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今天我收到一个信息,说我向金融公司贷款,不换,说我已经触犯了法律,要告我,可是我根本没有贷款,怎么
如果不是真实的事情,就属于诈骗信息。不用理会。
㈡ 向银行贷款还不起贷款躲债,银行起诉贷款人金融欺诈,款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1如果贷款时,没有欺骗行为,也有还贷能力,由于情况变化,还不起贷款而躲债,不是逃跑,不构成金融欺诈,
2银行只是举报贷款人贷款欺诈,立案权在于司法机关.如果定为贷款诈骗罪,最高能判无期.
3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只要出面.与银行协商还款,应该不会有刑事责任.
附相关规定,供参考.
1贷款诈骗罪<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①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②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③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④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⑤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⑥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⑦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这7种情形都以"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为前提条件,既不能仅根据这7种情形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㈢ 从金融机构贷款后再借给别人,最后债务人不还,债权人把债务人告到说法院,法院如何
从金融机构贷款,外转接给别人,是两个独立的借贷关系。一,和金融机构的借贷关系,不还款金融机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付息。二,转接给别人,是民间借贷关系,如果借款方不还款,借出方也可以起诉到法院。
㈣ 给他人在放贷公司那边担保贷款过了5年放贷要起诉担保人还钱。贷款人已经找不到人了 ,担保人是不是还钱
情况不明不好讲,这关键要看你们担保合同约定如何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
㈤ 我朋友用我的营业执照去金融公司贷款,借款人是我,但是钱是他找我去帮他借的。现在金融公司找我还钱。
拿出相关证据提交法院,包括转账记录,证明这笔钱的实际使用人不是你,先一步起诉你的朋友,让他来承担应有的责任,如果做不到,这笔钱就必须你来偿还了。
㈥ 欠了贷款公司一千一直没还,电话我也没接,现在要起诉我说金融贷款诈骗,说要坐二到五年牢,是真的吗
最好还清贷款。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