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无需担保人
不用担保人借贷者需要提供一定的财力证明才可以的。
B. 信用社贷款一定要担保人吗
信用社担保贷款分为三种:1、保证贷款;2、抵押贷款;3、质押贷款。
1、保证贷款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保证人为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指贷款合同内规定的贷款本息和由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保证人还必须承担由贷款合同引发的所有连带民事责任。
2、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器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3、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优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C. 没有担保人可以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吗
需要看当地信用社规定是否需要担保人出面,一般信用社贷款需要满足条件:
年龄在18-65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自愿接受贷款发放机构对其账户资金的监督;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约偿还贷款的能力;
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D.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1、需要的,一般农村的小额贷款是需要担保人的,借贷者需要满足贷款的要求。
2、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1)对借款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如果对所借金额无法进行偿还,审批过程中,信审人员会对所借金额进行重新评估,把风险掌握在可控的范围内。
(2)具有工商部门办理的年检手续,两类人除外,自然人和无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
(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农村信用社贷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过高的负债会导致信审员为了规避风险而放弃放款。
3、对于农户本分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含65)。
(2)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南阳新野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无需担保人扩展阅读: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人首先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含),且到借款期限只是年龄不可超过65周岁;借款人拥有能够偿还贷款金额的能力,并且具有偿还本息的意愿;借款人必须对于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具备,能为自己的所有行为负责;
借款人每月有一定收入,且月收入高于农村信用社最低收入标准;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借款人品行良好,没有任何犯罪或者不良情况的记录;
借款人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并有一定的存款;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没有金额巨大的外债;农村信用社其他要求。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偿还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本质特征是贷款,偿还性是信贷资金的第一原则。它既不同于一般商业金融的贷款,也有异于国外的一些机构捐助性资金的运作,更不同于财政资金的扶贫补贴。因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高收贷率是维持其贷款活动的持续不间断进行的最根本前提。
2、信用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服务的基本对象是因贫困而缺少抵押物和担保人但诚信度较高的农户群体,如果沿袭商业金融的保证制度或采取变相的抵押担保方式作为贷款风险的控制手段,就不能体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特征,其服务性也就失去意义。
3、投向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用于低收入农户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简单再生产和小规模扩大再生产的资金供给,以及他们小额的生活消费资金。
因此,一般的农业生产企业、加工运输企业、工商贸易企业、乡镇企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供给对象,农村信用社也不应凑零为整对一些已形成规模化和专业化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4、方便性: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从申贷到放贷有一套较严格的程序和手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做到"手续简便",就要真正落实小额贷款证的总额控制、授期有效,随时存取、柜台办理的信贷承诺。
5、自主性:农村信用社不仅是小额信用贷款的经营主体,更是小额贷款风险唯一承担者,按照决策和风险责任统一的原则,贷款授权的期限、利率、额度应由农村信用社作出最终的决策,其它行政主体不能干预,也不能在相关政策和制度上设置间接障碍。
6、"三公性":为防范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和防止发放主体"内部人"控制,在对农户信用等级和贷款风险评估时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由村党政组织、农户代表、信用社员工组成的评估小组是符合农村实际而也有利于"三公",把评级"原则、标准、程序、条件"公开,有利于评估监督,有利于把非市场价格的资金合理均衡地配置到农村的低收入群体。
7、量力性:中国各农村信用社的运作环境差异性大,资金供应关系很不均衡,有的地区农村信用社对负债依存度很高,但负债源又不足,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因此要按照各信用社负债能力和自身的资产规模量力而行,关键是要搞好集约经营,提高小额信用贷款的营销质量。
E. 在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除了需要担保人,还需要什么条件
有啊,你可以去申请邮政贷款,有个公务员担保可以贷5W块,两三天就能拿到钱。如果不懂可以问我啊。
还有你可以去申请信用卡
F.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条件以及流程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列入我行社限制类、淘汰类客户的经营;资本市场投资;清偿不良金融债务。
二、贷款流程:
(1)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贷款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一般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信用额度。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
(4)借款申请。申请贷款时,持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随后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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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贷款经营的灵活性信用社贷款经营的灵活性,是指信用社在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和计划指导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诱导农村资金合理流动。
G. 农村信用社2000年的时候个人信用贷款:不用担保人也不用按指印,不用本人签字就可以拿到贷款吗
这个具体查银行资料,这个不可能的,你不承认贷过款就可以,可能是银行把资料弄丢了,还有可能是骗子,
H. 农村户口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一万元以内没担保人无抵押能贷得到吗
我可以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一万元,没担保人,也无抵押能不能够贷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