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盗用他人身份证贷款会坐牢吗坐多久的牢
问题中只给出了盗用他人身份证贷款一个情节,没有给出其他情节,故无法分析。只能告诉你,这可能涉及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㈡ 在网上贷款还不了了,会不会被判刑,不是在银行贷款是网上贷的,会有什么的后果
在网上贷款还不了了,会被判刑,还会有以下后果:
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
2.信用受损。
3.被各种手段催收。
4.被起诉,资产可能被查封。
5.情节严重要坐牢。
㈢ 别人盗用我的身份证在网上贷款了怎么办
只有身份证是不能贷款的。
1、现在理解的身份证贷款大部分是信用贷款,也就是无需抵押就可以贷款的,但是也不是指只用身份证就可以贷款的,需要你有一定的收入证明,工作稳定,比较适合公务员、教师、国企员工、稳定的创业者、白领、管理人员等等。身份证仅仅是贷款的必备材料,最主要的是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等,证明你适合信用贷款。
2、现在没有任何一款贷款产品是仅只用身份证就能获取的贷款产品。无论什么贷款,除了身份证以外,至少都还需提供另外一份辅助资料。身份证在贷款过程中,只是必不可少的东西而已。此外,千万不要在贷款到账前支付任何费用,防止被骗。
㈣ 诈骗银行贷款怎么判刑会坐牢吗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4)盗用别人的网上银行贷款会坐牢吗扩展阅读
案例:
缓刑期内,男子王景科又以经营的砖厂资金不足为由,骗取银行贷款和集资诈骗100余人钱款。5月4日,庆阳中院终审以王景科犯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与原判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宁县法院一审认定,生于1958年的王景科系陕西省乾县人。2005年6月,王景科到宁县春荣乡开始经营砖厂。
至2008年2月3日,王景科以砖厂资金不足为由,编造白某某等41个虚假的村民信息,并私自刻章,经宁县春荣乡农村合作银行(原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赵某某(另案处理)审批,先后在该银行贷款58笔,计729400元。
同时,王景科在宁县春荣乡古城村高某某、白某某等人名下贷款8笔,计76000元,以上款项共计805400元。贷款到期后,经合作银行多次催收后王景科分文未归还。
2007年6月至2013年9月,王景科在明知其经营的砖厂亏损严重,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扩建砖厂资金短缺或者其他原因为借口,采取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的方法,先后向砖厂周围群众45人集资3012100元。
除给李某、张某某等人的款项外,其余2154331元均用于个人事项支出或者无法说明资金去向。另查明,王景科于2011年9月22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4年4月12日,其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西安铁路公安处抓获。
2014年11月26日一审法院认为,王景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8054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同时其明知其经营的砖厂亏损严重,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以扩建砖厂资金短缺等为由采取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45名被害人集资,数额特别巨大。
另外,由于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还有犯罪事实,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宣判后,王景科不服提出上诉。
庆阳中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㈤ 她用身份证帮别人向银行货款,他没有钱,她银行卡冻结了,她会坐牢吗
他向银行银行贷款银行就找他要钱,如果不还钱,银行会向法院起诉他。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但一般不会坐牢会限制,其人身自由。也就是所谓的治安行政管制。限制其高消费。
㈥ 盗用别人身份证在银行贷款违法吗
我父亲也是刚刚才发现五年前有人拿着他的身份证银行卡去工商银行贷款了八万元,现在只能自己承担还款了吗?
㈦ 偷用别人的身份证贷款犯法吗
偷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的信用卡犯法,如信用卡使用,适用刑法第196条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