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内企业如何境外贷款
除了前面一个大哥的专业回答,现在还有一个绿色的通道可以实现企业通过新加坡境内的中资银行的分支机构贷款低利率的人民币。这就是2014年7月,人民银行跨境办通过的《中新天津生态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新加坡人民币贷款利息为2-3%,计算手续费和银行成本,生态城内企业通过跨境贷款利息为4%上下,巨大的贷款利差是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活力。
目前已有中农工建交招等多家银行与生态城管委会对接并签署贷款框架,2014年下半年总额20亿元人民币,先到先得。国家给天津生态城的特殊政策可以说是,金融改革超“自贸区”的政策突破,对企业对区域都是巨大利好。
欢迎意向来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的企业和有资源可整合转化的金融服务机构前洽谈,管委会政府欢迎合作及投资。
有业务需求可联系:[email protected]
B. 外商投资性企业能否以境外贷款进行境内股权性投资,谢谢!
可以,但是境外如果用途是境内投资需要境外银行审核,这个不好过。但是注资境内公司有一个投注差的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
(一)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七分之十;
(二)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三) 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四) 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C. 境外人民币可以直接向境内贷款/注资吗
需要在国内设立外资企业,然后从境外投资方可以注资到国内公司。
D. 国外资金在中国投资,资金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进入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1、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2、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3、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1、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2、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3、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资助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
E. 境外合资企业向境内的投资方借款,有哪些具体规定,有文号就行,怎么操作
汇发〔2009〕24号_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
为便利和支持境内企业外汇资金运用和经营行为,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境外企业后续融资渠道,规范对外债权的管理与统计,促进境内企业“走出去”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放款是指境内企业(金融机构除外, 以下简称“放款人”)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为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直接放款的资金融通方式。
境外放款也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以及经批准设立并具有外汇业务资格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
二、放款人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境外放款涉及的额度核准、登记、专用账户及资金汇兑、划转等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三、境内企业从事境外放款,应遵守本通知及其他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外汇局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境外放款实行余额管理,境内企业在外汇局核准的境外放款额度内,可一次或者分次向境外汇出资金。
境外放款额度有效使用期为自获得外汇局核准境外放款额度之日起2年。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由放款人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展期申请。
五、放款人境外放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的30%,并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办妥相关登记手续的中方协议投资额。如企业确有需要突破上述比例的,由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
六、放款人可使用其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资金以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外币资金池资金向借款人进行境外放款。
七、放款人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均已足额到位;
(二)放款人与借款人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发现外汇违规情节;
(三)放款人历年的境外直接投资项目均经国内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且参加最近一次境外投资联合年检评级为二级以上(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四)经批准已从事境外放款的,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外放款运作正常,未出现违约情况。
八、放款人应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放款业务:
(一)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放款人的基本信息、境外企业的基本情况、境外放款金额、资金来源以及境外放款承诺函(基本内容应包括:境外放款用途符合我国及借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回放款本息;如遇到严重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情况时,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及时调回境外放款资金等);
(二)放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放款协议,或者放款人、借款人与境内受托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签订的委托放款协议,协议需明确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方式、还本付息方式等内容;
(三)放款人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如放款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应连续两年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并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以及其上年度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已进行的境外放款的使用及偿还等情况说明;拟以自有外汇资金放款的,须提供截至申请日上月末放款人外汇账户对账单;拟购汇进行境外放款的,须说明拟购汇金额;
(四)借款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和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
(五)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收到上述完整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或不予批复决定;作出批复的,同时核定其境外放款额度。
九、放款人获得外汇局核定境外放款额度后,可凭境外放款核准文件在外汇指定银行直接申请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放款人如有多笔境外放款,可统一开立一个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并通过该账户进行相应资金划转。
放款人如需注销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的,可凭境外放款核准文件及放款资金收回相关凭证等在外汇指定银行申请注销境外放款专用账户。
所有境外放款的资金必须经境外放款专用账户汇出境外,还本付息资金必须汇回其境外放款专用账户。
十、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的收入范围是:从放款人资本金外汇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划入的外汇资金;从放款人经外汇局核准的外币资金池账户划入的外汇资金;购汇用于境外放款的外汇资金;从境外借款人收回的贷款本息;境外借款担保人支付的担保履约金。
支出范围是:按照境外放款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境外放款;将收回的境外放款本息划回对应的原划入资金的资本金外汇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外币资金池账户;将原购汇部分结汇。
十一、放款人以自有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放款的,可凭境外放款核准文件直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内划转手续;放款人以人民币购汇资金进行境外放款的,可凭境外放款核准文件直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及资金境内划转手续。
十二、放款资金由境外放款专用账户汇出境外或还本付息、担保履约等资金由境外汇入境外放款专用账户,放款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境外放款核准文件、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对账单等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核准,所在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放款人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外汇指定银行凭以办理相关资金汇出入手续。
十三、境外放款期满或境外借款人要求分期还款、提前还款的,还本付息资金应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汇入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后,首先按原划出资本金外汇账户的金额将还款资金划回原划出资金的资本金外汇账户,直至补足从资本金外汇账户划出的金额,剩余部分可划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对于原购汇的部分,可凭原境外放款的核准文件及购汇凭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手续。
十四、境外放款的还款资金在汇、划入放款人的资本金外汇账户时,不占用资本金外汇账户最高限额;汇、划入外汇指定银行在答复针对该笔还款资金的外汇指定银行询证函时,应在备注栏注明“还贷资金”,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凭此类外汇指定银行询证函回函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验资业务。
十五、放款人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申报境外放款资金的汇出及偿还等信息。
十六、外汇局在每年境外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中对放款人的放款资格及放款额度进行确认。对于不参加联合年检或未通过确认的,外汇局应责成其收回境外放款本息,放款人境外放款资格不得展期。
十七、放款人如需将境外放款转为股权投资的,应按照境外投资有关规定办理境外投资核准及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十八、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放款情况,对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资格条件、来源、数量以及期限等进行适时调整。
十九、放款人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外汇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不予批准其境外放款或者展期申请;已经进行境外放款的,责令终止并收回境外放款。
二十、外汇指定银行违反本通知规定办理外汇业务的,外汇局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外汇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二十一、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放款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二十二、本通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04号)中涉及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条款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F. 国外资金在中国投资,资金该通过什么方式进入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
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
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
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
(6)国内贷款海外投资公司扩展阅读:
常用融资方式
(1)融资租赁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想要获得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企业本身的项目条件非常重要,因为融资租赁侧重于考察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因此,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成功,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除此之外,企业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银行放贷一样,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贷的基础。
(2)银行承兑汇票
中小企业融资双方为了达成交易,可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受理银行承兑契约,承兑银行要在承兑汇票上签上表明承兑字样或签章。这样,经银行承兑的汇票就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说是银行替买方担保,卖方不必担心收不到货款,因为到期买方的担保银行一定会支付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融资的好处在于企业可以实现短、频、快中小企业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3)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是目前市场上运用最多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在进行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上,企业一定要关注中国关于不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定,如《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避免上当受骗。
(4)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中小企业融资是指中小企业通过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而获得资金,从而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进行股权出让中小企业融资,实际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资的过程。因此,股权出让对对象的选择必须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则搞不好,企业会失去控制权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企业家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先咨询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
(5)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中小企业融资的优势主要在于可以把握市场先机,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改善现金流量。这种贸易中小企业融资适用于已在银行开立信用证,进口货物已到港口,但单据未到,急于办理提货的中小企业。进行提货担保中小企业融资企业一定要注意,一旦办理了担保提货手续,无论收到的单据有无不符点,企业均不能提出拒付和拒绝承兑。
(6)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这部分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如果想通过这个渠道来融资,要注意,市场开拓资金主要支持的内容是: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投标等,对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优先支持。
(7)互联网金融平台
相比其他的投资方式,互联网金融平台对申请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资信息对接平台网站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保障金,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爱投资创造的融资方式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
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公开的优势、开放性的优势,同时结合传统的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信贷审核等等方面的专业度。作为一个投融资的平台,处在中间的结合的地位,两边是投资者和有融资需求的需求方,但是又和第三方的担保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对用户的投资进行专业性的担保。同时还和像信用评级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合作,为用户的投资信息提供全方面的解读,以及对资产处置后续提供保障。
G. 简述中国目前的海外投资情况。能详细点最好。急求。。。。。
工大人无处不在啊~
外交新形势与挑战
当前外交局势
众所周知,在当今经济与科技迅猛发展的态势下,国际局势似乎也变得甚为微妙,有点“牵一发,而动全身”。
就意识形态、社会体制而言,中国目前仍处于转型期,相当于落后世界先进主流50年。但是这种逐渐形成的并且正在完善的社会体制一旦崩溃,势必将动乱频仍,民不聊生。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对外为韬晦策略,而在目前形势之下,已转为主动突围。
在美国与欧洲诸国看似亲密的关系渐行渐远时,他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向中国靠近,欧洲援华政策便是最好的例证。
虽说中国在经济等各方面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我们离最强还有一定的差距。
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经济面临八大机遇与挑战:
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后,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面对危机,我们不仅要看到此次危机给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带来的挑战,更要看到其中蕴含的机遇。
在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海外投资、进出口、金融证券保险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劳动就业、经济增长、经济地位等层面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并蕴含着难得的机遇。
第一个层面,海外投资。一方面,危机发生后,海外资本市场出现暴跌,对我国较多海外投资都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使得海外许多股市大幅缩水,资产价格大幅下降,一些公司股票估值已居历史低位;一些公司为了渡过目前的难关,贱卖公司资产或控股权;一些国家大幅降低了外资进入门槛。
第二个层面,进出口贸易。我国一般性贸易出口收入、贸易顺差、外汇收入等一系列宏观经济指标可能都会发生重要变化。
第三个层面,金融证券保险业。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利率联动、汇率波动及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的影响;金融环境的变化对银行贷款业务可能产生重要影响;海外金融机构的风险可能传导到其设置在我国的分支机构上来。
第四个层面,房地产业。这次危机从源头上看是房地产市场危机。因此,由房地产市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房地产业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首先,我国几个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有可能面临一些海外投资客抛售房产、抽离资金的情况;其次,基于美国这次房地产市场危机的深刻教训,我国未来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会控制房地产虚假需求的扩大和价格的暴涨暴跌,以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剧烈波动引发金融业系统性风险。
第五个层面,旅游业。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旅游业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受危机影响较深的国家,基于发展本国经济、增加就业的需要,可能会出台促进本国旅游业发展的举措,以吸引更多境外游客。
第六个层面,劳动就业。此次危机对我国劳动就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增长放缓,新增就业机会可能相对减少。二是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等金融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失业金融从业人员有可能流向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少的国家和地区。
第七个层面,经济增长。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会对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第八个层面,经济地位。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恢复经济的复杂程度、困难程度会比我国大得多。因此,在未来几年增速趋缓的情况下,我国经济总量与发达国家的相对差距将会缩小,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将会上升。
H. 我有一投资公司,购买一家国外公司%70股份。这家公司拥有一个大型铁矿矿权。问下我能在国内贷款开发吗
可以,但要达到规定的一定标准和要求。
这种项目在国内一般的银行不能贷到款,需要到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境外投资贷款的申请,视项目具体情况,有可能需要报发改委批;关于优惠,可以享受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出口信贷优惠利率,具体优惠多少,还是得看项目的具体情况。
I. 外资投资企业要如何向国内银行借款
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和内资企业贷款要求、程序、待遇一样。
J. 外资企业在国内投资项目 可以贷款吗
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取得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可按《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贷款。
对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贷款要确保资金安全,讲求经济效益,参照国际融资惯例提供良好服务。
中国银行按照国家政策,对下列企业优先提供贷款。
一、产品出口企业。即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外汇平衡有余的生产型企业。
二、先进技术企业。即引进先进技术,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以增加出口创汇或者替代进口的生产型企业。包括外国投资者提供先进技术改造中方原有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企业。
贷款条件:
一、企业是中国境内独立的经济法人。
二、企业按合同、章程规定交足注册资本,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需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
三、企业董事会借款决议和借款授权。
四、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由计划部门批准。
五、企业有偿还能力和保证。
贷款程序:
一、企业首次申请贷款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借款申请书及用款、还款计划;董事会借款决议及借款授权书,或具有相同效力的文件。
(二)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立项文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经贸部门发给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企业合同、章程;验资报告或证明。
(四)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五)还款保证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与证明。
(六)有关财务报表。
二、企业再次申请贷款时,可不再重复提供仍然有效的文件。
三、中国银行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勘查现场及核实有关配套落实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评估。借款人须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
四、中国银行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估,贷款条件基本具备后,可出具贷款承诺书。符合贷款条件后,中国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