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开发银行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哪些
1、主动转换:符合转换条件的,截止2020年11月10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自己在线上申请和操作定价基准转换,从前面提到的两种定价基准中任选一种,每个人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转换成功后不能进行更改,新的利率从12月21日起正式执行。
2、批量转换:要是没有在11月10日截止前主动转换,银行会在11月11日到15日批量转为按LPR定价。要是想转固定利率的,只能在批量转后在11月16日到12月15日这段时间提出异议申请撤销,将定价方式变为固定利率,同样只有一次机会,新的利率12月21日起生效。
国家开发银行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是将原来的利率转化为LPR利率,也就是可以将名下处于转换范围的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转换为上年12月发布的最新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的浮动利率(减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或者转换为“与上年12月发布的最新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相等的固定利率”。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国家开发银行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将于2020年12月21日生效(即转换后的利率将于2020年12月21日起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本次定价基准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基准利率定价的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国家助学贷款不转换。
(1)国家利率管理贷款定价扩展阅读
浮动利率转换LPR是借贷期内可定期调整的利率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Loan Prime Rate,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央行2019年新推出的机制,LPR每月公布一次,可升可降。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LPR,加点数值确定后固定不变。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B. 国家标准贷款利息在多少之间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利率定价可归纳以下五种类型:1、政策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些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农民创业担保基金贷款中的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这类贷款都执行基准利率,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中的比重较低。2、效益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般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等,这类贷款的利率较高,农信社一般都上浮50%以上,而且这类贷款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占比较高,是农村信用社主要利息收入来源。3、竞争型定价:主要集中在服务区域内的黄金客户,是农信社主动营销的贷款,这类企业一般都是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效益较好、资金流动性较强、资金结算量较多,也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这类企业贷款的利率一般不上浮或少上浮。4、优惠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以农村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单质押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贷款、在农信社入股资金远远大于贷款金额的等,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上浮的幅度不超过20%,属于俗称的“优惠利率”。5、市场型定价: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是不固定的,随市场行情变化而随时调整,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并根据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核定的额度内(即20000元以下)和期限内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应具备什么条件?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种养专业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种、养经营活动,并由可靠的收入。4、家庭中必须具有懂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有什么规定?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和安排次序是:1、种养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为肥料、农药、种苗、种子、饲料等贷款。2、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贷款。3、农机具贷款,为耕牛、抽水机、脱粒机及其他小型农用机械等。4、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程序是:1、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2、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3、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4、农户凭贷款证在核定的额度内可一次或多次向信用社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是怎样核定的?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在评定信用等级和额度时要根据当地信贷人员或有威信的社员代表、村民小组的意见及村委会提供的情况评定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核定不同的贷款额度,每年核定一次,最高额度20000元。农户资信评定分为几种信用等级,其等级标准是怎样?各等级信用贷款额度是多少?答:农户资信评定等级的标准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1、“优秀”等级的标准是:⑴目前无欠贷款或已还清所有到期贷款。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⑶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2、“较好”等级的标准是:⑴有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已欠贷款余额在3000元以下,能按期交清利息。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3、“一般”等级的标准是:⑴家庭有基本劳动力,农户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⑵已欠贷款以额2000元以下,不拖欠上年利息。4、“较差”等级的标准是:⑴家庭有基本劳动力,但不善于经营管理。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左右,欠贷款余额在1000元以下,并且未能交清上年利息。5、各等级的信用贷款额度:“优秀”为20000元,“较好”为10000元,”“一般”为5000元,“较差”的暂不发信用证。农户领到贷款证后,应如何办理贷款?答:农户领到信用证后,需要贷款时,可凭贷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信用社办理贷款,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用贷款额度和期限一次或多次发放贷款,或由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贷款利息从发放贷款立借据之日起计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和利率有何规定?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而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每月(季)结息一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否实行户主制?此外还有哪些规定?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实行户主制,一户只能申请一个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证,此外还有以下规定:1、农户不得冒用他人姓名贷款以及跨区多头贷款。2、贷款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如有发现,即取消小额贷款资格。3、贷款发放后,农户应自觉接受信贷员的咨询,或检查认真执行借款合同的规定,不得随意拖欠贷款本息或转移贷款用途,如有违反,信用社可停止发放新贷款,并强行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知识问答——农村金融新知识丛书·山东 》图书目录】 一、金融基本知识1 办理金融业务主要注意哪些事项?2 为什么办理金融业务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3 为什么要保管好办理业务的回执?4 怎么维护自己的金融消费者权利?5 怎样判断哪些是合法的金融机构?6 怎样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7 怎样计算存、贷款利息?8 为别人提供担保时,应注意什么问题?二、主要信贷产品简介(一)贷款基本知识9 什么是借款人?10 借款人有哪些权利?11 借款人有哪些义务?12 什么是贷款人?13 货款人有哪些权利?14 贷款人有哪些义务?15 农村信用社贷款按期限分有几种?16 短期贷款的贷款期限是多少?17 中长期贷款的贷款期限是多少?18 借款人在贷款时怎样确定贷款期限?19 贷款人根据需要可以随意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吗?20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是怎样规定的?21 贷款到期后怎样计算贷款利息?22 贷款方式、用途、期限不同,执行的贷款利率也不同吗?23 哪种贷款利率最低?(二)质押贷款简介24 什么是质押贷款?25 哪些东西可以用来质押?26 怎样办理权利质押贷款?27 办理质押贷款还要交持续费吗?28 存单在质押期内,存单所有者可以申请农村信用社支付存款利息吗?(三)抵押货款简介29 什么是抵押贷款?30 哪些东西可以贷款?31 怎样办理抵押贷款?32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可以使用吗?33 抵押物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吗?(四)保证贷款简介34 什么是保证贷款?35 保证人承担哪些责任?36 怎样办理保证贷款?37 人人都可以作保证人吗?(五)消费贷款简介38 什么是消费贷款?39 申请消费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三、存款业务品种简介四、信通卡业务简介
C. 国家银行贷款利率是多少
若您是想了解贷款基准利率,请您打开以下网址(http://www.cmbchina.com/CmbWebPubInfo/CDRate.aspx?chnl=cdrate)了解一下。
所在城市若有招行,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
D. 有人知道贷款其他利率定价规定吗
第一条 为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贷款利率定价行为,提高贷款综合收益和市场占有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企业类贷款是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第三条 确定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本原则。
1、成本、效益和风险匹配原则。贷款利率的确定与所付出的资金成本、费用成本、承担的风险和目标利润相匹配,体现对风险溢价的覆盖,实现利益最大化。
2、市场化定价原则。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业务发展、同业竞争策略进行灵活调整。通过科学有效的定价方法,切实提高定价能力,并逐步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使贷款利率定价管理适应市场需求、具备市场竞争力。
3、依法合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4、规范管理原则。企业贷款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授权、方法对贷款进行定价,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 定价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企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体系由联社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客户经理部二级机构组成。
联社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为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及修改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组织执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审批未按利率定价执行的贷款等。
客户经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利率定价管理政策,在权限范围内合理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
第三章 定价流程
第五条 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联社执行的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期限贷款利率,并随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 浮动幅度的确定。
1、联社贷审会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浮动幅度的浮动指标和浮动系数值及权重指标,如有需要,也可随时调整;
2、客户经理部客户经理通过担保方式、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入股情况、贷存比例、借新还旧贷款占比、企业(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用状况等六个方面来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其中担保方式是基础,首先由担保方式确定其基本浮动幅度,再由其余几个因素逐个计算出浮动幅度后综合确定贷款利率。
第七条 贷款定价的确定。客户经理部客户经理按照定价方法确定贷款执行利率,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执行利率的,上报联社贷审会审批。
第四章 定价方法
第八条 联社贷款利率实行法定贷款利率加浮动利率的定价办法,其利率分为基本浮动贷款利率和最终贷款利率,公式是:基本浮动贷款利率=法定贷款利率×(1+浮动幅度),最终贷款利率=基本浮动贷款利率+浮动值。
第九条 企业贷款利率的基本浮动幅度。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按贷款担保方式不同可分为非担保公司保证贷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设备抵押贷款、存单(账户)质押贷款和其它质押贷款,其利率在相应档次基础利率上分别上幅110%、58%、66%、95%、0%和50%。
第十条 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其它确定指标。
1、企业资产负债率:依据其贷款申请上月数据计算,分为30%以下(不含)、30(含)-50%(不含)、50(含)-70%(不含)、70%(含)以上四个类别,其浮动值。
2、企业入股情况:企业入股余额与贷款余额之比越高,其向下浮动值越大,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浮动值=-×入股金额÷贷款余额。
3、企业在我联社的贷存比例:是指企业在联社近1年内月均存款(开户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月数计算)与贷款余额之比,贷存比占比越高贷款利率上浮值越低,贷存比分为20%(含)以上、15%(含)-20%(不含)、10%(含)-15%(不含)、5%(含)-10%(不含)、5%(不含)以下五个类别,其浮动值。
4、借新还旧贷款占比:是指企业借新还旧贷款余额与贷款余额之比,借新还旧贷款占比越高贷款利率上浮值越高,借新还旧贷款占比分为50%(含)以上、30%(含)-50%(不含)、10%(含)-30%(不含)、10%(含)-0%(不含)和0%五个类别,其浮动值分别为%、0.5和0%。
5、企业(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可以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违约次数计算,未办理贷款业务的视同没有违约记录,企业(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用状况分为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1次、不良记录1次(不含)以上三个类别,其浮动值。
E. 简述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原则
1、成本
银行提供信贷产品的资金成本与经营成本。如前所述,资金成本有历史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 两个不同的口径,后者更宜作为贷款的定价基础。而经营成本则是银行因贷前调查、分析、评估和贷后跟踪监测等所耗费直接或间接费用。
2、风险含量
信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银行需要在预测贷款风险的基础上为其承担的违约风险索取补偿。
3、贷款期限
不同期限的贷款适用的利率档次不同。贷款期限越长,流动性越差,且利率走势、借款人财务状况等不确定因素愈多,贷款价格中应该反映相对较高的期限风险溢价。
4、目标盈利
在保证贷款安全和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银行会力求使贷款收益率达到 或高于目标收益率。
5、竞争态势
银行应比较同业的贷款价格水平,将其作为本行贷款定价的参考。
6、客户关系
贷款通常是银行维系客户关系的支撑点,故银行贷款定价还应该全面考虑客户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
7、存款补偿余额
银行有时会要求借款人保持一定的存款余额,即存款补偿余额,以此作为发放贷款的附加条件。存款补偿余额实际上是一种隐含贷款价格,故而与贷款利率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开发出了若干贷款定价方法,每种方法体现着不同的定价策略。
F. LPR定价是什么意思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指:由18家报价行完成报价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并发布的利率,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自2019年8月20日起,LPR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点30分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
(应答时间:2020年3月6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G. 简述银行贷款定价的一般原则
贷款定价原则
(1)利润最大化原则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作为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始终是其追求的主要目标。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主要的传统业务,存贷利差是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因此,银行在进行公司贷款定价时,首先必须确保贷款收益足以弥补资金成本和各项费用,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2) 扩大市场份额原则
在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要求生存、求发展,必须在信贷市场上不断扩大其市场份额。同时,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也必须建立在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的基础上。影响一家银行市场份额的因素非常复杂,但贷款价格始终是影响市场份额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一家银行贷款价格过高,就会使一部分客户难以承受,而最终失去这部分客户,缩小银行的市场份额。因此,银行在进行公司贷款定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同业、同类贷款的价格水平,不能盲目实行高价政策,除非银行在某些方面有着特别的优势。
(3) 保证贷款安全原则
银行贷款业务是一项风险性业务,保证贷款的安全是银行贷款经营管理过程的核心内容。除了在贷款审查发放等环节要严格把关外,合理的贷款定价也是保证贷款安全的重要方面。贷款定价最基本的要求是使贷款收益能够足以弥补贷款的各项成本。贷款成本除了资金成本和各项管理费用外,还包括因贷款风险而带来的各项风险费用,如为弥补风险损失而计提的呆账准备金、为管理不良贷款和追偿风险贷款而花费的各项费用等。可见,贷款的风险越大,贷款成本就越高,贷款价格也应越高。因此,银行在进行公司贷款定价时,必须遵循风险与收益对称原则,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4) 维护银行形象原则
作为经营信用业务的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就必须守法、诚信、稳健经营,要通过自己的业务活动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不能唯利是图。在贷款定价中,要求银行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货币政策、利率政策的要求,不能利用贷款价格搞恶性竞争,破坏金融秩序的稳定,损害社会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