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有企业是否可以向职工借款吗 国有企业向职工借款还以前单位欠下银行的贷款现在允许这种行为吗
应当不允许向职工借钱这种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四十一、集资诈骗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因此,两者之间的界限在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对于非法集资案,处罚是比较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㈡ 国有出让可不可以贷款
为了深化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资产的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现就我市出让企业产权作如下若干规定:
一、出让方式
1、企业产权可以整体出让,也可以部分出让。
2、国内外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购买企业产权。
二、资产处理
3、呆帐、坏帐的处理。对企业的呆、坏帐可根据财务制度关于提取坏帐准备金的规定执行,或从评估基准日往上推十年,以每年应收帐款年末余额之和的10‰作为企业的坏帐准备金。对三年以上的应收货款,出让时可扣减30%,从净资产中剥离,作为代管资产。
4、被出让企业挂帐的待处理财产损失和未弥补亏损,经国资、财政部门审批后,予以核销,冲减净资产。
5、经评估机构评估后,企业需报废的资产和削价的存货等不良资产,经财政、国资等部门鉴定后可冲减企业净资产。
6、对于代管的非经营性资产受让方可接收,也可不接收,由受让方代管的非经营性资产,在“九五”期间,经国资部门批准可免收资产占用费。
7、净资产为零或负数的企业,按零出售,但购买方必须有资金注入,同时要有资产抵押或财产担保。
三、职工安置
8、被出让企业剥离的富余人员和离退休职工可由原企业单独成立管委会管理,也可交有关机构管理。
9、被出售企业职工自行调转的,工龄可连续计算,不发安置费。
10、被出让企业职工由受让方妥善安置的,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身份,按有关规定与受让方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并从出售的净资产收入中按受安置的职工工龄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划给受让方。
11、被出让企业原国有固定职工自愿辞职,可采取买断身份的方法,发给安置费,其安置费原则上按以下五个档次的标准计发:
第一档次: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每年工龄1000元计发;
第二档次:工龄十年到十五年的,按所在地企业的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计发;
第三档次:工龄十五年以上至二十年的,按所在地企业的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再增加30%计发;
第四档次:工龄二十年以上至二十五年,按所在地企业的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再增加40%计发;
第五档次:工龄二十五年以上,按所在地企业的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再增加50%计发。
领取安置费的职工不再享受社会劳动保险等有关待遇。
12、已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被出让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离休的按每人40000元,退休的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从被出让企业的变现收益中一次性划拨给有关管理机构。如划给受让方的,可冲减出让金额,并由其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医疗费、山区补贴的发放。
四、财务税收
13、企业出让的产权收益不足安置职工费用的,其不足部分可在出让后的五年内由财政部门用该企业上缴的地方实得税收予以抵补。
14、企业产权出让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属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由当地财政返还作为企业产权出让收益。
15、出让的国有企业从出让年度起三年内上交的所得税比上年增长15%以上的地方实得财力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部返还企业,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或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
16、根据企业承受能力,实施加速折旧,折旧年限可在两则规定的折旧年限基础上缩短20%。
17、对企业开发新产品所需试制用的单台设备购置费在十万元以下的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允许一次或分期计入管理费。
18、受让方以接收原企业所有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方式购买企业的,按实际投入的股金,三年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优先保息分红。
五、土地资产
19、受让方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租金目前工业用地按每年每平方米0.5-2元,商业用地按每年每平方米5-8元执行。
20、受让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出让金的确定可按评估地价的10-15%计收。
六、付款问题
21、允许购买方分期付款购买需出售的企业产权。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原则上一次性付清现款,特殊情况一次性交款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允许分期付款,但第一次交款不得少于出售总额的30%,其余部分在三年内逐年付清,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对于一次性付清转让费的,可按转让费的10%优惠。
㈢ 国有企业正式员工贷款问题!
去邮政储蓄 好借好还小额贷款
㈣ 国有独资的投资公司能否从银行贷款
要看经营范围,如果只有对外投资应该不能向银行贷款.
㈤ 投资公司是否可以在银行贷款
可以。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 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2) 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3) 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4)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 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7) 借款人出具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8) 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9) 借款人还需提供公司场地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据及个人住址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
(5)国资公司能贷款吗扩展阅读:
贷款流程
一、建立信贷关系。
要申请银行贷款,首先要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时企业须提交《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一式两份。银行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后,要指派信贷员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必需的有关条件。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检查营业执照批准的营业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②企业经营的独立性。企业是否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计算盈亏,有独立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
③企业及其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序列。
④企业经营的效益性。企业会计决算是否准确,符合有关规定;财务成果的现状及趋势。
⑤企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被挤占、挪用。
⑥新建扩建企业。扩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动资金30%是否已筹足。如暂时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内补足的计划。
信贷员对上述情况调查了解后,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署是否建立信贷关系的意见,提交科(股)长、行长(主任)逐级审查批准。经行长(主任)同意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后,银企双方应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契约》
二、提出贷款申请。
已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可根据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所需来申请银行贷款。〔以工业生产企业为例〕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交《工业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
银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有关制度,并结合上级行批准的信贷规模计划和信贷资金来源对企业借款申请进行认真审查。
三、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 贷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范围的直接用途有:
<1>合理进货支付货款;
<2>承付应付票据;
<3>经银行批准的预付货款;
<4>各专项贷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5>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②企业经营状况。主要包括物资购、耗、存及产品供、产、销状况,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状况;信誉状况;经济效益状况等。
③企业挖潜计划、流动资金周转加速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的执行情况。
④企业发展前景。主要指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企业发展方向,上要产品结构、寿命周期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实际工作能力,经营决策水平及开拓、创新能力。
⑤企业负债能力。主要指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实有额及流动资产负债状况,一般可用自有流动资金占全部流动资金比例和企业流动资产负债率两项指标分析。
四,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征,合同标的是货币,贷款方一般是国家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贷款利息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商定。
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由借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即可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①借款种类;
②借款用途;
③借款金额;
④借款利率;
⑤借款期限;
⑤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⑦保证条款;
⑧违约责任;
⑨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代表或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五,发放银行贷款.
企业申请贷款经审查批准后,应由银企双方根据贷款种类签定相关种类的借款合同。签定合同时应注意项目填写准确,文字清楚工整,不能涂改;借、贷、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齐全无误。
借款方立借据。借款借据是书面借款凭证,可与借款合同同时签定,也可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时间内,一次或分次订立。银行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查核对借款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是否无误,是否与借款合同相符。
借款申请书审查无误后,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单,由信货员,科(股)长”两签”或行长(主任)”三签” 送银行会计部门办理贷款拨入借款方帐户的手续。借款申请书及放款放出通知单经会计部门入帐后,最后一联返回信贷部门作为登记贷款台帐凭证。
㈥ 国有资产有限公司需要贷款或融资吗
首先国有资产企业也和私营企业一样会出现资金短缺问题,或者其他资金问题。需要融资也是正常需要
不过在于他们的背景,很多国有企业都是有关联企业的,所以对融资的要求比较严格。或者说很多方式可以操作。
不过有需要是正常的
㈦ 资产管理公司能向银行贷款么,资产管理公司能向银行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是为了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
资产管理,通常是指一种“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从这个意义上看,凡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
而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㈧ 国有资产能抵押贷款或担保
国有经营性资产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用于抵押贷款或者担保,比如: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家授权投资企业;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地方政府还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或者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