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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发布时间:2022-01-05 09:18:56

1. 山西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等政策及流程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广利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消费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贷款条件贷款条件贷款条件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能够按规定的缴存基数、比例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 具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3)借款人需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其所提供收入的50%

(4)能够提供公积金认可的贷款担保

(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贷款条件贷款条件贷款条件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能够按规定的缴存基数、比例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具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3)借款人需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其所提供收入的50%。

(4)能够提供公积金认可的贷款担保

(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利息贷款利息

贷款利息贷款利息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水平执行,目前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33%,5年以上年利率为3.87%。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若遇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期限档次利率。

贷款偿还

贷款偿还贷款偿还贷款偿还 目前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月还款额逐月递减;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须到委托贷款的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免收违约金和手续费,且无额度限制。

贷款服务

贷款服务贷款服务贷款服务 单位统一组织10人以上贷款或借款人遇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中心将会同银行、担保等相关部门,提供上门联办贷款服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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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太原市的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多少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水平执行,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

贷款期限为1年的,按合同利率标准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若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期限档次利率。

3. 太原市个人审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啥手续 最好详细点

太原招商银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贷款的申请资料:
(1)购买商品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
(2)购买经济适用房:大《房屋所有权证》或《所建工程的基建计划》、《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3)拆迁安置房: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的决定、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房屋征收补偿的协议书原件
(4)购买二手房:《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
(5)发生房屋装修:装修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6)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4. 启动四级响应!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原先0.8倍

7月28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启动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提出近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措施,自7月31日起执行

具体措施包括: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7)15号)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

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40%

三、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在其根据本通知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中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

四、本通知自7月31日起执行。职工属以下情形,可按原政策执行: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完成签署的购房合同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二)购买存量房,户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五、本通知由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铁路分中心参照本通知执行。

5.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哪些新内容

调整一: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需按住房消费行为的品种支付给相关银行账户(售房单位或开发企业销售账户、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六城区范围内)、商转公贷款银行专用账户),2018年9月30日后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不再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

调整二:

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已全额付清房款的购房职工提交的住房公额金贷款申请。购买商品房时间按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间》签约时间确定。

解读: 根据本条规定,缴存职工9月30日后购买住房并已经全额付清房款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为了维护缴存职工权益,避免政策给调整前已经按中心原执行的政策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带来不便,我们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设定缓冲期,9月30日以前全额付清房款购买住房、同时购房时间在贷款申请之日前三年以内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购房时间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调整三:

停止受理本地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行政辖区范围外购买住房的贷款申请。

解读: 根据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的,不能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在异地购房的,可以在我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后直接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四:

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时间按照购房人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协议签署时间确定。

解读: 为了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市公积金中心等五部门与2018年5月16日下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方案》并针对开发企业阻挠、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目前,大部分开发企业不再拒绝购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必先申请商业贷款然后三个月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既节省了缴存职工重复办理贷款的时间,又不必支付至少三个月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差,减少了费用。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可直接持公积金中心认可的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需要在公积金中心相关分理处进行咨询和办理。同时,该条款设定缓冲期,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并于9月30日前办理了商业贷款并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时间限制,该调整对9月30日前办理了商业贷款的缴存职工没有影响。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时间按照购房人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协议签署时间确定。另外,如果缴存职工在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遭到开发企业拒绝,可向公积金中心12329热线进行投诉。

调整五:

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以在交易过程中由买卖双方在太原市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申请为主,停止受理2018年9月30日后已完成交易过户的六城区范围内二手房贷款申请。交易过户时间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日期确定。

解读: 为了提高二手房贷款的办理效率,公积金中心上半年与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税务局、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联合组建了“太原市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并对原有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实现了二手房交易和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步受理、审批同步推进和资金同步到位,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可以在服务大厅直接在交易环节申请公积金贷款来支付购房资金。在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是大大减少了交易过户和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间,二是避免了买房人按照以前流程需要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经过约2个月的磨合,目前办理流程已经基本完善。同时,为了不影响已经按照旧流程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的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设定政策调整缓冲期,缴存职工9月30日前购买二手房并已经完成交易过户手续并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规定可到中心城区各分理处办理。过户时间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日期确定。

调整六: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具备预抵押条件的,应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

6.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2021-2022年山西公积金贷款条件,2021山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2021山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山西公积金贷款额度。 太原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属山西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5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太原公积金贷款额 评估价或成交价较低者的60%(按照现行贷款额度执行);月还款额不得超出家庭工资总额的50%。

a、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月供不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b、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c、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5倍)×缴存时间系数

太原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四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五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

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山西公积金查询 山西公积金贷款 山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山西公积金提取 山西公积金缴存比例 山西五险一金查询 山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山西住房公积金汇缴 山西公积金缴存证明 山西住房公积金转移

7. 房贷利率持续走高以半年,到目前为止太原的银行房贷利率是多少

只要稍微了解过房市的人应该都知道,在过去的半年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的房贷利率一直都居高不下,让不少想要买房的人望而却步。在此前的时候,央行又公布最新一期的LPR报价,在这个报价之中,其中1年期的LPR是3.85%,5年期以上LPR都是4.65%。事实上,从央行在四月份实施新政以来,1年期和5年期LPR已经在连续十七个月的时间里维持持平的状态了。

总而言之,从现在的市场上来看,全国各都在收紧贷款政策,太原也不例外,太原的房贷利率大概是5.35%左右。

8. 山西省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是多少

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年限 年利率

五年以下(含) 2.75%
五年以上 3.25%

9. 太原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3月30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对该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相关规定自4月1日起执行。

10. 太原市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2021年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规定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当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或因抵(质)押物减值,灭失等原因,需变更原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时,借款人可向原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承贷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借款人申请变更担保方式、提供或追加新的抵押物的,新的抵押物应按要求进行评估,贷款余额与新的抵押物价值之比不得大于70%,且新的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应长于剩余贷款期限。用于抵押的物品只限于太原市具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的房产。所有权人不限于借款人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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