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上海交的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嗎
異地購房提供材料可提取。
提取流程:
1、需要向繳存公積金的管理中心(上海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辦理異地貸款的申請,工作人員會確認你的申請所述信息是否屬實,確認無誤之後,工作人員將為你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持身份證、購房合同、異地貸款使用證明等資料前往老家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資料,工作人員會審核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與此同時,上海的管理中心會對你的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委會)是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監督檢查本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能。
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並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勞動保障、民政、人事、工商、房地資源、統計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三條住房公積金由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可以在國家規定的最低繳存比例基礎上浮動確定。每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月繳存最高限額,由市公積金管委會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全面、准確掌握單位及其職工的相關信息,督促單位依法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注銷等手續。
工商、勞動保障和統計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單位及其職工的相關信息。
第六條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未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職工被新單位錄用後,新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和轉移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啟封等手續,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辦理,經督促單位在十日內仍不辦理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二十日內予以辦理。
⑵ 在上海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嗎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⑶ 上海交的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嗎
從2018年9月1號起就可以了,具體如下: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在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在本市申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者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外省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在外省市申請的公積金貸款。
第十一條 本市繳存職工需要在外省市申請公積金貸款,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或者首次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可以向本市公積金中心各區管理部申請開具繳存使用證明。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3)用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擴展閱讀:
取得異地貸款以後,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 本市繳存職工取得異地貸款的,本市公積金中心對其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如下管理:
(一)本市公積金中心對繳存職工及其配偶進行標識,並根據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反饋的信息建立本市繳存職工異地貸款台賬;
(二)本市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存續期間,本市公積金中心暫停受理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公積金貸款申請;
(三)異地貸款出現逾期的,在接到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通知後,本市公積金中心應當配合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
(四)本市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存續期間,因勞動關系變動等原因離開本市,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已轉入其他城市公積金中心的,本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⑷ 使用上海公積金在外地貸款買房可以嗎
1、首先要確認兩地是否能夠互認公積金異地購房。
2、如果確認,需要在公積金繳納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一份異地繳存公積金證明和一份最近12個月的繳存明細,切記需要蓋章;
3、還需要找到可以接受異地公積金購房的樓盤,找到後先交房子的首付款(這個時候得到的是首付款票據,不是購房合同),接下來准備公積金貸款所需的材料,大概有收入證明(在單位開)、婚姻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勞務關系(公司開)、徵信報告(各大城市的中國人民銀行列印)和前面開具的兩份公積金的材料等,其他材料每個城市可能略有不同;
4、材料齊全後,填寫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根據每個城市審批表的細節,補充相應的材料,大多都是身份證復印件等這一類的;
5、簽購房合同,也可採用郵遞的方式,這個上面除了簽字,還要蓋私章,一式六份,如果不是面簽一定要仔細閱讀每一份合同的內容,有疑問弄清楚再簽字,完成後郵遞給顧問,接下來就等待銀行和購房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面簽;
6、面簽:面簽是必須本人到場的,如果是夫妻,那麼雙方都必須到場,不能委託。面簽除了確認你本人的購房意願,還簽貸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等;
7、最後就是等待放款通知,放款時間一般在面簽後1-4個月左右,放款後,取回你的購房材料,包括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貸款憑據、抵押合同和公積金使用情況的回執單,必須注意的是該通知單應該交給公積金繳納地的公積金繳存地管理中心,切勿丟失,其它材料自己保存。
⑸ 上海公積金繳還異地貸款
不可以,
不過,在上海繳納住房公積金,想在外地購房,並想在當地貸款,需要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如當地需要提供你在上海繳存公積金的證明,可以申請上海公積金中心開具你的《繳存證明》。
⑹ 現用上海住房公積金在異地貸款購房,今後能否在上海用公積金貸款
有些地方的政策是可以的,比如在江門,佛山,東莞,珠海,惠州等幾個城市購買公積金可以在廣州貸款買房。
⑺ 上海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省使用嗎
上海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
1、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3、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7)用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擴展閱讀:
上海公積金貸款,只能等購房後,攜帶房產證和有關發票到上海公積金提取地以現金方式提取出來。註:一定要在拿到房產證6個月之內。
公積金的提取流程:
1、申請人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出申請;
2、申請人遞交公積金提取資料;
3、審核: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網點辦理提取審核。
4、領取公積金提取回執單;
5、放款。
職工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在審核後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需要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社保卡,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戶口本,如代辦一定要是配偶或直系血親,需帶本人六份材料另加代辦人身份證和關系證明,如果有特殊情況需由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由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⑻ 上海公積金可以還外地房貸嗎
不可以。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 上海公積金的提取條件之一:非合作銀行提取還貸提取公積金,其申請范圍是購買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無住房公積金債務、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且已在未與市公積金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 擔保貸款 業務委託合作協議》的商業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主貸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
(8)用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擴展閱讀:
目前上海全市范圍內還沒有接到正式實施異地貸款的文件。若您在上海繳納住房公積金,想在外地購房,並想在當地貸款,需要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如當地需要提供您在上海繳存公積金的證明,上海公積金中心可以為您開具《繳存證明》。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⑼ 上海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嗎
若您需要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具體信息請您詳詢中行當地營業網點,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