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什么条件
1、已开立农村信用社账户。
2、有稳定的收入。
3、信用良好,无违规记录。
4、符合信用社其他规定。
拓展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社(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由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县联社与单个信用社的关系,就相当于总行与支行的关系。
一个县里有县联社,一开始县联社归中国农业银行管;1996年之后又归中国人民银行管;1999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又逐步组建了地(市)联社,县联社又归地(市)联社管;2003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退出,取消地(市)联社,把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省政府又成立了省联社,省联社管着县联社。
到此为止,从经济和法律角度讲,每家县联社都相当于一家独立的银行(企业),实际所有人是省政府,省内的县联社共同入股,组建了省联社,所以省联社其实还是县联社的“儿子”;从行政角度讲,每家县联社又都是一个管理信用社的行政部门,而省联社又是最高行政部门,所以省联社是县联社的“老子”。因为行政上的地位更高,所以导致经济上省联社也成了县联社的实际管理者。
㈡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1、信用贷款,也可以被称之为无抵押贷款,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贷款类型,这类贷款一般主要是面向与信誉好并且是有还款能力的人群,对于借款人还需要要求其长期居住在信用社辖区内的农村户口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这类贷款额度一般是比较低的。
2、保证贷款:一般有两种类型,分别是农户联保贷款以及工职联保贷款,对于农户联保贷款是具备一定风险性的,对于贷款不仅仅需要承担自己所借款的贷款还需要承担其他联保成员的负债担保。而对于工职联保贷款一般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一般你只需要找一个其工作稳定以及收入稳定的工职人员为你做担保,那么一般都是可以拿到贷款的,对于工职人员一般要求是事业单位,相对其他贷款来说这类贷款要更加便捷快速一些,只要确定工职人员愿意为你做担保。
3、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即拿你名下有权处分的财产,到信用社做抵押,就可以拿到贷款。贷款金额是按抵押物价值比例发放的,比如你的抵押物值50万元那么一般情况下信用社同意放给你的贷款不能超过25万,而且手续相对要繁锁,附加费用也很高,质押贷款就是用自己或借来的存折,或股金拿到信用社做为抵押的办理方式。这种贷款的好处是利率一般较低,而且信贷员不会做太多的贷前调查,但是如果能借到存折,应该也能借到钱。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㈢ 2022年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第一条为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的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信用社支农作用,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第三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用农户贷款证。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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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管理
第十条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
第十一条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台账。
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十二条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第十三条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
贷款期限
第十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特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绝收的,可延期归还。
第十五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
借款用途
第五条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划款人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第六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济贷款;
(三)农机具贷款;
(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信用额度
第七条信用社成立农户资信评定小组。小组由信用社理事长、主任、信贷人员、部分监事会成员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农户资信评定、贷款额度确定步骤: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二)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及所在地社员代表或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第九条农户资信评定分优秀、较好、一般等信用等级。
“优秀”等级的标准是:①三年内在信用社贷款并按时偿还本息,无不良记录;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以上。
“较好”等级的标准是:①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基本不欠贷款;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级的标准是:①家庭有基本劳动力;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定标准、评定方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依据农户信用等级核定,最高额度由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县(市)联社商定。
㈣ 个人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有哪些
个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条件是,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有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以及贷款的数额、期限合理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㈤ 农村信用社对农户贷款证有哪些管理措施
一是对农户贷款证定期进行年检,审验农户有没有将贷款证出租、 出借或转让行为;贷款证有效期到期后,有没有继续使用;农户的信用等级和贷款限额是否发生变化等。当农户贷款证出现贷款逾期、 违法、 违规使用情况时,农村信用社将收回该农户贷款证,当农户信誉程度发生变化时,农村信用社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换发农户的贷款证,变更农户的信用评定等级及相应的贷款限额。
二是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发放,一户一证。以户为单位设立持贷款证农户登记台账,记录贷款证发放、使用、收回情况。
三是加强对农户贷款证的内部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违反规定发放、使用、收回贷款证的行为,严肃处理违规人。
农户贷款证是一种农户贷款的信用凭证,当农户需要贷款时,持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在核定的限额内可以到农村信用社信贷专柜直接办理。
㈥ 二十年前借的农村信用社贷款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对逾期的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可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从借款人准备金存款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并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质押贷款发生逾期,可依法处置作为贷款权利凭证的有价证券,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借入季节性再贷款,不按本办法规定单独建立台账和未全额用于增加农业贷款的,人民银行可提前收回再贷款;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