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欠税怎么贷款啊
查询一个企业是否欠税,可以凭税务登记证,到有管辖权的税务局查询即可;也可以在当地税务局的网站上查询。
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企业欠税的自身因素
1、从客观实际上看,资金短缺是造成企业欠税的直接原因,而造成企业资金短缺主要有如下情况:一是在新旧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部分企业因历史包袱沉重,竞争能力不强,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不佳,造成欠税难以清缴;二是市场经济下企业间的竞争不断加剧,产品的换代周期急速缩短,企业不得不加大投入用于技术改造,造成虽有大量的资产却无法迅速变现,容易出现短期资金短缺,造成欠税;三是在销售产品后,因购货方拖欠货款致使纳税人资金出现困难造成欠税;四是企业技改投入资金大,短期内难以收回,造成了事实上的资金短缺。
2、从主观意识上看,纳税意识差是企业欠税的主要原因。从当前情况看,纳税人税收法制观念淡薄,纳税意识不强,造成部分企业对欠税的认识存在两大误区:一是认为欠税不同于偷税、抗税,不属违法行为,于是把欠税当作国家无息或低息贷款长期占用;二是企业贷款的难度大,银行银根紧缩,企业贷款难,为了获得流转资金,宁可背负滞纳金罚款,利用欠税渡难关;三是由于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一些地方的税收减免税过宽过滥,“欠→缓→免”成了一种通用公式,同时部分税务征收机关对欠税管理不严,导致部分企业企图通过长期欠税希求得到事实上的税收减免。
3、企业财务核算和管理水平偏低,也是造成企业欠税的又一重要原因。私营企业账务不健全、不真实,采取账外账,本本账甚至不做账的办法,造成了企业财务核算严重失真,税务机关汇算或检查后税款不能及时调整并足额入库,形成欠税。同时一些企业办税人员知识老化,素质参差不齐,对税法的掌握或不全、或滞后,造成对纳税期限、纳税金额的认识与相关税法存在偏差,形成非主观故意上的欠税产生。
⑵ 交税13个月的企业能做哪些银行贷款
税务登记几级,然后给你匹配合适的低息贷款
⑶ 有谁知道企业交税到多少可以到银行贷款
企业交税到多少可以到银行贷款各地和各银行都不一样。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地税证件;
4、开户许可证;
5、贷款卡,到人民银行领申请表,再到企业基本结算户经办银行盖章;
6、连续两年已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7、最近一期未审计月度财务报表
注意事项:
1、资产负债率不要超过60%,申请的贷款数额计算在内;财务报表中,年度的经营性净现金流不要为负数;利润不能为负数,净利润率最好在10%以上;贷款额度批复一般是你上一年销售收入的30%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⑷ 我公司把对方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后,对方公司的税务交税和贷款怎么办呢谢谢
您可真是替对方公司考虑,既然申请财产保全必然是因为你们双方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对方公司如果积极解决纠纷,自然会通过其他办法筹措资金。至于交税和贷款问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自行解决,如果不能解决,也与您没有任何关系。
⑸ 公司有贷款,就可以少交税,这种说法对不对
估计你想问的问题是财务管理上的筹资管理方面的吧,如果是你的话没错。
在一定情况下,负债筹资的确比权益筹资少交企业所得税。
⑹ 公司有纳税记录可以办理小微企业税贷吗
纳税和开票都可以申请企业贷款,一般是10倍,如果所需金额较大需要向多个平台一起申请,专业问题可以咨询!
⑺ 什么是税务贷款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8号)(以下简称“38号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国税、地税共征共管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000年底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以下简称“2000年底基数”)冲减办法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通知所称纳税人,是指各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以及其他合法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
二、纳税人“2000年底基数”,应按2000年12月1日“应收利息”及“应收未收利息”科目借方余额确定。
三、“38号通知”第四条规定,纳税人2000年底基数原则上应在今后5年内逐步冲减应税营业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21号)的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由7%逐年降为5%。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人向国税机关申报冲减的2000年底基数的实际期限只有两年(即2001年和2002年)。自200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尚未冲减的2000年底基数继续向地税机关申报冲减。
四、纳税人应严格按照“38号通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2000年底基数,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别定冲减年限和冲减比例或金额,并填报《2000年底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申请表》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并办理《关于2000年底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的批复》(此批复一式三份,纳税人、税务所、各局流转税管理科各留存一份)后,冲减当期应税营业额。
纳税人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冲减计划的,应报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批准。
五、冲减应税营业额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利息”科目(红字),贷记“利息收入”等科目(红字)。
六、对纳税人在2001年1月1日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不再调整2000年底基数。作如下会计处理,相应核减“应收利息”科目的借方余额:
(一)收到200D年底以前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利总额,借记“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二)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按“38号通知”规定,冲减当期应税营业额的2000年底基数,按实际冲减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红字),贷记“利息收入”等科目(红字)。
七、为加强对2000年底基数冲减当期应税营业额的监控管理,自2001年9月份(税款所属,下同)起,纳税人应随同纳税申报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2000年底金融保险企业应收来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附报资料》。
八、各局应加强对纳税人2000年底基数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对纳税人报送的《2000年底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申请表》及时批复、同时严格对其2000年底基数冲减各期应税营业额的审核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和纠正。
九、各局应于2001年10月30日前,将已审核批准的《2000年底应收来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申请表》上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备案。
十、自2001年9月份起,各局应将《2000年底金融保险企业应收来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附报资料》数据进行汇总,并按季填报《金融保险企业应收来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
十一、自2001年9月份起,对纳税人违反“38号通知”及本通知第四条规定,致使未缴或少缴当期营业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各局接本通知后请立即布置落实,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
附件:
1.《2000年底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申请表》(略)
2.《2000年底金融保险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附报资料》(略)
3.《关于2000年底应收来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的批复》(略)
4.《金融保险企业应收来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情况统计表》(略)
⑻ 请问小规模纳税公司可以贷款吗!有大的公司帮你担保
现在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大规模的钢贸坏账导致银行对于大多数传统行业都不是非常感冒~
所以大公司也要考虑其自身负债是否有足额资本可以提供担保。
银行最喜欢的还是小额纳税公司的法人自有不动产比较高价值类客户,做消费贷款 或者大额的信用贷款,这才是银行喜欢的客户群!
⑼ 纳税长达一年时间都是零申报,还可以银行去办理企业贷款吗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个银行可以办理企业税贷
你好,如果你是一直零申报纳税的话,通过营业执照申请银行贷款还是比较困难的,除非你有不动产进行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