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每個銀行都能辦嗎
一、辦理流程:
借款人預約(預填寫)——受理網點受理(審批、名下房產查詢、徵信查詢)——通知過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領取抵押證及通知放款——銀行放款。
二、辦理場所:
1、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
2、如申請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
(1)上海住房個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符合國家及本市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的條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資金;
4、當前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6個月),且沒有未終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約定、住房公積金提取支付租金約定及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約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與還款意願;
6、具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或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7、必須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產權人並能夠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相關合同或者證明文件、身份證明、首付款證明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材料;貸款用途為購房的,所購買的房屋必須為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8、能夠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9、符合市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共同借款人的條件:
(1)購買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必須為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已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得作為共同借款人;
(2)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的配偶、父母、子女及產權共有人。
Ⅱ 上海公積金貸款是怎麼一個申請流程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貸款流程:
擔保公司網點簽約—>受理審批—>交易中心辦抵押登記—>銀行放款—>資料辦結。
貸款申請
第十條(貸款申請受理人)
上海市住房擔保機構(以下簡稱擔保機構)受市公積金中心委託具體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擔保機構應當在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
貸款申請人對不予貸款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訴,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十一條(委託受理合同)
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擔保機構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應當與擔保機構簽訂委託合同。委託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委託雙方當事人名稱;
(二)委託的事項;
(三)公積金繳存信息、貸款信息的使用;
(四)受理質量的考核;
(五)委託的費用及支付的條件、時間、方式;
(六)委託的期限;
(七)違約責任;
(八)當事人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准予貸款決定書內容)
准予貸款決定書應當載明貸款申請人可以貸款的金額及貸款的期限。
第十三條(登記輪候)
市公積金中心應對准予貸款決定書進行編號登記,登記在先的貸款申請人原則上比登記在後的貸款申請人先獲得公積金貸款資金。
第十四條(輪候時間)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從辦理貸款登記申請手續至獲得公積金貸款資金的間隔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但由於貸款申請人原因或者由於辦理借款擔保手續導致時間超過三個月除外。
前款規定的貸款申請登記日期是指擔保機構受理貸款申請經審查後簽發准予貸款決定書的日期。
第十五條(簽訂貸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貸款申請人應在准予貸款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手續。由於貸款申請人原因,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未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的,准予貸款決定書失效。貸款申請人應重新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准予貸款決定書失效時,市公積金中心委託受理查詢的機構對己登記的編號予以及時注銷。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配偶雙方貸款的限制)
配偶一方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
由於貸款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積金繳存而後又一次性地補繳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不屬於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形。貸款申請人必須自補繳之月起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六個月的,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單位一次性全額補繳所有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視同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共同貸款對象的條件)
貸款申請人的配偶、同戶成員作為住房公積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參與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但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無公積金還貸債務並且無尚未還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二)貸款額度計算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且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前款規定的同戶成員是指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與貸款申請人屬同一戶籍且時間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親。雖實際居住但不屬同一戶籍的,或者雖屬同一戶籍但同一戶籍時間在一年以下的,不屬於同戶成員。
第九條(其他債務)
《貸款管理辦法》及本細則規定的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是指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債務,或者雖未進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債務。
前款規定的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情形包括:
(一)債務人有違約的事實;
(二)債務人已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促成債權人提起訴訟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可能性的;
(三)債務人投資失敗或有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到該債務的履行能力而造成違約的可能性;
(四)債務人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失去穩定的經濟收入致使違約的可能性增加;
(五)其它能證明債務人違約可能性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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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資金支付與償還
第十六條(儲存余額的確定)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以擔保機構受理貸款申請前一月的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實際數額為依據。
第十七條(首期付款)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部分或全部支付購房首期款。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為零的,不能獲得公積金貸款。
第十八條(貸款資金支付的時間與方式)
受託貸款銀行應當根據公積金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條件將所貸的住房公積金以貸款申請人購房款名義劃轉給房屋出售人在銀行開設的售房款專戶內。
第十九條(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其公式為:
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第二十條(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其公式為:
第n個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1+(還款月數-n+1)×月利率]
第二十一條(貸款資金的歸還)
借款人應當在前兩條規定的還款方式中選擇一種還款方式,並在合同履行期限內不作變動。
第二十二條(用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以自己或者以其配偶、同戶成員、非同戶直系血親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根據《貸款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受託貸款銀行在代為辦理上述人員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提取手續時,應將上述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直接沖抵借款人的公積金的還款余額。用住房公積金沖抵還款余額的,不受本細則第23、24條規定的限制。
借款人在貸款申請時提出用第一款規定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在公積金貸款合同中約定,並由受託貸款銀行於每年第一季度根據前款規定要求辦理;借款人在還款期間提出用第一款規定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於每年第一季度提出申請,由受託貸款銀行根據前款規定要求辦理。
第二十三條(貸款本息的部分提前償還)
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貸款的,應在原貸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後。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提前償還的金額不得少於原貸款合同約定的6個月的還款額。
第二十四條(部分提前還款的利率和期限)
借款人部分提前還清未到期公積金貸款余額的,應與受託貸款銀行商定部分提前還清後剩餘的貸款余額的還款期限,此還款期限應短於原貸款合同約定期限的剩餘期限。貸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還貸期限加上確定的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確定。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仍採取與原貸款合同約定的相同的償還方式償還,受託貸款銀行應重新為借款人計算每月還款額。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按月償還本息的計算公式為:
R=Pr×I×(1+I)n(1+I)n-1
(公式中Pr為提前還貸後的貸款本金余額;n為商定後的剩餘貸款的還貸期限;I為重新計算還貸時原貸款已還月數加上n後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月利率)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按月償還本金的計算公式為:
第n個月還款額=本金金額還款月數×[1+(還款月數-n+1)×月利率]
Ⅲ 上海公積金在別的地方進行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異地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本行政區域內且在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異地貸款戶購買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評估報告(3份)。
Ⅳ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有哪些
1.繳存時間: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滿足足額正常繳存公積金金達到一定時間,有的地區要求6個月(含),有的要求12個月(含),各地會有差異。
2.貸款人年齡:貸款人年齡與貸款年限之和小於70歲
3.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6、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Ⅳ 上海純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一、上海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1、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二、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場所: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如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組合貸款。三、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受理網點受理——簽約——審批——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放款。四、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受理機構收到《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以下個問題:1、在辦理純公積金貸款時,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2、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需要用現金補足超安置費的,超安置費部分是否可以申請純公積金貸款?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申請純公積金貸款,除需要滿足普通商品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外,還需經動遷組的書面同意,且所購房屋能夠辦理抵押登記。如果是屬於動遷安置性質的,且房屋轉讓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類處於限制轉讓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
Ⅵ 申請上海公積金貸款必須滿足什麼條件!
您好,目前上海招行只受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即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所需費用時,其不足部分向銀行申請住房商業性貸款。申請此貸款的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參加住房公積金並正常繳納的職工,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
2.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
3.經我行查詢後確定無不良信用記錄;
4.已經簽訂購買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預售合同;
5.已支付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購買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20%,購買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30%。
(註: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Ⅶ 上海公積金貸款怎麼申請需滿足哪些條件
上海公積金貸款怎麼申請?需滿足哪些條件?今天小編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下相關知識。
一、上海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
二、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場所:
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如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組合貸款。
三、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受理網點受理——簽約——審批——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放款。
四、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限:
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受理機構收到《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以下個問題:
1、在辦理純公積金貸款時,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
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
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
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
2、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需要用現金補足超安置費的,超安置費部分是否可以申請純公積金貸款?
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申請純公積金貸款,除需要滿足普通商品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外,還需經動遷組的書面同意,且所購房屋能夠辦理抵押登記。
如果是屬於動遷安置性質的,且房屋轉讓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類處於限制轉讓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0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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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上海市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第二章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配偶雙方貸款的限制)
配偶一方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
由於貸款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積金繳存而後又一次性地補繳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不屬於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形。貸款申請人必須自補繳之月起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六個月的,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單位一次性全額補繳所有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視同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共同貸款對象的條件)
貸款申請人的配偶、同戶成員作為住房公積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參與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但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無公積金還貸債務並且無尚未還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二)貸款額度計算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且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前款規定的同戶成員是指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與貸款申請人屬同一戶籍且時間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親。雖實際居住但不屬同一戶籍的,或者雖屬同一戶籍但同一戶籍時間在一年以下的,不屬於同戶成員。
第九條(其他債務)
《貸款管理辦法》及本細則規定的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是指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債務,或者雖未進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債務。
前款規定的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情形包括:
(一)債務人有違約的事實;
(二)債務人已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促成債權人提起訴訟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可能性的;
(三)債務人投資失敗或有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到該債務的履行能力而造成違約的可能性;
(四)債務人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失去穩定的經濟收入致使違約的可能性增加;
(五)其它能證明債務人違約可能性的事實。
Ⅸ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
您好,具體能貸多少是要看個人資質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