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教高手,如果公司股权质押给银行,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没钱了,股东拿股票去银行贷款。
1.表示公司现金流不足
2.表示一部分流通东不会减持
利好利空说不准,但据我观察公告质押后的股票涨多跌少
㈡ 如何用股权质押贷款
订立股权质押贷款合同时,出质人和贷款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出质人未受清偿时,股权转移为贷款人所有。
质权人应注意审查出质人的主体资格:
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
出质人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并须有法人股东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质权人应认真分析处置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企业贷款卡信用记录查询;
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核实企业的银行对账单及个人银行卡流水单,考察企业每个月是否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
加强对公司质押股权的价值监控。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
质权人应谨慎选择出质股权:
股权的选择应以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通性较好为原则;
应注意出质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应注意出质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建议质权人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下内容:
在质押期间发生对外担保等可能影响到质权人权益的行为时,应事先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对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等可能影响质押权利实现的行为前应书面告知质权人,并确保质押权利不受损害;
要求质押标的所在企业每月向质权人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及配合质权人对出质股权进行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㈢ 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办理股权质押,合同应该和公司签还是股东自然人签
若公司为借款人,借款合同应为公司与银行签订。但就股权质押合同来说,应为股东与银行签订。不过,若非以前述股东在借款公司享有的股权,而是以借款公司在第三方公司享有的股权,则股权质押合同的签订主体仍为借款公司与银行。
㈣ 上市公司可以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吗
可以的
得准备出质人的股票账户,股票质押的登记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企业执照副本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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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股权质押贷款的手续和程序
操作流程:
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
2、联系融资机构;
3、双方商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
4、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
5、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6、出借方发放资金。
手续:
1、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副本、贷款卡;
3、公司股东同意质押的决议;
4、公司章程;
5、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相关资料;
6、股权凭证,证券账户卡;
7、贷款机构要求准备的其他资料。
㈥ 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华中预警: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1.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按期还本付息;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股权质押贷款程序: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质押股权超过股权发行公司股本总额5%时须有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议。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凭证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三、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 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四、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备注: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