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听说劳动就业局发放无息贷款。请问下相关人士,那是要找人担保吗
不需要。
劳动就业局发放的无息贷款是政府支持创业的政策扶持项目,由劳动局就业中心提供担保,银行发放贷款,政府财政贴息。
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办程序:
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养殖或合伙经营的经济实体,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具有本地户口、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养殖证件,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养殖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个人信用良好。
三、小额担保贷款认定审批程序
1、贷款人填写《促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审批表》,到所属乡镇(劳保站)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
2、就业中心在收到贷款人申请后,经办人员和银行信贷人员对贷款人资格和项目进行审核及实地考察,并签署意见。
3、银行接到县就业中心审批意见后,办理借款合同、签署意见及发放贷款。
4、县就业中心将贷款申请人资料报县财政局出具贴息意见之后,报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 劳动局无息贷款条件有哪些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人劳局的无息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三十条
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3. 有谁知道劳动局无息贷款是什么意思
农户贷款
4. 劳人局办理无息贷款怎么填表
一、下岗、失业职工及新成长劳动力自办经营,自谋职业需贷款扶持者向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或各区劳动就业局提交书面担保贷款申请。
二、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或区劳动就业局根据担保贷款申请,汇同城市信用社一并到现场核查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自有资金投入量,经营状况且,经营地点、营业执照、资金使用方向及反担保条件是否符合《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担保办法》。
三、对符合《贷款担保办法》的贷款申请可填写再就业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及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申报单位意见栏由原单位盖章,或所在区就业局盖章并签明担保贷款额及贷款期限。同时办理反担保(即联保或抵押)手续,凡在职职工联保的,由联保人填写联保自愿书,并签字盖章,由联保人现所在单位填写证明,注明职工身份、合同期限及月固定收入。凡用实物抵押的由物主与担保单位,贷款单位签订《反担保合同书》,并到房产交易所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各区劳动就业局将担保贷款手续报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
四、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统一签署同意担保贷款意见后交城市信用社办理贷款发放。
五、贷款期满,提前一周通知还款。各区申报的担保贷款由各区负责催还,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城市信用社协助催还;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申报的担保贷款由担保中心和城市信用社共同催还。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的,由各区就业局、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及城市信用社共同履行反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