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地买过房子,有贷款记录,在上海买房是属于首套还是二套呢
上海这边首二套判定是认房又认贷。认房指的是上海是否有房子;认贷指的是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如果两个中间符合一条,那么就是属于二套。
㈡ 有贷款记录上海买房贷款吗
符合条件,征信良好且负债率不高一般可以申请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㈢ 咨询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细节、征信记录、贷款及结婚证办理等问题
外地人没有结婚证肯定是买不了房子,贷款的话男方做主贷人是可以贷的,他们应该是知道你没有结婚证买不了房来说你贷不了款。
㈣ 想贷款买房,请问怎样查自己的信用记录
需要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人民银行当地征信管理部门或位于北京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第七条商业银行不得向未经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或变相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信用信息。
第八条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个人信用信息安全。
第九条征信服务中心根据生成信用报告的需要,对商业银行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客观整理、保存,不得擅自更改原始数据。
第十条征信服务中心认为有关商业银行报送的信息可疑时,应当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及时向该商业银行发出复核通知。
商业银行应当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发现其所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不准确时,应当及时报告征信服务中心,征信服务中心收到纠错报告应当立即进行更正。
(4)上海买房信用贷款记录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办理下列业务,可以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一)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
(二)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三)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
(四)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五)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第十三条除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之外,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书面授权可以通过在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以及担保申请书中增加相应条款取得。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制定贷后风险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内部授权制度和查询管理程序。
第十五条征信服务中心可以根据个人申请有偿提供其本人信用报告。
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制定相应的处理程序,核实申请人身份。
㈤ 上海已经有两次贷款买房记录,是否还可以贷款
可以,只要房贷还清即可。
贷款记录仅仅是贷款的历史而已,只要信用良好并且已偿还了之前的所有借贷,完全可以再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