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还呗app贷款是套路贷吗
是啊,有点像套路贷,还是不要去贷了,去正规银行贷款
不好吗
?不要贝他们诱惑了,否则后悔不已。
2. 以后不要在网上贷款了,想贷款去银行,现在都是套路贷
是的,以后想要贷款呢,还是尽量去银行贷款比较正规,网上贷款呢,是非常具有套路贷的性质,并且利息非常高,容易被网贷坑
3. 如何判断是不是套路贷
1、 套路贷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套路贷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套路贷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4、套路贷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套路贷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另外正规的贷款机构都不会收取贷前费用,比如说保证金、验证金、保险金、手续费、押金等等,也不会通过QQ、微信等私人社交账户同您进行贷款沟通,如果碰到假冒正规贷款机构进行金融诈骗行为,请您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如果出现受骗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处理,尽量减少您的资金损失。
2、 第一,看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借贷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出借人希望借款人能按时还款,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比如,有的案件中,被告人为了占有借款人的房产,就诱使他人先借款5万元,然后以种种借口约定5年内归还借款本息19万元。随后被告人采用肆意认定违约、虚假转单平账等手段垒高债务,将借款人的房产强行抵押、最终变现,最后非法占有借款人的财产达102万元。可见,“套路贷”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约定的利息,而是为了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
第二,看是否具有“诈骗”的性质。民间借贷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而“套路贷”都具有骗的性质。行为人处心积虑设计各种套路,制造债权债务假象,非法强占他人财产。例如,有的犯罪分子往往会以低息、无抵押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上钩”, 以行业规矩为由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谎称只要按时还款,虚高的借款金额就不用还,然后制造虚假给付痕迹,采用拒绝接受还款等方式刻意制造违约,通过一系列“套路”形成高额债务,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第三,看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套路贷”制造虚高的借款金额,违背被害人的意志,被害人不可能自愿还债,所以“套路贷”行为人往往软硬兼施索债,通常以暴力、“软暴力”、滋扰或者借助诉讼等方式,迫使被害人还债。
需要注意的是,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评判,不能只关注某个因素、某个情节。例如,不能仅仅看有无暴力讨债行为来区别二者,民间借贷活动也可能诱发非法讨债行为,如讨债时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如果这一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或者非法拘禁等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因民间借贷引发的暴力讨债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定相关的罪名,但不能认定为“套路贷”案件中的恶势力犯罪。
4. 所谓的套路贷和普通贷款的区别和联系
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套路贷一般具有诈骗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使用欺诈手段、与对方订立借款合同来骗取财物,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法或者构成诈骗罪。而民间借贷不一定是违法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可订立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网上的360借款靠谱吗是不是套路贷
还行吧,就是利息比较高,网贷还是要谨慎。
6. 网上贷款,让买东西才能贷,这样算是套路贷吗
你好。,按照你的说法,这种就是套路带正常的贷款模式就是你过了征信的话,他就应该给你放款。
7. 人民日报揭露网络贷款套路,网络贷款可信吗
人民日报揭露网络贷款的套路,网贷再一次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经过那么多网络贷款的案例,我们都知道网络贷款千万不能信。我们都知道所谓的网络贷款,就是那些不法分子,假借帮助他人度过经济难关,诱使受害人和他们签订不平等的协议,然后这些人通过虚增贷款金额、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隐藏受害者还款证据等手段,让受害人的债务犹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受害者不但没有解决自己的经济危机,反而在网贷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很多受害者因为还不起网贷,被不法分子以各种手段逼债,很多受害者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甚至很多受害者家庭都因此陷入了困境,一些受害者因为承受不住内心的压力,选择了极端的方式,通过自杀来摆脱网贷!
网络贷款有风险,我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理性消费,如果要提前消费,也要保证自己能够还清借款,不然只会让自己掉入万丈深渊!
8. “套路贷”与民间借贷如何区分
实践中,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主要有这么几点:
第一,看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借贷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出借人希望借款人能按时还款,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比如,有的案件中,被告人为了占有借款人的房产,就诱使他人先借款5万元,然后以种种借口约定5年内归还借款本息19万元。随后被告人采用肆意认定违约、虚假转单平账等手段垒高债务,将借款人的房产强行抵押、最终变现,最后非法占有借款人的财产达102万元。可见,“套路贷”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约定的利息,而是为了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
第二,看是否具有“诈骗”的性质。民间借贷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而“套路贷”都具有骗的性质。行为人处心积虑设计各种套路,制造债权债务假象,非法强占他人财产。例如,有的犯罪分子往往会以低息、无抵押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上钩”, 以行业规矩为由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谎称只要按时还款,虚高的借款金额就不用还,然后制造虚假给付痕迹,采用拒绝接受还款等方式刻意制造违约,通过一系列“套路”形成高额债务,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第三,看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套路贷”制造虚高的借款金额,违背被害人的意志,被害人不可能自愿还债,所以“套路贷”行为人往往软硬兼施索债,通常以暴力、“软暴力”、滋扰或者借助诉讼等方式,迫使被害人还债。
需要注意的是,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评判,不能只关注某个因素、某个情节。例如,不能仅仅看有无暴力讨债行为来区别二者,民间借贷活动也可能诱发非法讨债行为,如讨债时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如果这一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或者非法拘禁等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因民间借贷引发的暴力讨债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定相关的罪名,但不能认定为“套路贷”案件中的恶势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