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从农村上大学毕业在合肥一家企业上班户口转为合肥市的请问农村土地我可以继续确权吗
1.户口转不回去了.也转不到原来老家户口簿上,【农村迁入城市容易,反之很难】
2.最多回迁到当地镇上,且户口也变成城市户口了,单独户口簿了
....老家父母土地什么的就......
㈡ 请问一下老铁们安徽省合肥市农村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证但没有在上面盖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你没盖房不能算拆迁,所以不能有拆迀补偿,而可以得到土地争用费。
㈢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后,若物权人去世,土地怎么处理
如果物权人去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
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如果是家庭人口全部消亡的农户承包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具体要以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因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政策规定,由发包方提出申请,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物权人去世后的确权登记(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为例):
1、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其承包土地全部收归集体经济组织;
2、承包户个别成员死亡、外嫁、外地入赘以及因读书、服役、服刑或其他原因户籍外迁的,均不影响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得强行收回承包土地;
3、二轮承包后,户主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以现有户主姓名登记并发证。
《土地承包法》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央部署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主要目的是:依法健全土地用益物权登记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个人权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同时,也是为了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奠定基础。
㈣ 安徽农村小额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精神,改进和加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总行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所辖地区执行。
各分支行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并切实加强监管。农村信用社县联社要制定具体落实办法,以方便社员、方便农民,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要抓紧组织实施。
各分支行要注意收集有关情况,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总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的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信用社支农作用,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第三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用农户贷款证。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第二章 借款人及借款用途
第五条 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借款人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第六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济贷款;
(三)农机具贷款;
(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第三章 资信评定及信用额度
第七条 信用社成立农户资信评定小组。小组由信用社理事长、主任、信贷人员、部分监事会成员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 农户资信评定、贷款额度确定步骤: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二)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及所在地社员代表或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第九条 农户资信评定分优秀、较好、一般等信用等级。
“优秀”等级的标准是:①三年内在信用社贷款并按时偿还本息,无不良记录;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以上。
“较好”等级的标准是:①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基本不欠贷款;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级的标准是:①家庭有基本劳动力;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定标准、评定方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依据农户信用等级核定,最高额度由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县(市)联社商定。
第四章 贷款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条 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
第十一条 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台账。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十二条 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第十三条 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贷款期限与利率
第十四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特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绝收的,可延期归还。
第十五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行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㈤ 1980年合肥效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㈥ 合肥蜀山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合肥蜀山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是2018-10-26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北四楼。
合肥蜀山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04MA2T68T65B,企业法人谢公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合肥蜀山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农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产权收储与处置;土地开发及投资;农村危房改造;农业种植;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农产品收购、存储及销售;农业品牌策划及推广;农业观光旅游项目规划、建设及运营;民宿设计、建设及运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旅游资源开发;农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蜀山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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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挂户合肥现想迁回农村田房都有新政策出来了能迁回吗
是的,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了。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
1、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
例如父母为农村户口,但自己是没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的未婚人员,只需提供未婚证明等材料,就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了。
2、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
由于上大学时,将户口迁出农村了,但是在城市没有找到工作,居住场所也不稳定或者想回到农村创业的,提供毕业证明、未就业证明等,申请户口迁移。
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在城里没有稳定工作和住所,自己在农村有宅基地,但长期在农村生活的,只要提供房屋和土地的相关证明,经过当地派出所核实之后,可以将户口迁回原来所在地。
4、自愿被征地可以回农村
有些被征地的农民在城市没有生活来源,生活艰苦,这类自愿回农村的失地人员得到村集体允许后方可迁回
5、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
如果一方在城里没有固定工作等,另一方户口在农村,并且有宅基地,只要提供结婚证明等,就能申请将户口迁回了。
6、原籍农村的达到退休年龄,无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解散的非农业户口人员
当下的农村正值土地、宅基地确权的关键时期,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宅基地的免费使用权都与农村户口挂钩。
㈧ 合肥买房政策是怎样的哪个区限购啊
合肥买房政策如下,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政务区、滨湖新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限购。
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
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合肥市2016年下半年每月居住用地供应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亩,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在商品住房价格较高、波动较大的区域,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在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政务区、滨湖新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以及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取得居住用地价格超过当地历史最高成交单价(或楼面地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8)合肥农村土地贷款扩展阅读:
“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
中国历史上,唐朝卖房“先问亲邻”;明清限购:禁止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
2017年3月份以来,河北涿州、保定、张家口,安徽滁州,海南三亚,浙江嘉兴嘉善县,江西赣州等三四线城市纷纷启动限购或提升首付比例。 2017年12月,限购令入选2017年民生热词榜。 2018年3月16日,“3·17”限购一年北京楼市回归理性 新房销量减半。
分布城市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徐州),安徽省(合肥),浙江省(杭州,温州,宁波,金华,绍兴,舟山,台州,衢州)。
华南地区:广东省(广州,佛山,深圳,珠海),福建省(福州,厦门),海南省(海口,三亚)。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济南,青岛),河北省(石家庄),山西省(太原),河南(郑州)。
中南地区:湖南省(长沙),湖北(武汉),贵州省(贵阳),广西省(南宁),江西省(南昌)。
西南地区:四川(成都),云南省(昆明)。
西北地区:陕西(西安),甘肃(兰州),青海(西宁),宁夏(银川),内蒙(呼和浩特),新疆(乌鲁木齐)。
东北地区: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辽宁(沈阳,大连)。
㈨ 合肥房产可以抵押贷款吗
合法的房产理论上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手续,银行同意后,既可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9)合肥农村土地贷款扩展阅读: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贷款种类,保证贷款安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条 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