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間借貸年利率24%一36%法院怎麼判決
1、法律規定的最高年利率可以看作是24%,24%以下受法律保護。
2、24%-36%之間的利率,需要雙方協商是否償還。
3、36%以上的利率,法律不予承認,借款人可以不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貸款年利率24法律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Ⅱ 年化利率24%合法嗎
年化利率24%合法。
超過24%,不超過36%都是合法的,具體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貸款年利率24法律擴展閱讀
年利息分類:
1、年利息24%以內的,也就是坊間所謂的二分利。國家法律予以保護。也就是說如果你欠別人1000元錢,利息約定24%,那麼一年後的本息合計為1240。也就是一年240元利息。如果你不還錢的話,對方可以去法院起訴你。法院會給與支持。
2、年利息>24%<36%年利息大於24%,小於等於36%的,也就是坊間說的三分利。根據現在規定,這部分為自然債權,也就是國家法律上不保護,但是承認可以有這個債權,如果你作為債務人償還了這種利息的,然後以相反理由請求法院判決債權人退回這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如果你借高利貸的利息是三分利,那麼,如果你因為害怕而負擔了利息,國家不會支持你請求宣布這部分利息無效或者請求退還利息的。
3、年利息>36%的部分,國家不予承認,不予保護。屬於非法部分。舉例子,比如你借1000元,年息37%,到期之後,24%的部分國家予以保護和支持,也就是你要還這個240的利息。
至於到36%的部分的利息,是你們雙方自己解決,國家不予支持和保護,也就是120元。但是對於剩下最後那1%的部分的利息,國家明令規定屬於無效利息。也就是最後那1%你即便還了也可以要求對方返還。也就是10元錢。
Ⅲ 法定利率超過24%受法律保護,是怎麼計算的
你房貸每個月都是還同樣的錢,那麼你就是選擇等額本息的方式,每個月還的是固定的利息和本金,不會把本金扣除,他算了總的錢產生的利息!如果你選另一種本額等息,那麼就是第一個月還的錢就扣除出去,第二個月的利息就少點,但是第一個月還的很多!
Ⅳ 網貸年利息超過24%不還,法律保護嗎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的若干問題辦法規定,民間借貸法定最高利率規定如下:借款雙方應當約定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的24%,出款方約定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前提是必須在人民法保護下。另外,借貸款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的36%將不受法律保護,同時借款人可以要求出款人返還之分的超年年利率36%的一部分利息,這種情況人民法院是准許。也就是說,在24%的利息是受保護的,超過了24%又沒到36%的利息就屬於是自然債務,就是給了不用還,沒給的不能再要取,超過36%的一本分一律不受保護,可以算是高利貸。貸利息超過36%則不受法律保護。
民間借貸可以是有償(有息借款)也可以是無償(無息借款)的,是否有償(有息)由借貸雙方約定,年息36%內受國家法律保護,超過36%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拓展資料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民間借貸只有雙方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否則,一律視為無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Ⅳ 民間借貸年利率等於24%的受法律支持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此,若不存在其他制式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年利率只要不超過36%是屬於有效的,出借人可要求貸款人支付相關利息。
Ⅵ 借貸利率年息百分之二十四保護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不超過24%的利息均受保護;超過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債務,給了的不用還,沒給的不能再要;超過36%的部分一律不保護。
(6)貸款年利率24法律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還具體列舉了民間借貸合同應當被認定為無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Ⅶ 年利率超過24%,合法嗎
不合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貸款年利率24法律擴展閱讀
借貸雙方約定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間的利息。
從上述的法律條文沒有直接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間的如何處理,但是可以從條文中推論出,如果出借人沒有支付利息的,最高按年利率24%計算利息,如果已經支付的利息,則最高按年利率36%計算。
例如,甲向乙借款100元,月利率3%(折算年利率為36%),利息每月支付為3元,對於乙已經支付的利息,則可以按3元利息收取。
當甲違約未按期歸還本金導致乙向法院起訴請求償還本息的,則約定的月利率3%不受法律保護,最多按月利率2%(折算年利率為24%)計算,即每月最多支付2元利息。
因此,在這一區間的,是適用年利率24%的上限,還是適用年利率36%的上限,主要取決於借款人是否已經支付了利息,借款人沒有支付的利息,則適用年利率24%的上限;
借款人已經支付的利息,則適用年利率36%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