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归属怎么规定的
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问题分为四种情形: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贰』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当事人已故没有个人财产,家属能否拿回房产证
此代款虽存在瑕疵,但,此房应做做适当分割后,确定结果.(请当)
『叁』 农村宅基地户主死亡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那么宅基地户主死后,可以继承 吗?
公号神州土地:
空中楼阁是不存在的,房子肯定是建在土地上,如果没有土地,房子就是一堆钢筋水泥混凝土,毫无价值。
根据法律规定:
1、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只能在集体中交易。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售、出租住房的,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3、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具有农民福利的性质。
4、村民在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世代使用,没有时间限制(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继承人而言)
5、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公民的遗产包括房屋。
农村宅基地继承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
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承。
3、不与继承人一起生活,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的,但不符合宅基申请条件的(比如自己申请了宅基地),不可以继承。
4、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
5、城市居民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
重点来了!
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
如果父母去世,房子没倒塌,是可以继续住的。
房子坏了,修缮一下,是可以继续住的。
如果在父母去世之前修建的房子,是可以继续居住的。
所以只要房子还能住,就可以做为自己的财产继承了,但是宅基地无法继承,没有推倒重建的权利。
『肆』 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确权后是可以作为贷款凭证和抵押贷款用吗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的特点,同时,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
1.宅基地具有身份性
从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考察,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农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居民无权取得宅基地。
2.宅基地的使用具有福利性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取得宅基地,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带有明显的福利分配色彩,承载了相当程度的社会保障功能。
3.以户为单位配置
宅基地通常依村民的申请取得,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以户为单位配置,根据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宅基地面积。村民因结婚或
者其他原因分户另过,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于原有的宅基地便不再享有权利。由此可见“户”的概念在宅基地相关法律关系中至关重要,“户”的存在是宅基地使
用权续存的前提,农户中只要有成员存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当然存续,户员迁出或者死亡肯能导致宅基地的面积被核减,但宅基地使用权不会灭失。
4.一户只能配置一处宅基地
我国是一个典型地少人多的国家,土地资源极为紧张,可供用于住房建设的宅基地资源更为紧张,因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伍』 次贷人死亡可以变更吗
如果次贷人死亡你可以要求其家属继续执行,如果家里人不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陆』 农村宅基地证在人死亡后是否有效
我们要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分开来看。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可自己建房。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拥有也是不能通过继承所得的。所以拥有城市户口的你是不可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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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
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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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怎么继承办理
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所以,房屋该继承就继承。不过一定注意: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消失,或者房屋闲置两年以上,那么宅基地也会被集体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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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拆迁的话,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吗?
当然可以!如果子女是城市户口,农村的父母留下的房产,是可以和村集体成员一同获得补偿款的。之前金土地小编在其他文章中有提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所有权是归产权人所有的,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户口在哪里,子女都有权继承;另外一种是对宅基上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遗产部分,所以不能继承。
『柒』 农村宅基地使用者去世了之后,宅基地应该怎么分
现在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越来越严格,各地都要严格按照一户一宅制度申请。所以宅基地并不是以某个自然人为申请依据,而是以整个家庭户头下所有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方式
农村的宅基地原本是属于集体所有,现在农村讲究的是一户一宅,不能一户拥有多分宅基地,即便是儿子与父母分家,现在申请宅基地都很困难年龄大些不能自理的五保老人,有乡镇养老院服务人员照顾,一直到死。死后五保老人的财产,由给他顶盆打瓦办丧事的亲属继承,五保老人的宅基地由村两委收回,归集体所有
『捌』 老人去世后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8)贷款人死亡农村宅基地扩展阅读: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处理方式
闲置宅基地复垦
当前国家也在大力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复垦工作,农民朋友在申请新的宅基地修建房屋之后,原有的旧房屋将会被拆除,而旧宅基地也将会从新开垦恢复农业种植生产。
与此同时《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所以国家也在不断鼓励一户多宅的农民朋友将闲置的宅基地复垦,利用到农业发展中来!
宅基地收回
在宅基地改革的工作中,国家也明确提出了宅基地收回的概念,《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绝户家庭的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宅基地转让
宅基地转让也是当前非常火热的一项政策,农民朋友可以将自己多余的宅基地资源出售给农村组织的其他成员,而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通过宅基地转让,能够让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合理利用起来,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
宅基地商业化利用
商业化利用,主要是指利用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开展乡村旅游建设,如:农村民宿、农家乐等等,在《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点中提出: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农民朋友在利用闲置宅基地开展休闲农业建设还能够享受到国家的补贴!
『玖』 农村宅基证抵押贷款二十年后债务人去世如何要回宅基证农村户口如何申请宅基地
如果是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20年后债务人已经去世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遗产的话,需要用遗产来偿还当初的抵押贷款。
『拾』 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宅基地该怎么处理
一、宅基地户主去世怎么办?
1、实际上宅基地户主去世后,户主所在的家庭成员依然拥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要求一户一宅,确权也是以户为单位的,宅基地确权确定的是整个家庭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就算宅基地户主去世了,主要户主所在的户口薄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存在,一样可以使用宅基地,不受任何影响。
2、如果户主是农村的五保户,没有其他家庭成员,在宅基地户主去世后,户口消亡,宅基地由村集体回收后,再另做安排。
3、宅基地户主去世后,申请宅基地证书更名
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其家庭成员继续使用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证书更名。家庭其他成员提出宅基地更名申请,并进行宅基地证变更登记申请;相关政府部门受理申请人的宅基地证变更申请,并进行公告公示;对申请人提出的宅基地证变更进行审核、确认;完成宅基地证变更登记记载于登记簿;发放新的宅基地证书即可。
二、宅基地户主去世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一)、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村集体回收
1、宅基地户主为农村集体供养的五保户
集体供养的五保户,无儿无女,他们作为宅基地的户主,在去世之后,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宅基地户主为子女户口迁出农村的老人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可继承农村房屋,但由于子女户口迁出后,则失去继承的机会,就算有,也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若长期闲置,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二)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子女、亲属继承
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由子女继承
(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其子女和宅基地户主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且经常生活在一起,则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就变成一户多宅,这样也会被收回的。
(2)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其子女和宅基地户主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但没生活在一起,可达到宅基地申请条件也可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就变成一户多宅,这样也会被收回的。
2、宅地基户主去世后吗,由亲属继承
(1)宅基地户主在晚年时,若由家门亲属或兄弟中某个孩子过继过来照顾老人生活的,那么就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房子。
(2)宅基地户主在晚年时,没有兄弟姐妹,但由比较远一点的亲戚照顾,后经老人和村上同意后,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一切财产。
3、宅基地户主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1)宅基地户主的女儿出嫁且迁出户口: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也可以使用屋下的宅基地,但不允许翻建或新建,若是倒塌了,则由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宅基地户主女儿出嫁户口未迁出:女儿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并可以新建或翻建,也可转让给其他本村村民。
宅基地户主去世后,一般来说宅基地是由村集体回收再做安排的,但是如果其子女或亲属符合相关的条件,和宅基地户主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是可以继承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