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所得税 购房贷款和 租房在是否可以同时申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购房贷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标准为1000元,而租金扣除标准是800~1500元,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⑵ 租房和房贷哪个免税多
个人所得税租房和房贷哪个退税多,主要是看每月租金是否大于1000元。如果租金高于1000元,选择租房专项附加扣除更为划算。如果租金低于1000元,选择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更为划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包括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不能享受租房专项附加扣除。
⑶ 2019新个税租房抵扣和房贷抵扣分别享受吗
此个税是指你卖房子的时候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卖出价-买入价-合理费用)x20%。合理费用包括按揭贷款利息、装修费(按比例)、评估费等,但必须发票齐全。想少交税,难啊。
⑷ 房贷和租房可以同时抵个税吗
房贷和租房不可以同时抵扣个税,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4)上海租房和贷款退税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为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⑸ 税人在上海工作,住房在其他省市,是不是可以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租房扣除
答:税人在上海工作,住房在其他省市,事实应该是可以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租房扣除。
⑹ 2020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选择住房租金还是住房贷款利息
在主要工作地有自有住房的,不允许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的话,要求这个贷款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月份是从还款月份开始,就是5月开始。
⑺ 个税专项扣除房租2000和贷款100万哪个扣的多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是根据实际交的租金或贷款利息扣除,规定了扣除金额,贷款无论是多少,扣除限额为1000元,而房租租金则规定了800元/月~1500元/月不等,按所在的城市划分,具体是:
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也就是说,在购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只能选择一项的时候,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贷款扣除标准规定是1000元/月,无论贷款多少,都是扣除1000元,而所租住的城市如果是第(一)所列举的城市,扣除标准是1500元,并不是你自己实际支付的利息或租金。
⑻ 父母有贷款买房我有租房可以申报退税吗
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申请,退费业务,具体情况还要看你租房合同
⑼ 2019退税同年又租房又有房贷能退吗
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了,请问贷款房,打贷款有税吗?买房款是可以退税的,最长可以退240个月,也就是20年,可以放心的去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