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合作社注销要办怎么手续
第一步,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相关表格。
第二步,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并准备注销材料,同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第三步,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自登报公告之日起45日后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2. 怎样注销农民合作社
到工商行政局注销经营许可证。具体的操作,请到当地工商行政局咨询一下。
3. 农村合作社注销,因法人己死一切手续都丢失,成员怎么办注销手续
可以注销。
以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1 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
3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 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7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 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9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准予注销通知书(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交)
4. 请问农村合作社中法人代表贷款,是否需要成员知情.同意.签字
所有成员同意既可,
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1 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
3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 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7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 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9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准予注销通知书(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交)
6. 法定代表人怎样退出农民合作社
到工商做法人代表变更: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名);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提交此证明)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须提交)。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目前表格在网上还不能下载,可以到当地的工商机关领取。
7. 合作社怎么注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是指因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最终使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情况。自行解散也称自愿解散,是指依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而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因政府有关机关的决定或法院判决而发生的解散。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经解散,就不能再以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进行清算。合作社清算完结,其法人资格消灭。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原因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这是因为成员退社时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为退社成员办理退社手续,分配财产,将影响清算的进行,并严重损害合作社其他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时,应当依法妥善处置好合作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问题。
8. 自己是法人代表,怎么注销掉
应该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十六条 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法人如有下列原因之一,就会发生终止的法律后果:
(1)依法被撤销;
(2)自行解散(大多发生于公民自愿组成的法人);
(3)依法宣告破产(法人破产由人民法院宣告);
(4)其他原因。
在上述原因发生后,法人其主体资格并不立即消灭,只有经过清算,法人主体资格才归于消灭。《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清算是清理法人的财产,了结其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从而使法人最终消灭的程序。民法通则第47条规定,企业法人自行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9.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销所需材料有哪些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销所需材料有:
1、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9、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准予注销通知书(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交)。
(9)农村合作社法人代表有贷款怎么注销扩展阅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10. 农民合作社怎么注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是指因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最终使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情况。自行解散也称自愿解散,是指依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而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因政府有关机关的决定或法院判决而发生的解散。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经解散,就不能再以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进行清算。合作社清算完结,其法人资格消灭。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原因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这是因为成员退社时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为退社成员办理退社手续,分配财产,将影响清算的进行,并严重损害合作社其他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时,应当依法妥善处置好合作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