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粮食收购贷款怎么贷
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对象包括:承担中央和地方粮食储备任务的粮食企业;从事粮食购销经营活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落实农发行贷款债务、继续从事粮食经营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具备粮食收储资格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粮食企业。
(1)粮油储备公司贷款风险扩展阅读: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资金是指经营工商业的本钱,同时也是指国家用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资或货币。资金是以货币表现,用来进行周转,满足创造社会物质财富需要的价值,它体现着以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资金是国民经济中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通过不断运动保存并增加其自身价值的价值。
资金是垫支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用于创造新价值,并增加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的媒介价值,也是指资金管理,意思是说在任何一次交易中,只使你的一小部分资金承担风险。
资金是以货币表现,用来进行周转,满足创造社会物质财富需要的价值,它体现着以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资金是用于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有价值的物资和货币。
Ⅱ 2019年十月份有人说能批出中储粮的轮储粮200万吨这事是真的吗
2019年10月份有人说能批出中储粮的轮储粮200万的人这事不会是真的。
中储粮是一个单位。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受国务院, 中储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中中央储备粮油的经营管理。同时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棉油的收购、销售、储存等控制任务。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集团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8日,总部设在北京,在国家和金融的监督下,共同上市。
拓展资料:
1、粮食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甚至在封建王朝时期,“重农抑商”就是为了防止土地浪费影响民生。从字面意思理解,中储五谷就是管人们所说的菜,也是可以说是粮食。受国务院, 中储粮食公司委托,主要负责中中央储备粮(含中中央储备油)的经营管理,全面负责中中央储备粮的总量和质量,储存安全等,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和储存的控制任务。总行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管下,自主的经营,自行负责利润盈亏。中粮总行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和物流,仓储技术研究与服务。
2、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并入中储粮食公司。重组后,中储粮食公司储备品种涵盖主食、食用油、棉花等八个大品种,成为农产品最大的储备群体,具有重要的国际影响力。
3、2017年,经国资委市批准,国务院,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完成了企业改制,企业类型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变更为“中储粮食集团公司”。说到这里,有些人肯定想问中储粮和中粮是一个词吗。中储粮和中粮的区别,文字的区别让人又傻又不清楚,所以醒醒吧!虽然两者都肩负着国家宏观调控和维护国家粮食的重任,但和食品安全,不是一个单位。
4、众所周知,中储的粮食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粮油仓储、加工、贸易、物流,研究和仓储技术服务,负责规范全国粮食市场,为国家生活储备战略物资。中储粮的作用:中储粮总公司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中央储备粮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
_中储粮总公司在搞好国家粮食储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肩负重大职责。
Ⅲ 商业银行能否发放粮油储备贷款
粮油储备贷款属于仓储贷款,这是银行的正常贷款业务,国家商业银行贷款指导里有80多项类务类别,但银行实际操做中,只做一些常见的贷款类业务.原则上银行是有这个贷款品各的,但实际中银行是否操作,中能去银行咨询了.
Ⅳ 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如何计算
如下:
储备粮轮换销售产生的价差亏损、损失损耗亏损、轮换费用等亏损补贴,由各县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解决。
价差亏损。销售、轮换储备粮以入库成本价为底价计算价差,低于底价形成的亏损,由各县财政负担。
损失损耗亏损。储备粮的保管自然损耗、水分减量等出库损耗,参照《各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出库损耗按1.2%计算,在规定范围内的损耗予以确认,由各县财政负担,超耗部分由企业自负。
县级储备粮收购资金由县储备粮管理中心向农业发展银行德保县支行申请粮食储备信用贷款。计划采购稻谷1188138公斤,按3.10元/公斤计,计划贷款368.32万元。贷款利息实行据实补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解决。
县级储备粮轮换亏损补贴标准
县级储备粮轮换价差补贴实行一年一核的动态机制。
县级储备粮在进行轮换时所发生的亏损,由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对轮换年度的县级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情况进行审计,县财政局依据审计结果按照轮换价差亏损额的80%予以补贴。永登县县级储备粮在轮换产生盈利时,盈利归企业所有。
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完成县粮食局当年下达的轮换计划后,出现亏损的企业,向县粮食局提出申请,审计机构进行轮换亏损的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审计机构审定的轮换价差亏损额进行认定,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Ⅳ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违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4年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中储粮总公司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1.财务收支方面。
(1)2007年至2013年,中储粮总公司及下属油脂公司、江西分公司、成都粮科所等5家单位将理财收入等长期挂账、少计补贴收入、未及时对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等,造成收入多计5.81亿元、少计3.69亿元,成本费用多计6.09亿元、少计2.7亿元,由此导致7年间少计利润1.27亿元,其中2013年多计利润0.81亿元。
(2)截至2013年底,下属邯郸直属库未将部分所购置固定资产及投资企业纳入账内核算,少计资产403.44万元,少计负债251.63万元,少计所有者权益151.81万元。
(3)截至2013年底,中储粮总公司对已上收并实际管理的381家整体接管库,未及时理顺产权关系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而是单独建账管理,形成账外资产1075.05亿元、负债1036.05亿元、所有者权益39亿元。截至2014年5月底,中储粮总公司已将13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清退不符合标准的92家,剩余276家涉及资产897.57亿元、负债863.73亿元、所有者权益33.84亿元。
2.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方面。
(1)2009年至2010年,下属涿州等3家直属库违规经营政策性粮食21.87万吨,从中获利1798.26万元。
(2)截至2013年底,下属吉林分公司等4家单位部分政策性粮食存储在无代储资质的企业或不符合要求的罩棚等场所;下属青岛直属库未对所收购的0.5万吨政策性粮食进行清杂等工作即入库,导致粮食出现杂质超标等问题。
(3)2013年,下属衡阳直属库挪用中央储备粮轮换贷款8493.93万元用于购买土地和商品粮。
3.内部管理方面。
(1)2012年至2013年,由于下属河南分公司、漯河直属库等单位管控不到位,存储在承储库点的粮食发生短库、质价不符等问题,造成损失7.85亿元、潜在损失1.89亿元,其中2013年4.95亿元。
(2)2010年至2013年,下属涿州直属库、蓟县直属库等5家单位在与4家粮食企业开展粮食购销合作中监管不力,存储在上述企业的粮食遭盗卖或抵押等,造成1.26亿元购粮款面临损失风险,其中2013年480.63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下属成都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监管失职,造成合作粮油购销企业在收储国家临时储备油过程中牟取不正当利益279.62万元,其中2013年132.19万元。
(4)截至2014年5月,下属大同直属库、介休直属库等3家单位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与其合作开展粮食购销业务的2家企业累计拖欠粮食收购资金1.28亿元,面临损失风险。
(5)截至2014年5月,下属黑龙江中储粮肇东直属库商品粮玉米购销业务经营不善,亏损4890.78万元。
(6)2013年,下属黑龙江中储粮米业有限公司将商品粮存放在简易仓中,导致粮食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703.91万元。
(7)2010年,下属秦皇岛直属库50亩土地因长期未开发利用被地方政府收回,450万元购地款面临损失风险。
(8)2011年至2014年,下属黑龙江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3年租仓费539.87万元租赁的仓库长期闲置。
(9)2010年至2013年,下属河南分公司等3家单位投资建设的部分仓房、物流码头等一直闲置,涉及资产3.14亿元。
(10)2010年至2013年,下属部分单位在土地使用权证等证照不全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217个工程项目、涉及资金90.62亿元,其中2013年开工项目17个(涉及资金7.15亿元)。
(11)2009年至2011年,下属大连直属库、中储粮(上海)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5660.13万元。
(12)截至2013年底,下属衡阳直属库等3个单位扩建仓容等部分投资项目管控不严,项目超概算5919.92万元。 1.2008年至2013年,中储粮总公司先后直接投资和批复下属单位投资成立了40家米面加工企业,运营情况普遍较差。截至2013年底,仅有19家仍在生产经营(其中3家已资不抵债),其余21家已停产、对外租赁或处于闲置状态。
2.2008年至2013年,中储粮总公司下属林甸直属库等承储企业共发生安全责任事故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1.3万元。
Ⅵ 低风险贷款 是怎么定义的
低风险政策性贷款和低风险担保贷款(低风险政策性贷款,指中央和省级粮,棉,油储备贷款;中央和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贷款;中央粮油调控贷款;国家储备糖贷款;经总行认定的其他低风险政策性贷款.低风险担保贷款:指客户提供了规定条件的担保,能够有效防控和化解贷款风险的短期贷款.具体指以定期存单足额质押或以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立的以我行为收益人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担保或出具的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票据足额质押的贷款):
1,开户行受理.开户行收到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认真调查(未经我行评定信用等级的客户,要先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下同).经调查同意受理的,撰写调查报告,连同要求客户提供的相关材料呈报行长审核.行长签批后,开户行填写贷款办理程序记录表,随同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以行发文上报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同时通知客户.调查不同意的,应及时向客户反馈.
2,信贷管理部门审查.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收到开户行上报的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查.经审查后撰写审查报告,连同开户行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呈报有权审批人签批.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填写《补充贷款申报材料通知》通知开户行进行补充;符合退回条件的,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填写《贷款申报不予审查通知》通知开户行,同时将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并退回.
3,有权审批人审批.有权审批人签批的低风险担保贷款,由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向省分行信贷管理部门报备.有权审批人否决的,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开户行,同时将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并退回.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门按照审查,审批情况填写贷款办理程序记录表.
4,贷款批复.报备期满没有提出异议的,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将有权审批人签批的贷款按急件办文批复至开户行.报备不予受理或否决的,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开户行,同时将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并退回.
5,贷款发放.开户行收到批复意见,落实批复意见,及时完成贷款发放工作.
对新开户企业首次申请各类低风险贷款的,须按程序报省分行进行审核,审查,审议和审批.
Ⅶ 粮食收购贷款,也就是企业自主经营粮食的贷款,是不是只能在农发行贷款,不能到商业银行贷款。
从目前的政策规定来说,只有基本账户才能支取现金。农发行是专门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银行,粮食企业有资金需求找农发行是很”对口“的,但贵单位不能从农发行取得贷款想必一定是某些硬性的条件不能符合农发行的基本准贷要求。商业银行由于其规模扩张和盈利的强烈欲望,可能会在此种情况下介入,但条件多半是利率方面的上浮。如果贵单位能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只能开立一般账户。可以采取的操作是贷款资金划入农发行基本账户,再由基本账户支取现金。或者直接从一般帐户转账进入供粮方个人账户支取现金。
Ⅷ 粮食储备公司是什么样的单位
粮食储备公司是中央企业、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性质的单位。
中储粮,即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中储粮总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总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
中储粮总公司实行两级法人、三级管理制度。总部位于北京,现时在全国设立24个分公司,人员、机构和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另有全资或控股的二级子公司5家。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直属库是第三级管理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其领导人员、财务和国有资产由总公司统一管理。中储粮总公司除充分利用直属库存储中央储备粮外,还委托一部分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库代储中央储备粮。
中储粮总公司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中央储备粮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中储粮总公司在搞好国家粮食储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肩负重大职责
Ⅸ 外资企业贷款存在的风险和突出问题
国有银行这几年可以说是坐在了火炉上了,推行分配机制改革,实行竞争上岗,分配朝向中高层倾斜,由于用人不当,有才能的能干活的人不服气,于是大量的人员只好宣布内退,那些工龄不够的只好忍受低工资了,
由于打击了基层和一线员工,于是大家只好打起了皮球战,工作能推则推,态度能坏则坏,气没地方出全都发泻在工作上,新招的大学生一看不妙,工资少很多,老家伙懂也装不懂不肯授经,让没有经验的新人心里窝着活,干脆拍屁股走人,这下人手紧张了。
领导整天拉着个脸把上面受的气全部都发到下面来,一开会就是威吓员工,说什么不听话就让你下岗,不聘你让你拿生活费,还搞出什么迟到一分钟扣50元钱,而行务财务确从不公开讲仔细,由于分配过于悬殊,大家觉得完不成任务受损失是领导多,所以也心安理得不想完成任务,这等于降了工资,因为只发40%工资,其他到年底与任务挂钩,现在在岗得比不在岗的多拿的不多,于是领导又打起让内推的人回来上班,而内退的人振振有词:是你们赶我们走的,坚决不回来上班,你们养着我们吧!
就此,可以看出银行的改革不怎么成功,所以仍然要频频出事,中层领导不好当,什么都朝领导那里退,领导也气不顺,不要小看利益被剥夺的结果,不要以为给中层高工资就能留住人,不一定的,关键是没有用到众人都服的人或工资分配设计不合理,现在的国有银行员工整天都在给自己计件,发现完不成干脆就扯蛋还舒服点,对客户是能不好就不好,都巴不得快点倒闭走人了事!
发表于 @ 2005年07月26日 1:44 AM | 评论 (2)
2005年07月11日中行改革江苏样本调查:人事、机构之变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jj/20050707/dd/200507060047.asp
与省行相比,无锡分行有一项特别做法,即对中层以下80%的岗位实行双向选择,20%的岗位实行竞聘。郭锡钧解释道:“主要是考虑到必须保持人员和业务的相对稳定性,毕竟银行不同部门业务的替代性比较差。”在业务流程改革方面,无锡分行撤销了财会部、资金计划部、保卫部等部门,新建了计划财务部、运营部等新部门。
看上面的做法,呵呵。
发表于 @ 2005年07月11日 12:23 AM | 评论 (0)
2005年05月24日通货膨胀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人民币升值是当今最大的经济谎言
中新网4月24日电 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经济蓝皮书春季号预测,2005年GDP增长速度将低于上年,为8.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达84400亿元,占GDP份额的持续明显上升势头应引起高度重视;消费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各种价格水平仍然呈上升趋势,通货膨胀压力不容忽视。
通货膨胀,本身就是以币值的不断下跌为征兆,此时要求币值“升值”,就如对一个茶饭不思、行将入木的病人,要求他多吃多喝“病”就会好起来一样,只能出现在天方夜谭的故事里。人家知道我们升不起来而要求我们升值,其目的是要我们承认人民币的贬值,从而调整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
中国的经济增长是政府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是非正常发展的结果,是一种畸形的发展,因此经济状态并不稳定,这就是中国为什么不敢升值的内因!
个人认为,人民币已经在贬值,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大家只要看到这几年国家对几家银行的注入就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发表于 @ 2005年05月24日 12:18 AM | 评论 (0)
2005年05月20日对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几点认识(转贴)
裘真康(估计是化名,求真正的小康?)
国有银行改革的成败,关系到中国金融业的安全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此全国人民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期望,国务院给予了有力的支持,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家试点银行的主要指标已接近国际发达银行的水平,具备了上市的基本条件,这是令人欣慰的。但上市的根本目的在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转换经营机制,强练内功适应外部竞争的需要,恰恰在这一核心问题上,作为国有银行的从业人员还没有体会到更多的变化,经营思路和运作方式基本依旧,内容严重滞后于形式,所谓输不起的“脱胎换骨”的改革还没有触及到皮肉。长期以来制约银行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关于不良资产问题
为确保两家国有银行上市成功,2004年初国家不惜动用巨额外汇储备向中建、两行注资,加之两行用税前利润、自有资金的冲销,两行不良资产率2004年9月底分别下降为3.08%和5.46%,全国人民为之振奋,人们在惊喜之余,新年刚过,媒体又报道了两家银行不良资产率反弹的消息,局外人都大惑不解,表示了深切的担心和忧虑,局内人倒不觉得奇怪,因为他们知道数字本身就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目前,在上市的关键时期,从央行到银监局,从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到支行,层层要求不能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压缩不良资产的工作力度前所未有,但事与愿违,不良资产仍源源不断,喷薄欲出。本人认为,惯用的行政命令的手段压缩不良资产只能是权宜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应该学习大禹治水的策略,宜“疏”不宜“堵”,靠堵最终将泛滥成灾,应该从基础工作抓起,深刻反思机制方面的原因,很简单的道理,旧社会的私人钱庄和银行,老板即没有受过现代人的教育,也没有文凭,甚至目不识丁,仅凭感觉和印象,所经营的银行都很少出现过不良资产,股本由小到大,发展成为一个区域内很有影响的银行,难道现代的银行人还不如他们?关于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目前官方通行的说法是客观原因是主要的,银行自身经营方面的原因是次要的,仅占五分之一左右。如果这种估计成立的话,2003年前后银行所处的社会环境、信用环境没有明显的变化,为何此前此后来了个大起大落?如果说不良资产的下降是国有银行努力的结果,那么2003年以前银行也没有放松这方面的工作。本人认为对不良资产的分析应该区别两个不同时期,2000年以前的部分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切呆、坏帐在银行的集中体现。期间经历了几次大规模的经济过热,经历了几次清理“三角债”的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形成了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如果说这一部分主要是大环境造成的,银行自身的责任是次要的是谁都能理解的。2000年以后就不同了,此时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已经进行了10年的时间,整个社会的金融意识得到普遍的加强和提高,特别是各级政府强逼银行贷款的现象已从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银行经营所处的社会环境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说在过去客观原因是造成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的话,那么今天的银行就不应该再有大量的不良资产出现,但事实并非如此,从以下数字就能说明问题:2000年初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向不良资产公司剥离14000亿不良资产,之后官方公布的四大银行平均的不良资产率为6%,这个水平与国际上比较也在好银行之列,剩余的不良资产大约在5000亿左右,事过仅仅三年的时间截至2002年底,不包括四家银行用税前利润核销的部分,不良资产总数达20880亿,不良率达26.92%,这与2000年以前的部分基本相等。我们在总结了几十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的前提下,用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几十年的不良化过程,的确发人深思。如果单纯从银行自身经营方面找原因,可以归纳以下几方面:
1、首次剥离不良资产,产生了严重的道德风险,为后来不良资产的涌现提供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大量不良资产的剥离,作为基层行来讲摆脱了沉重的历史包袱,经营状况迅速好转,各项经营指标一夜之间翻了好几番,按照现行银行内部的考核机制,单位可以得到更多的绩效工资,干部可以得到提拔重用,名利双收,更受鼓舞的是不良资产形成过程中的一些工作责任、案件线索也随着剥离而一笔勾销,不论是单位或个人都一身轻装地投入了新的战斗。这种机制从客观上讲,哪个行的不良资产多,剥离的就多,哪个行的干部和职工所得的实惠就越大,这对不良贷款多的单位和干部无疑是一种莫大的奖励和鼓舞。相反也有一些基层支行或分行的领导干部,平时的工作作风就谨慎有余,不良资产本来就不是很多,加之对剥离的政策理解的不深,总以为银行的资产来之不易,这样一剥了之实在可惜,因此对一些有盘活希望的,能促进转化的,尽量采取保全的办法,没有及时剥离,应该说这是一种比较负责的态度,但恰恰是这种人,由于没有用足用活当时的剥离政策,历史包袱没有甩掉,经营状况改善的就比较缓慢,单位得不到绩效工资,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所谓奖勤罚懒的考核机制在资产剥离问题上来了一个根本的颠倒。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冷酷的现实使所有的银行人变得更聪明了,他们充分而又深刻地认识到:不良资产的剥离不仅是改善经营壮况的捷径,更是改善个人仕途命运的法宝,因此鼓足干劲期待第二次剥离,尽管当时说这是最后免费的“午餐”,但谁都不相信是最后一次,而是伸长脖子,饿着肚子等待免费的“晚餐”。功夫不负有心人,2000--2002年央行相对放松了对不良资产的监控,各基层行瞄准良机,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良资产象火山爆发一样迅速上升到26.92%,其中的可靠性是值得怀疑的。2004年以来银监局和央行加大了对不良资产的监控力度,不良资产又神不知鬼不觉的销声匿迹,不仅没有增长,反而大幅度下降,来去匆匆,来的不明不白,去的无缘无故,局外人对此大惑不解是可以理解的。
2、银行内部的考核机制不自觉的助长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国有银行经营目标的内部考核95年以前主要是速度和规模,即存款的多少。95年之后开始考核效益,目前主要是考核存款、效益和风险三大指标,而且都是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期间。作为基层行在一个工作年度内要完成上述三项指标,最便捷、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贷款的投放,放一笔贷款即派生了存款,吸引了客户;又增加了效益;同时还冲减了不良贷款率;真可谓一石三鸟之效,虽然贷款也有风险,但它的风险是滞后的,在考核期无法体现,只要源源不断的增加贷款的投放,不仅完成了任务,维持了既定的发展速度,也掩盖了风险,稀释了不良贷款。既然贷款投放是完成任务的主要手段,不知为什么层层的考核从来没有把投放量作为基层行任务完成的备抵项目,因此客观上刺激了基层行的贷款需求,由于贷款总量受指标控制,就变着法儿增加银行承兑,使大量的承兑汇票变成了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就给企业变成流动资金贷款,使大量的流贷进一步固化,增加了新的风险;公司类贷款手续繁琐,就增加个人贷款,由于上级行没有出台对个人贷款的管理办法,就自定办法报上级行认可,把对个人贷款的期限定为最长20年,如果有风险是20年之后的事情,贷款由此所产生的收益却使当代人受用不尽。在这种短期行为的机制约束下,在贷款欲望极度冲动的环境条件下要确保贷款的质量难乎亦难。
3、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对不良贷款的约束软弱无力。
2000年以来,银行为防止贷款风险,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首先是加强了信贷管理的工作机构,从原来的一个信贷管理部一拆为三,形成了信贷经营部、信贷审批部和风险管理部,还有一个凌驾于三部之上的信贷管理委员会;其次明确了三部一委的工作分工,设置了几道防火墙,经营部不能参加贷款的审批,审批部不能与企业见面,风险部负责动态的、随时的监控,当时称之为有干的、有看的、有说了算的;三是层层授权,总行和两级分行还有支行四级核算单位,四套信贷管理班子,分别都有内容不同、数额不等的审批权限,谁也不能越雷池一步,真可谓铜墙铁壁,万无一失。但事过三年,无情的现实又是那么得令人失望和沮丧,究竟为什么?银行的规章制度从其本身来推敲是无懈可击的,但真正落到处的并不多,这是最大的悲哀,因为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只要人的思想出了轨,就没有不能逾越的政策障碍,银行贷款的投放更是如此,作为基层行的领导要想通过某笔贷款,从贷前调查论证开始就有直接或间接的授意,唯命是从的经办人员心领神会,不识时务,冒个人仕途命运于不顾的人毕竟是凤毛麟角,开会集体研究贷款之前就有定论,上会通过基本上是走过场。退一步说,即使领导人事先没有授意,会上的一个提示性发言就足以令人望而生畏,甚至一个眼神都能改变会议的研究结果。什么贷前调查、评估论证、集体研究、共同决策、相互制约、共担责任,在银行目前的体制下显得软弱无力。因此说2000年之后银行内部为强化贷款的管理增设了那么多部门,增加了几倍的人员,投入了巨大的成本,实际效果与过去比较毫无二致,上级行良好的初衷没有落实,真正的贷款决策权依然掌握在几个人手中,同样一笔贷款,同样一个企业,要贷能说出若干原因,要不想贷,理由也能拉出一火车来,随意性更大,更无所顾忌,2000年以前贷款决策失误,责任非常明确:就是一个信贷部,一个行长,现在不同了,因为贷款是集体研究、共同决策的,若干部门和若干人员都有责任,最终的结果是,只要贷款程序符合规定,大家都没有责任。特别是由基层推荐报上级行或更上一级审批的项目,作为审批行远隔项目所在地,也只能从产业政策和项目布局等大的方面把关守口,通过一个项目,上上下下皆大欢喜,否决一个项目,却受到下级行或企业的背后指责,又是不了解下情,又是不支持基层行的业务发展,罪名一大堆。基层在指责审批行的同时,痴志不变,再次将被否决的项目上报,理由更加充分,上级面对执着的热情,一般的项目反复几次均能通过。因此层层审批的运行机制对保证资产质量的实际效果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却不自觉地为基层承担了不良资产的审批责任,使基层更加有恃无恐。
综上所述,银行内部的用人机制、绩效评价机制、贷款决策机制是导致不良资产的重要原因,在这一方面如果没有大手术,用一位经济学家的话说,用现在的眼光看五年以前和五年之后看现在,不会有两样的结果。
二、关于股权的分置问题
股权变革是银行改制的核心,只有把股权变革为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资本,才能把股权人与公司的利益有效的联系起来,目前银行现存的种种弊端就可能迎刃而解,这是银行再造的希望所在,也是大家的共识。2004年两家试点的国有独资银行分别成立了由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国有银行的股权发生了变化,为银行的上市打下了基础,但是这种变化仅仅是形式上的,长江电力、国家电网、宝钢集团,建银投资所持建设银行的股份没有一分钱的个人资本,无不带有国有的性质,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格化。董事长作为一家之主,是企业的化身,都能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敢冒个人政治生命的风险,做有损本企业利益和声誉的事情,何况其他的员工能做到以行为家吗?这在古今中外真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之中是不敢想象的,这从一个侧面反射了这种股份制改造的实际效果。这种参股形式在前几年的上市企业中屡见不鲜,效果都非常一般。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交通银行的历史,1908年交通银行成立时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后香港的交通银行在众多的金融企业当中也立有一席之地,1987年国家恢复交通银行时,其股本的构成就是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企业法人共同发起的,和目前建行、中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构成基本一样,没有任何的不同之处。结果如何呢?惨淡经营了不足20年的时间,不仅祖宗的机制没有继承,外资银行的经营方式没有学到手,国有银行的沉疴积弊倒体现于一身,反而更加国有银行化了。这是应该借鉴的教训。当然,目前国有银行的股本变革只是初步的,真正目的在于通过上市实现股权的转让,最终实现个人资本化,在目前中国国情的条件下,不可能一步到位,这是国人都能理解的,因此试点银行从准备上市之初就积极的在海外寻找战略伙伴,一天也没有放松这方面的工作,但至今未果。作为中国的市场,对海外的财团或金融机构而言有巨大的诱惑力,为什么不敢轻举妄动,一直持观望的态度,这表明对我们目前银行的股份制改造的极大不信任。这也难怪,任何一种投资行为都是为了取得更大的收益,形式有两种,一是取得某种控制权,二是通过参股分得红利,在目前的条件下,这两种愿望都很难实现,因为国家对国有银行的控股地位不能动摇,上市仅仅是转让很少比例的股权,即使在董事会取得一席之地,其发言权也是微不足道;想分红利吗?一是从中国的上市企业看,按时分红的不多,二是有红如何分配也不是一两个董事决定的,面对股权投资随时都有被巨额不良资产所吞噬的危险,投资人止步不前,静观待变是就不难理解。因此,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设计师们思想还应该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路子再多一点。股权转让的比例应该进一步提高,甚至放弃对国有银行的控股地位也不可怕,只要勇敢地迈出这一步,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可能缩短了十万八千里,纵观改革开放近30年的历史,外国人从中国大地上得到利益的同时,中国人得到了更大的利益,入世之初,不少人担心我们的民族工业会受到灾难性的打击而一蹶不振,用现在的眼光看是没有必要的。金融业关系到国计民生,金融开放是整个经济开发的高级形式,不论是外国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在中国的大地上均受国际惯例和政府金融当局的监管,倘不至于危及到内资企业的生存,更不至于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回顾十几年来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当企业还能够维护正常经营,或者说还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时候,作为企业的主管部门,乃至当地政府都不同意企业改制,不同意变更企业的所有制关系,相反,当一个企业连年亏损,职工工资不能及时兑现,债台高筑,伤痕累累的时候,就督促尽快改制以卸包袱,了了草草处置了事,就象一个人一样,与其等到病入膏肓的时候把他随意处理掉,倒还不如在他健康的时候给他找个婆家。
三、关于队伍建设和薪酬待遇问题。
国有银行有一支庞大的干部职工队伍,中、建两行目前的总人数大约有50万之众,实际上可能还要多一些,因为临时用工本来就是一个说不清的数字,这与国际发达银行比较的确是可怕的。美国花旗银行全球计算只有48000人,是建设银行的六分之一,所经办的资产总量却是建设银行的8倍之多,人均资产占有总量是建行的几十倍。因此减人增效与国际接轨成为银行股份制改造的首要任务。本人认为国有银行部门林立、人浮于事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仅党、政、工、团、纪检、监察、宣传、后勤这些部门的人员可能和外资银行的总人数就差不多,借股份制改造之机在队伍建设方面来一个‘消肿瘦身’是应该的,但是不能做简单的数字对比,外资银行具有适应其生存的经济环境和条件,有着雄厚的管理手段和基础,即使在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之间也能找出工作效率相差几十倍的事例,经济比较发达的上海、广州和欠发达的西部地区人均占有的金融总量也可能相差几十倍,但不能说西部的银行从业人员工作效率低,任务没有饱和,需要按先进地区的标准减人瘦身。国有银行的人员精简,是最难也是最令人头疼的,是一项耐心细致的工作,如果是为了提高队伍的素质,应该是优胜劣汰,由于自古以来没有一套比较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人员的精简也只能是用最原始、最省事、最间单的办法,来个“一刀切”,要么按一定年龄,要么按一定工龄,只要在范围的,什么学历高低、业绩优劣、贡献大小一律下岗回家静养。中行、工行精减了大量的员工,建设银行2003年人事与激励约束机制改革,1100名高级管理人员下课大概都是如此。作为离岗队伍,年纪一般在40到50之间,就其文化水平而论比更年轻一些的人要低,这是都承认的事实,但从工作经验,客户资源等实际工作效果来分析,应该不比更年轻一点的人差多少,从对国有银行的贡献方面讲可能还要大一些,古今中外在这个年龄段成就事业的并不乏其人。"一刀切"的减人举措仅仅起到了减人的目的,丝毫没有触及国有银行人浮于事的组织体系,更没有使队伍得到优化,相反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作为离岗人员,在地方政府公务员系列当中还是年轻的中坚力量,在银行的队伍中倒成了古稀老人,他们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贡献给了国有银行,一生对事业的执着,忠诚和热情倾刻之间被击的粉碎,昨天还是国有银行的高级管理人才,改革的指挥者,一夜之间就变成了银行的包袱,成了清理的对象。他们从每月30元钱的月薪起步,到离岗之日总共得到的薪水相当于目前在岗两年多的工资,把他们离岗让贤的“豪举”无论说的怎么高尚而光荣,意义如何重大而深远,他们都有一种被愚弄的苦涩,难以接受这严酷的现实。当然,过去的已经过去,我们在前进的号角声中没有更多的必要去回味他们的感受,但是我们必须重视后人的思想脉搏和精神状态,一支队伍的战斗力取决于思想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外资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依存关系非同一般,家园意识异常的浓厚,这是我们最有必要接轨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面对银行上市,员工下市的人事改革,社会上普遍存在的“59岁现象”在金融系统突然提前了20年,不到四十岁的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大有日落西山、朝不虑夕的感觉,那些以往兢兢业业为银行事业的发展而忘我工作的人变得让众人难以理解和认同,严酷的现实使这些人的思想也开始觉悟,为自己的后半生寻找机会和突破口,大有“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味道,得到这样一种效果,应该不是改革的初衷,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中国银行的哈尔滨分行一个不足10人的分理处主任一夜之间能够把十几亿存款化为乌有,不是没有时代背景。我们用7万元可以买断一个与银行有几十年劳动关系的员工,10亿巨款能够买得多少人与银行脱离关系?我们用三年时间创造上万亿不良资产,拿这些钱按这个标准买断的可能更多。上述案例按照银行内部的操作规章,只要有一个岗位尽职守则,恐怕都难以得逞,说明整个队伍的思想涣散到了何种地步,他不过是一个分理处主任,如果是一个行长,一定能够作出更加惊天动地的“壮举”来,因此说,人事改革在注重社会稳定的同时更应该注重队伍的思想稳定,这是提高整个队伍战斗力的关键所在。
薪酬制度的改革是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另一项主要内容。2003年以前银行内部的分配机制基本是平均的,原来意义上的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相差无几。之后随着职务名称的变化,行长改为高级经理,科长成为部门经理,一夜之间工资拉开了档次,高级经理和一般职工的绩效工资相差近10倍之巨,本人不主张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但差距如此之大也令人瞠目结舌,超过了一般人的心理预期。国有银行历史上诸多内容的改革都没有像这次薪酬改革的如此迅速,又如此的悄无声息,这可能是领导层在思想认识上达到了高度空前的一致吧?改革的理由是与外资银行接轨,因为外资银行的高管待遇特别高,我们如果不紧随其后,我们的人才就被外资银行拉跑了,这是支撑薪酬改革最重要的理论依据。从目前中等城市来看,还没有看到外资银行的影子,即使在几年之内外资银行到底需要我们多少高管人员,我们无从得知。但是前几年国内一些股份制银行的成立之初从国有银行拉走了一些高管人员,然而国有银行的高管队伍还没有出现人才的青黄不接,而是人才济济,英雄倍出,因此说:哪种担心外资银行进入,国有银行就会出现人去楼空的局面实在有些“杞人忧天"。再从我们银行高管队伍来分析,真正能让外资银行垂涎欲滴的并不是很多,以此为依据支撑薪酬体制的改革倒真有些牵强附会。我们在分析国有银行干部队伍素质的时候不能犯忽左忽右的错误,说他素质高,纵然给他10倍的薪金也有被外资银行随时随地枪走的危险;说他素质低就处处不适应,在目前的岗位上也是滥竽充数,一文不值,随时随地都是淘汰的对象,这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诚然,外资银行的高管人员工资的确很高,但是国外金融企业与其它行业的差距可能比我们要小,这里除了有一个外部环境的衬托之外,更重要的是外资银行有巨大的效益做支撑。虽然这几年国有银行的利润也比较可观,但它与外资银行有着本质的不同,一是在利率没有真正的市场化之前,银行的利润带有某种垄断的性质,因为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利差与国际平均水平比较能高出两个百分点左右,这是和外资银行不能比较的;二是银行不良贷款的损失没有从利润中扣除,潜在的风险损失没有计算,如果把这一部分计算在内,国有银行不仅没有利润可言,甚至有巨大的亏空,再说从不良贷款形成的内部原因分析,它与绝大多数员工的工作责任没有直接关系,责任集中体现在领导层,因此说,国有银行的效益不应该是增加管理层薪酬的原因,更不应该是拉开工资差距的理由。目前国有银行绩效工资的分配实际上是借绩效之名兑现职务工资,不仅没有和经营业绩有丝毫的联系,而且使干部和职工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激化,一位基层的高管干部在做员工的思想工作时,曾一语道破天机:“你不要认为待遇低,我从社会上聘一名临时工还用不了这些钱”。可见高管人员的素质具备强烈的市场化意识,如果沿着这个思路继续往下想,从社会上聘一名高管需要多少钱?遗憾的是把员工推向了市场,自己却留在了垄断的“襁褓”之中。国有银行的改制上市说到底是一种高度的市场化行为,银行的薪酬机制改革更应该遵循市场化的原则来确定每个岗位和员工的价值,这才是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不知是不是.
Ⅹ 从粮食企业经济利益角度来分析,请你对储备粮油购进、销售、储存3个环节影响粮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废止《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粮财〔2013〕311号),并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旨在指导粮食企业更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
一、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
(一)关于粮油库存成本的核算。设置“储备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库存的用于调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中央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食、国家临时储存粮油等政策性粮油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可按政策性粮油的权属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有定向供应粮油业务的企业可在该科目下设置“定向供应粮油”二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按照政府指令,向军队、受灾人员、低收入人员、执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禁牧舍饲)政策的农牧民等特定群体以及为平抑市场粮价限价销售等特定目标供应的粮油商品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可根据不同供应人群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设置“轮换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轮换计划轮换中央或地方储备粮油的实际成本。储备粮油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国家对政策性粮油成本计价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设置“商品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库存的自营商品粮油的实际成本。
外购粮油存货成本具体包括:购买价款,以及达到入库储存状态前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烘晒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和实际发生的合理损耗以及按规定可以计入粮油成本的税金及其他费用。其中,有关政策性粮油库存成本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应先将购买粮食所支付的价款通过“储备粮油”科目下设的“待核××粮油价款”明细科目归集,发生的收购、运输等入库前费用通过“待核××粮油费用”明细科目归集;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粮油成本后,将购进粮食价款和费用,转入相应的政策性粮油库存成本;企业实际成本支出与政府部门核定成本之间的差额通过“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收入”和“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支出”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损益。
(二)关于储备粮油轮换。储备粮油轮换采取成本不变、实物推陈储新方式进行。企业轮出储备粮油,按销售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粮油轮换销售收入”科目。储备粮油轮换成本结转按照以下原则:已轮入的粮油按购进成本结转,尚未轮入的粮油暂按售价结转,待轮入后再根据实际购价进行调整。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粮油轮换销售成本”科目,贷记“轮换粮油”科目。地方储备粮油成本结转有相关具体财务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储备粮油轮换采取财政承担价差亏损或盈余、成本重新核定方式进行的,轮出粮油参照储备粮油销售处理,销售成本按账面库存成本结转,轮入粮油参照储备粮油购进处理。
(三)关于储备粮油等政策性粮油移库。政策性粮油移库储存时,调出企业在会计处理上直接核减粮油库存和贷款,不作销售处理;调入库点按照购进处理,相应增加粮油库存和贷款。跨省铁(水)路运输费用由农发行贷款解决,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计入移库粮食库存成本。其他费用(包括出入库费用、短途运输费用、包装物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站台费用及装卸费等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由财政部门按计划内调运粮食数量及包干补贴标准核算。在税务处理上,储备粮油等政策性粮油移库视同销售处理,调出方应按有关规定向调入企业开具发票。地方储备粮油等政策性粮油移库有相关具体财务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关于储备粮油等政策性粮油销售。粮食企业按政府指令性计划销售储备粮油等政策性粮油,按销售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粮油销售收入”科目;月末按库存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粮油销售成本”科目,贷记“储备粮油”科目。价差盈余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粮油销售收入”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上交财政价差款”科目;上缴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上交财政部门差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价差亏损按财政确定的弥补数额,借记“递延收益--××粮油价差补贴”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粮油价差补贴”科目。
(五)关于粮食损耗、损失和溢余。企业应加强粮食流通过程中收购、销售、调拨、存储和加工等各环节的实物管理,减少损失和溢余。对于发生损耗、损失和溢余的,应分清情况,规范、及时、准确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食损耗包括自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量等,损耗量的确定以实际出入库检斤数量为准。粮食损耗以每个独立货位(仓、囤)出清时计算确认。损耗分为定额损耗和非定额损耗,发生定额损耗计入“销售费用--粮油损耗”;非定额损耗,应查清原因,按相关规定处理。粮食出库后应及时处理损耗,损耗单价可以是成本价或成交价。
粮油在储存和流转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责任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在未经批准处理之前,将损失金额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调查清楚明确责任后,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按应扣除过失人的赔偿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按批准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损失单价按照成本价计价。
计算溢余应以每个独立货位(仓、囤)出清或盘点时计算确认,不得冲抵其他货位(仓、囤)的损耗或损失。对发生的粮食溢余,要进一步分析原因,特别是有没有超标准扣水扣杂,有没有对农民压级压价。发生溢余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借记“商品粮油”或“储备粮油”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处理后,冲减“销售费用--粮油损耗”或计入“营业外收入”。溢余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在政策性粮油收购过程中,粮食企业收购农民粮食,对农民交售的高水分、高杂质粮食,按照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扣量,其中弥补烘干入库整理费用等扣量形成的库存按权属记入“储备粮油”科目。
(六)关于粮油品种兑换。粮油品种兑换账务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视同销售处理。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存货等科目。如兑换业务涉及补价及税金,按有关政策执行。
(七)关于粮油代购、代储、代销、代加工的处理
1.关于粮食代购。粮食企业代其他市场化收购经营主体收购粮食,视同中介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的,企业收到委托代购粮油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按约定价格收购入库时,借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同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受托代购商品款”科目。代购粮油出库时,借记“受托代购商品款”科目,贷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视同购销方式代购的,企业按照粮食购进和销售进行处理,确认损益。
2.关于粮食代储。粮食企业代农储粮或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储粮油时,按照双方协议价格或市价,借记“受托代储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储商品款”科目,代储行为结束,作相反会计分录。
3.关于粮食代销。粮食企业代其他市场化收购经营主体销售粮食,视同中介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企业收到委托代销粮油,按约定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按约定价格销售代销粮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交付代销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视同购销方式代销的,按实际销售额确认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约定价格和价款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同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4.关于粮食代加工。粮食企业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款”科目。加工完成,将加工物资发给委托方作相反分录。
企业代购、代销、代储、代加工,收取的手续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5.政策性粮油代储业务,代储企业应建立备查账进行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八)粮食竞价交易
1.关于粮食交易市场。交易市场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和货款分会员、分性质、分类别细化核算。
客户向交易市场汇款用于粮食交易及履约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可用资金 (××客户)”科目。交易市场向客户退款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客户竞价交易成功,资金由可用资金划转为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可用资金(××客户)”或其他相关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冻结交易保证金(××客户)”“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冻结履约保证金(××客户)”科目。若交易不成功或客户履约结束,交易市场退回客户保证金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客户支付合同汇款,资金由可用资金划转为货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可用资金(××客户)”或其他相关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冻结货款(××客户)”科目。根据相关规定,可将保证金转为货款的,借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冻结交易保证金(××客户)”“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冻结履约保证金(××客户)”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冻结货款(××客户)”科目。双方验收确认,交易市场进行货款结算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冻结货款(××客户)”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可用资金(××客户)”“其他应付款--应上交财政差价款”等科目;交易市场将货款资金汇款至卖方客户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可用资金(××客户)”或其他相关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若客户履行合同违约,交易市场代受损方扣取违约方违约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冻结履约保证金(××客户)”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可用资金(××客户)”或其他相关类科目。
交易市场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和违约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会员资金--冻结交易保证金(××客户)”及其他相关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市场收入--可用资金(交易市场)”科目。交易市场确认手续费、违约金收入时,若交易市场为企业性质的,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若交易市场为事业单位性质,需按政府会计准则平行记账的,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
2.关于粮食企业进场交易。粮食企业向交易市场交存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划回保证金,作相反会计分录。竞价交易成功后,按交易细则履约,买方支付给交易市场结算货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验收入库时,按照粮食竞买价款和手续费等支出,借记“商品粮油”或政策性粮油类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卖方收到交易市场转来的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结转销售成本。若粮食企业发生违约,交易市场扣交保证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保证金”科目。
(九)关于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粮食企业对中央或地方政府清理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设置“政策性财务挂账”科目,按照认定金额和挂账类别,借记“政策性财务挂账--老粮食财务挂账、新增粮食财务挂账、陈化粮差价亏损挂账、保护价粮差价亏损挂账、其他政策性亏损挂账(以下简称“××挂账”)或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应收账款”“待处理财产损溢”“其他应收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同时,将政策性财务挂账占用的银行借款,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明细科目中转出,借记“短期借款--××贷款”“长期借款--××贷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政策性财务挂账借款--××挂账贷款”科目。
若政府拨款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根据政府文件和贷款归还手续,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政策性财务挂账--××挂账或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借款--政策性财务挂账借款--××挂账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若政府剥离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根据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会计分录作相反处理。
(十)关于粮食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企业应规范对取得财政资金核算、计提和收取的账务处理,加强对政府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分类及核算准确,确认及时。真实反映企业收到的各类财政资金情况,严禁套取、截留财政补助资金,防止因随意扩大或缩小补助范围、延长或缩短补助时间、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调整企业经营损益。
1.关于政府补助。对粮食企业取得各项政府补助,应按照款项的性质、种类和规定用途,区分为与收益相关或与资产相关。一般情况下,政府部门无偿拨付给企业,用于弥补企业日常生产费用开支,支付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或对开展特定的经济活动所给予的专项经费应纳入政府补助进行核算,如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政府补助资金、粮食应急保供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建仓贷款贴息、粮油利息费用补助、价差补贴、仓房维修补助、网点改造补助等。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依据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中所确定的标准和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确认收益时,应区分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按照配比原则,借记“递延收益”科目,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的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包括政府无偿划拨资产或专项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长期资产等,企业取得时,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科目。固定资产按期计提折旧,借记费用类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粮食企业待转拨所属或其他企业的粮油补贴,通过“其他应付款--待拨政策性补贴资金”科目核算。
关于储备粮油补贴资金。包括价差补贴、利息和费用补贴、其他补贴。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补贴,计提补贴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其中,关于利息补贴: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贷款银行的,企业不做账务处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的,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处理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即一定会计核算期间内,会计核算方法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关于政府投资。企业收到政府作为投资人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货币资金或非货币性资产时,应增加所有者权益,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企业收到政府拨付的具有导向性的、专门用于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发挥长期效用、改善基础设施的投资补助,如: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新建或重建及改扩建投资、粮食产业化投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投资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将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专项拨款形成的长期资产,文件明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明确归属某个投资者,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的支出,直接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关于由企业转付给自然人的财政资金,如分流安置职工款等,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往来核算。
4.关于粮食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政策性搬迁涉及的所得税有关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非公共利益)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5.粮食企业取得的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财政资金,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资金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作为“长期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6.粮食企业取得的税收返还款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二、有关财务报表列报要求
(一)“储备粮油”“轮换粮油”“商品粮油”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及“库存商品”项目内反映。
(二)“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款”、“受托代购商品”和“受托代购商品款”、“受托代储商品”和“受托代储商品款”、“受托加工物资”和“受托加工物资款”科目,月末余额可借贷相互抵销,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三)“政策性财务挂账”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内反映。
(四)“应付保证金”和“应付交割款”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付款”项目内反映。
(五)“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收入”科目累计发生额在利润表的“营业收入”项目内反映。
(六)“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支出”科目累计发生额在利润表的“营业成本”项目内反映。
(七)有关政府补助指标表项目,可根据“其他应收款--应收财政补贴款”“递延收益”“专项应付款”“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以及相关成本费用等科目分析填列。
对以上内容,国务院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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