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股东在法人和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公司营业执照去贷款,法人个不知情股东该怎么办😱
你好,股东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擅自以公司名义贷款,如果该股东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无权以公司名义贷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果银行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东无权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贷款仍然贷款,则银行不构成善意,该贷款合同无效,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另一种情况是,如果该股东在贷款时,银行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该股东无权代表公司贷款,则银行属于善意第三人,贷款合同有效,公司需要向银行承担还款义务,公司还款后,可以向该股东追偿。股东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向银行贷款时没有提供股东会决议即擅自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银行对此负有合理审查义务,现在银行没有审查,把钱贷给了你们公司,具有一定过失,你们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合同无效,公司不负有还款义务,只能向该股东主张还款。当然,你们公司也可以在事后选择追认,承认该贷款合同有效。
② 公司法人不知情股东能否以公司名义贷款
现在贷款不像以前,都需要本人到场,因为签署合同等都要本人签署;至于以公司的名义也不用担心,公司贷款也要法定代表人签署,但是风险也是有的,因为他可以相关的委托,对于审核不严密的银行有可能贷款成功。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贷款指债权人(或放贷人)向债务人(或借款人)让渡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
③ 有限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私自到银行贷款私用,那股东有责任还款吗
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在所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公司 ,因此,这种情况应当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未经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偿还借款后,可以向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根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公司股东不知情能贷款签合同吗扩展阅读
根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④ 公司大股东在小股东不知情情况下向银行贷款,后来还不上贷款,请问小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小股东以其在公司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不一定要通知所有股东,只要占股份绝大多数的股东知道并且同意即可。如果贷款行为违法的话,小股东可以就其损失向大股东索赔。
⑤ 如果股东在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借款,非股东法人代表没有签字,但有公司的盖章,借款是否有效
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果该借款没有打到公司账号,则可能该借款不生效。
即使最终法院认定借款有效,由公司承担责任,与法人代表没有关系,公司在偿还借款后可以向股东追偿。
⑥ 法人代表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以公司的名义借钱,签合同,股东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建议如下:
1、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只要按照规章足额缴纳了出资,那么公司对外所欠的债务跟股东是没有关系的。因此你不需要承担返还的义务。
2、只有在对方能证明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存在混合,即公司受股东的控制,在业务和收益上与股东混合,公司的钱都进入股东的账号,那么股东是需要与公司一起承担法律责任。但从你股东离开公司1年多,没有参与公司任何决策来看,股东与公司是严格分开的,因此股东不须与公司一起承担法律责任。
3、只有股东没有尽到规定的出资额,那么在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股东需要在未出资的限度内承担法律责任。打个比方,股东按照规定需要出30万,但实际上股东只是出了15万,那么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比如还差30万,那么股东就需要在其未缴纳的15万内承担责任,即股东只需要还30万中的15万。这个也是股东有限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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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公司某股东私自借款欠债,不知情的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问题: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两人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中一个股东在另一个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很多外债并存入了自己的私人账户上,不知情的股东是否还要对这些债务承担责任? 周律师:以公司名义借款,则由公司承担责任,不知情股东可以要求借款股东将款返还公司,否则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律师: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免费律师咨询,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相关知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释义: 本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规定。 在实质上规定了股东知情权。本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需要对公司的相关情况有一定的了解。然而,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经营状况并不了解,因此需要一定的途径获取相应的资料。知情权的规定就为股东了解公司状况提供了可能,有利于股东权益的实现和保护。 基于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股东的利益,规定股东有权就公司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有利于集思广益,公司管理机关改善经营。
⑧ 股东在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
法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除非对方明知道该份合同是未经公司同意而签订的。如果法人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公司或者股东的利益,股东可以要求法人赔偿损失。但对签订合同的另一方来说,他依然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对协议双方是有效的。但对于其他善意第三人是无效的,若该名义上的持股人将股份移转的,第三人取得股份,股东只能要求名义持股人赔偿。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载明为股东。
(8)股份公司股东不知情能贷款签合同吗扩展阅读
《公司法》第十六条具有相应的外部效力,根据该条规定合同相对人负有对公司内部决议进行形式审查的义务,即合同相对方应当要求公司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即担保人未向债权人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担保认为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以公司名义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构成越权代表,债权人应当知道其越权代表,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善意相对人,进而认为担保合同无效。合同无效。 《公司法》第十六条是公司内部管理性规范,违反不影响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即使担保人未向债权人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担保合同也为有效。
⑨ 公司股东不知情,法人可以拿公司营业执照去大额贷款吗怕莫名其妙背上债务。谢谢!
可以。
不过你可以放心。真到签贷款协议时,股东是必须面签才行的;所以公司贷款股东是肯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