地位、作用等與國家專業銀行不同,因而在貸款的具體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貸款對象的廣泛性信用社的貸款對象涉及農村各種所有制、各個領域,它包括: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繹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
當然,由於信用社的性質決定其貸款支持的重點是農業生產,其它只能在滿足農業生產資金有餘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㈤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條件以及流程
一、貸款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貸款用途明確合法;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在農村信用社開立活期存款賬戶,能提供農村信用社認可的有效保證、抵(質)押擔保;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3、個人生產經營貸款,除符合上述條件外,不得用於以下用途: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已列入我行社限制類、淘汰類客戶的經營;資本市場投資;清償不良金融債務。
二、貸款流程:
(1)信用等級評定。主要根據貸款人的基本情況、資產負債狀況、生產經營狀況、信譽程度等指標進行測評。一般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三個檔次、
(2)核定信用額度。根據信用等級評定結果、資金需求情況及信用額度申請,由農村信用社核定相應等級的信用貸款限額。
(3)發放貸款證。
(4)借款申請。申請貸款時,持貸款證、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便可申請辦理信用額度內的貸款。
(5)貸款發放。農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請後,由信貸專櫃人員(或門櫃人員)審查後簽訂合同,填制借款借據,隨後可按規定支用貸款。
(6)按期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5)農村銀行貸款流程擴展閱讀
信用社貸款的特點信用社經營的主要業務是農村信貸,其業務手續和技術操作與國家專業銀行基本一致,因此,國家專業銀行關於農村信貸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在信用社同樣適用,也同樣具有約束力。但是,由於信用社的性質、地位、作用等與國家專業銀行不同,因而在貸款的具體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貸款對象的廣泛性信用社的貸款對象涉及農村各種所有制、各個領域,它包括: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繹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當然,由於信用社的性質決定其貸款支持的重點是農業生產,其它只能在滿足農業生產資金有餘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貸款經營的靈活性信用社貸款經營的靈活性,是指信用社在黨和國家政策、法令和計劃指導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則獨立自主地經營信貸業務,充分發揮民間借貸作用,誘導農村資金合理流動。
㈥ 關於農村信用社貸款流程
一、貸款的申請。借款人向當地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請。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種類的貸款須提供有關資料。
⑴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⑵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⑶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⑷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⑸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⑹信用社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信用等級評估。信用社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三、貸款調查。信用社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四、貸款審批。信用社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五、簽訂合同。信用社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六、貸款發放。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七、貸後檢查。信用社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八、貸款歸還。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信用社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信用社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