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方公司虚报账单金额是什么行为,应付什么法律责任感谢!
问题是你们公司实际付了多少钱呢?5万是吧,那就是他开给你们的发票上是6万5是吧。你们的财务完全可以以发票和实际付款不符而拒收这张发票,让他们重开。你是财务还是这件事情的主要操作人,如果你不是这件事情的主要操作人你可以去询问你们公司实际操作人,具体情况只有他知道。
2. 贷款公司乱收费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吗
如果是属于法律保护范畴的是可议告的,前提是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毕竟借款人个人选择的,还是得依据合同。
3. 涉案金额多少可以立案,这样的可以构成什么处罚
1、可以报警,民事案件立案金额多少都可以立案,你这数额尚不构成刑事诈骗罪。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你这情况不构成诈骗罪。
4、你可以民事起诉,除返还诈骗金额及利息,对方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贷款公司虚报金额可以告他扩展阅读:
立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有犯罪事实存在。
②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 信贷合同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不符,可以投诉吗
信贷合同的金额跟实际到账金额肯定是不一样的
要扣手续费(其实也就是银行放货人员、信贷人员的中介费)。
5. 公司虚报财务收入属于违法行为么
企业这么做也是为了继续生产或继续经营而已,这是没办法的办法,如果你是该企业员工,就不该有这种告发的想法。企业不能继续经营,你还能开资吗?企业的秘密你知道了,就告发,你以后还能找到工作吗?谁还敢用你?
6. 恶意骗贷2.5万被起诉会坐牢吗
这种行为涉嫌了贷款诈骗罪,且数额2.5万元超过了立案追诉1万元的起点标准,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具有从轻情情或适用缓刑的情节或可以判缓。
《刑法》第193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犯罪主体限于自然人,单位实施的即使以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贷款也不构成贷款诈骗罪。然而,现实中常有个人利用公司名义进行贷款诈骗, 公司独立法人人格成为一些人逃避法律制裁的工具,最典型的是使用虚报注册资本等欺诈手段骗取公司注册登记后,又利用该公司名义进行贷款诈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四十二、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应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又于2001年1月1日下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该纪要作为指导性文件明确列举了几种情形,诸如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新闻链接:恶意骗贷构成金融犯罪
新闻晨报 记者:李晓明
晨报讯一场看上去简单的借款纠纷,竟然引出背后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为骗取银行贷款,张某表面上通过房屋中介将二手房“卖”给他人,实际上却并未将户口迁出,而是与“买方”私下瓜分了通过房屋抵押而获得的银行贷款。在迟迟收不到还款的情况下,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抵押房屋实际为有他人户口,又有人居住的“实心房”,执行遇到难点。昨日,虹口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张某司法拘留。
买卖双方骗贷瓜分2004年6月,当时王某和夷某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了一套位于浦东严中路的
二手房,并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了30万元的贷款。然而,在还了前8个月的贷款后,两人便停止了还贷。随后,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然而,尽管法院判决王某和夷某必须还贷,但两人仍然藐视法律威严,拒不还贷。无奈之下,银行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王、夷两人给付借款本息共计29.8万余元。
今年1月份,虹口法院向两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1月30日之前履行给付义务,但未果。随后,执行法官在执行行动中逐渐查明了事实真相。原来,这从头至尾就是一场“名为借款合同纠纷,实为骗取银行贷款”的骗局。
事情的起因是,房屋原主人张某因经营失败,急需一笔周转资金,于是便找到王某和夷某两人,和他们合谋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他们首先找到相熟的房屋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由王、夷两人将房屋抵押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骗取的银行贷款由双方私分。实际上张某并未将户口迁出该房,一家人继续在此居住,王、夷两人也未将户口迁入,人也未入住。
“实心房”拍卖成难点
经法官查明,被执行人王某和夷某本身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唯一的财产就是办理贷款时抵押在银行的房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将抵押物进行拍卖。然而由于该套房屋有户口在内,并且有人实际居住,法院一时又难以对其进行拍卖,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昨夜7:40,虹口法院执行庭法官赶到王某的居住地,正在看电视的王某被逮个正着。面对法官询问,王某表示当时只是替朋友帮忙才虚构了买房事实向银行贷款,现在她和丈夫夷某每月都只有300多元的收入,根本没有能力还贷。随后,法官宣布对其实行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骗贷构成金融犯罪
“目前类似的案件频频发生,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情节严重者将构成金融犯罪,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虹口区执行庭庭长陈平告诉记者。
对于此类案件的执行,陈平表示,如果被执行人拒不还贷,第一步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如果确实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下一步将限令案外人,即房屋的卖方将户口迁出抵押房屋,再对房屋进行拍卖。
对于恶意骗贷案件,陈平表示,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法院将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买卖双方甚至
房产中介三方的刑事责任。
链接地址:http://news.sina.com.cn/s/2006-05-17/02248942773s.shtml
7. 经济纠纷案起诉时虚报起诉金额,多报起诉金额算犯罪吗
不算犯算,但如果查实那么你就会败诉,当然不知道就没事,毕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8. 多少金额可能被以贷款诈骗罪立案追究,立案标准是多少
翻法条去,贷款诈骗罪是结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