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1上海首套房贷款新政策
1.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以居民家庭名义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时,首付比例不低于35%。
上海购房贷款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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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贷款的总体原则:认房又认贷,有贷款记录,再次购房就是二套房,全国贷款记录网上可查。
一是商业贷款。
(1)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本市无住房、无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二是公积金贷款。
(1)购买第一套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第二套改良型购房,首付比例为普通商品房50%,非普通商品房7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升1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员工家庭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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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人用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由40倍降至30倍,补充公积金由20倍降至10倍。
(5)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将每月还款额降低到工资基数的40%以下。
上海限购政策
1.上海单身:限购第二套。
沪籍已婚:限购第三套。
三是非沪籍。
(1)已婚家庭在上海只能有一套,单身限购。
(2)夫妻双方必须至少至少一人的社会保障或个人所得税,并在购房前63个月缴纳60个月。
② 上海公积金政策2016 在上海交公积金,在异地买房可以贷款吗
如您在上海市缴纳的公积金,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时间和金额)即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二.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 2016年11月29日起 注:借款人购房合同网签时间在2016年11月28日(含)之前的按原有政策执行。 1、首套住房的认定:借款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包括没有以借款人或以配偶身份作为共同借款人方式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1)已婚借款人,婚前与父母共有房产的,借款人和配偶可以各有1套共有住房不计入名下住房; (2)未婚借款人,与父母共有住房的,借款人可以有1套共有住房不计入名下住房; (3)借款人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仍认定为首套住房。 2、第二套公积金改善型住房两类情况: (1)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名下无住房、有1次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 (2)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名下仅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范围仅限于借款人家庭)不高于35.5平方米,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1次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 注:与公积金购房贷款合并申请的大装修贷款次数不计入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使用次数。 3、符合以下情形的,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1)已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借款人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借款人。 (3)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名下已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 2015年8月4日至2016年11月28日(含)执行以下政策: (1)首套住房的认定:对于名下无商业、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商业、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 注:套数认定依据,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父母共有1套产权住房,或借款人与其配偶婚前各自与父母共有1套产权住房,可认定为查询到得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产。即借款人与父母婚前共有一套住房可不算套数,配偶与其父母婚前共有一套住房亦可不算套数,一个家庭极端情况可剔除两套住房,与父母婚前共有的认定根据结婚证日期晚于产权证日期认定。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房不超过1套,也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产。(套数认定下同) (2)公积金改善型二套认定:对于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且人均居住面积满足低于35.1平米的要求,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可参照公积金首套房贷执行。 由于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请您办理时详询贷款经办机构。
③ 上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最高能贷多少
上海地区公积金贷款,认定为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④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额度是多少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个人买房子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借款人是城镇户口;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是需要去工作单位去开具的,一般都是由人事部门负责。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朋友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已经处于离职状态,或者刚去新公司不久,这样的情况下银行一般是不会同意你的贷款请求的。所以想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在贷款之前好不要轻易换工作。
2、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的填写要求:工资金额要如实填写,填写金额以实发工资为准;一定要加盖单位工资主管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印章的主体名称须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名称相一致;证明出具时间为申请日当月或上月;收入证明尽量使用打印件,以免出错。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可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⑤ 一张图看懂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11月28日,为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对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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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2021上海公积金贷款细则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二、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场所: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如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三、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受理网点受理——签约——审批——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放款。四、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受理机构收到《房地产抵押权登记证明》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以下个问题:1、在办理纯公积金贷款时,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进行认定。2、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需要用现金补足超安置费的,超安置费部分是否可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除需要满足普通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外,还需经动迁组的书面同意,且所购房屋能够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是属于动迁安置性质的,且房屋转让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类处于限制转让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行?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又有什么不同呢,今天就给大家一一详细列出了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就不会再有类似的疑问了。
上海发布公积金购买经适房贷款细则,规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请经适房及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配偶和经适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实用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贷款条件:
(一)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二)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共同借款人) 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筹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第五条(贷款金额的确定) 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后累加,具体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标准确定。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第六条(补充还款人) 当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补充还款人的申请。补充还款人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经补充还款人本人同意,并由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还款。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除按现行贷款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
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补充还款人的,还应提供补充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原件)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第八条(贷款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担保机构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及办理工作。
第九条(贷款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受理审核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贷款受理单位审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材料。
(二)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准予贷款的,由贷款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并向受托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由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四)若借款申请人对贷款受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贷款受理单位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议。
第十条(合同签订)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托银行、保证人等应当以面签形式签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实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机构作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足额抵押给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
第十二条(贷款风险防范) 贷款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核;贷款管理部门应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监督;贷款担保机构应根据业务委托的要求,做好贷款担保及贷款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贷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20%以上房款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除贷款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提取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留足一定余额以确保其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_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 _本实施细则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实施时间) _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⑦ 2021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央行上海总部与上海银监会联合发布上海楼市个人住房贷款调控政策,其中二套房利率上浮10%。文件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 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 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上述情况利率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202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1014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二、缴存比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等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三、月缴存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月缴存额上下限(具体见附表)。(一)2021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102元。(二)2021年度月缴存额下限: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执行。
五、办理注意事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各单位在完成2021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以选择以下渠道及时办理年度基数调整:1.单位可以从6月起登陆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办理申报,待月缴存上下限公布实施后完成调整,单位可以登录平台查询结果。单位在7月登陆平台办理基数调整的,可以实时查询结果。2.单位也可以从7月起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基数调整专栏办理。3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还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基数调整专栏办理。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数据共享,企业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单位完成年度基数调整后应当及时汇缴7月的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因需要可以变更缴存比例。
⑧ 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 首套房最高可贷80万
申请办理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需要走哪些程序?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呢?小编为您整理成以下几点内容。
据悉,上海个人公积金贷款,购房者购买首套房时,一人参与贷款最高可贷40万,两人及以上最高可贷款80万。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四)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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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上海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你如何看待此政策
上海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你如何看待此政策?上海这次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的改革,其实是一项非常有益的改革措施,因为这可以极大的缓解上海市内的住房压力,使一些上海工作的年轻人回流到其他地方,或者回流到自己的城市进行发展。这项改革措施算得上是一件比较灵活的措施,能够得有效的解决上海住房压力的问题,希望能够以后能够在全国推广。
一,地区资源分配在我国的发展过程当中,一直都会有着这么一个问题,那就是地区资源分配并不均匀,地区贫富差距过大,所以这些资源该如何的合理进行分配,就成了我们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这样的问题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从点到面,希望上海的这次试点改革能够获得成功,并向全国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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