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组合贷款 何时办理公积金月冲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
1、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一年余额。
2、公积金逐月还贷操作:每月15日银行开始划账。
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其实很简单,只要贷款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账户上保留有1年的余额,比如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户余额达到12000元了,就可以到买房按揭的银行去签订委托协议了。
假使公积金每月的还款额为800元,如果公积金月缴存额为900元,那么刚好还完公积金的贷款本息,多余的继续保存在公积金账户;如果月缴存额只有700元,那不足的100元就要按月补齐到还款账户。
公积金逐月还贷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4、《当地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上网下载或到贷款银行领取,填写后经所在单位盖章;
5、《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贷款银行复印,并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申请人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申请人须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打印并盖章);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供经公证的代办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注意事项
1、《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生效后,由管理中心采用报账制方式,根据借款人上个月在委托银行的贷款还款金额,上月缴存额少于其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差额由还贷人在原还款代扣卡上补足;上月缴存额大于其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以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相同的金额从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至其还款代扣卡上。
2、公积金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的便民服务措施,两者各有利弊。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指出,逐月还贷能利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款,但在整个还贷期间,还款计划不变,所需偿还的利息也没有减少,因此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而逐年还贷抵偿的是贷款本金,可以减少今后的贷款利息支出、加快还贷的速度,所以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购房者。
2. 上海公积金冲还贷的问题: 我的是组合贷款,公积金代了30w,商代11w,上个月办理了公积金冲还贷手续
不是直接扣,是公积金每月固定日期将你的月缴存额打到你的公积金账户,不知道你的公积金是594元?还是594*2=1188元?我当你的公积金是1188元算。不过不管是多少都不够的,2300-1188=1112元,你每月自己还必须交公积金账户1112元,商贷700元。
有点要注意,打个比方,你每月还款日是10号,但是公积金1118元的打款日是20号,那你就必须在10号前在公积金账户上留足2300元,要是你只存了1112元,公积金的打款20号才能到位,10号时银行扣款,余额只要1112,小心上银行黑名单。
公积金委托还贷是以公积金为优先的。。账户里的余额可以每年提取一次用于还本金,前提一办了按月委托,二留足缴存额12倍的余额。
3. 上海住房公积金如何充房贷,如何扣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1、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2、问:职工如何办理提取手续?
答: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3、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对代办人有什么要求?
答:职工符合规定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需他人代替办理提取手续.代办人原则上应是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且需提供提取人的书面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以及代办人和提取人的相互关系证明。
4、问: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职工购房在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在支付房款时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外,购买其他各类房屋都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职工购房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在放贷后,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贷款;职工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结清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结清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同时职工自结清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5、问:职工离退休时能否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
答: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在职工销户时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
6、问:单位、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违反《条例》规定应如何处罚?
答:(1)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并可处所提款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2)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并可处所提款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上公积金贷款更方便
为了满足广大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更好地便民服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精心打造了“网上住房贷款”(http://netloan.shgjj.com/) 系统(咨询电话62441200)。在众多商业银行和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积极配合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力图将“网上住房贷款”系统打造成一个便捷、高效、经济的便民服务窗口。
通过该系统,借款人不仅可以自助计算还款明细;查询公积金贷款资格;办理公积金贷款资格复议,还可以在线直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组合贷款以及纯商业贷款。只需要一根网线,一台电脑,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办公室,7×24小时全天候申办。更让借款人省心的是,通过系统申请后就能得到专业的咨询。公积金网和银行的贷款专家在收到借款人的申请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一对一沟通,为借款者提供贷款的详细咨询和合理建议,并帮助借款人设计经济的贷款方案,解决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的疑问,最大限度减轻借款人往返奔波、排队等候的负担。帮助借款人节约时间、节约金钱,使得借款人在用好、用足、用活公积金的前提下,能够选择更合适的银行和产品,有效降低购房成本。
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问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分为哪几种类型?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分为两类,分别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包括自住住房和购房附加两类)。
问2: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4)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5)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须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一手房20%,二手房30%);申请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的借款人,须对其具有所有权的本市城镇自住住房进行建造、翻建、大修的真实需要,且自筹资金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工程款的30%。
问3: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如何确定?
答:除了主贷人和配偶以外,与借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亲,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作为累加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共同借款人。
问4: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答: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采取以户为基础,主贷人、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先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基本公积金按存储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按存储余额的20倍计算),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可贷额度累加,基本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4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50万元。
对非首次申请贷款或者只有一个人申请贷款的家庭,基本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10万。总计不超过30万元。
问5:能否多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人在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前提下,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按非首次贷款额度政策办理。
问6: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一般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元标准计算;单笔最高限额2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限额30万元。其他贷款条件参照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执行。
问7:夫妻是否可以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答:不可以。只要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另一方就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
问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最长不超过15年[竣工年限5年以内(含5年)的二手房,参照一手房标准执行];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超过15年;申请购房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应与申请的购房贷款年限一致。另外,上述年限均不得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
问9: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当前利率是多少?
答: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年利率为4.77%,五年以上为5.22%。
问1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几种?怎样计算还款额?
答: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选择“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或者“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问1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受理网点有哪些?
答:目前全市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网点共有500多家,包括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营业部、16家公积金贷款受托商业银行下属网点、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受理平台,均可咨询公积金贷款办理事宜。
问1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1、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购房附加建造、翻建、大修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主贷人、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婚姻证明;(2)购房合同和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发票;(3)房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手房);(4)房产商或代理商收款帐号(一手房)、卖方或买方收款帐号(二手房);(5)预售许可证或大产证复印件(一手房)、上家产证复印件(二手房)。
2、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主贷人、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婚姻证明;(2)申请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房屋的房地产权证;(3)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原件、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复印件;(4)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全部工程款30%的证明。
问13: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有哪些?有何区别?
答:目前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有两种:(1)一次性还款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办法;(2)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两者区别在于:在一次性还款法下,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具体时间以《委托书》的约定为准;在逐月还款法下,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时间一般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问14:公积金提取还贷手续如何办理?
答: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以后,可向其贷款银行提出提取还贷的申请,签订《委托书》。借款人提出申请需携带的资料有:主贷人、配偶以及参贷人的公积金个人帐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任意一次的还款凭证。
问15:在提取还贷期间,可对原委托书中的内容进行变更或终止委托吗?如何办理?
答:可以。提取还贷委托期内,提取还贷人发生变更(主贷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式,可向原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每次办理提取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满一年以后,委托人的增减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办理变更或终止时,委托人均须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原《委托书》。
问16: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自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提前归还部分公积金个贷本息,借款人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不受上述一年时间限制,提前还款不必支付违约金。
4. 组合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么
公积金冲抵贷款执行公积金优先原则 冲则13万优先冲抵公积金贷款(相于提前贷)公积金利率低显愿意 月冲则每月冲抵月供先冲抵公积金月供余冲抵商贷 建议选用月冲13万冲二公积金断缴纳平原准备贷款现金存起集定程度先提前商
5. 组合贷款能用公积金余额冲抵商贷的部分吗
公积金冲还贷是利用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或月缴额)进行商业银行贷款(或组合型公积金贷款)月缴额的抵扣,即用公积金账户内的钱还商业贷款(或组合性公积金贷款)月还款。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具体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6. 组合贷款用公积金余额冲贷
公积金冲抵贷款执行公积金优先原则
如年冲,则你的13万优先冲抵公积金贷款。(相当于提前还贷),公积金利率低,显然不愿意这样。
如月冲,则每月冲抵月供,先冲抵公积金月供,有多余的可以冲抵商贷。
建议选用月冲。13万的话可以冲个一二年,公积金还有不断缴纳,这样平时原来准备还贷款的现金存起来,集中到一定程度,先提前还商贷。
7. 怎样用住房公积金冲房贷
一般公积金冲还贷方式有两种:一次性或逐月。
1.一次性还款法,也叫年冲。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逐月还款法,也叫月冲。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注意: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公积金冲还贷,指的是用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
(7)上海市组合贷款的冲缴扩展阅读:
要办理冲还贷需满足三个条件
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仅限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的商住房不可)。
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注意事项
1.办理冲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网点预约,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在办理之前,你还需要确认冲还贷的方式,即选择“年冲”或是“月冲”。
2.冲还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
3.最后补充说明一点,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参与冲还贷。顺序为先用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进行冲抵,余额不足时,才能用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冲抵。
网络-公积金冲还房贷
8. 组合贷款月冲:公积金每月还1500元,商贷每月还1400元,单位和自缴的公积金每月大概2600元,
1.能否冲完商贷的余额继续冲公积金贷款。
如果你的商贷还款帐号和公积金还款帐号在一个银行;并且公积金贷款和商贷在一个银行就可以的。你要到商贷银行和公积金贷款银行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个人建议你用公积金直接充还贷公积金贷款;剩余的公积金冲还商贷,不足部分个人补齐;
2,.能否只选择冲商贷,余额每年年冲公积金贷款。
可以的。
这样不划算,我建议你如果可以用公积金年充商贷,先把商贷还清;然后用公积金冲还贷公积金贷款。因为商贷利息高;早还清少付利息;公积金利息低;还有公积金冲还贷,压力小。
9. 组合贷款是不是就相当于提取公积金冲商贷主要看流水而不必理会每月公积金缴存额
缴存过低,额度贷不满,组合贷里包含了商贷,所以流水需要达到月供的2倍才行,公积金余额可以提取还商贷,也可以每月划扣冲抵月供,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