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私自到银行贷款私用,那股东有责任还款吗
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在所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公司 ,因此,这种情况应当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未经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偿还借款后,可以向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根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法人代表将股份公司贷款私用扩展阅读
根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兼股东以公司名义贷款出事和公司其他股东有关吗
理论上银行贷款都需要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才行,但是没有董事会决议,也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该是公司的董事长,以公司名义去贷款,应该是有效的,公司要承担还款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自身所有的资产承担债务,股东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那就没有股东的责任了,承担债务以出资额为限,债务由公司承担。
银行贷款打入公司帐户就属于公司的财产,如果公司董事长挪用了公司的资金私用,可以告他侵占公私财物罪。
3.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银行贷款,是公司承担责任还是个人承担呢
你这是好多问题,但最跟本的问题是你跟本没搞清楚。就是代款人是公司还是个人?
1、如果是个人贷款,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是公司贷远贷款,那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因为他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进行法律行为。
2、如果是公司的贷款,不管法定代表人换成谁的,公司都要承担责任。跟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没一关系。银行不会向个人追究责任吗。
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法人法律上规定负责人。他可以不用任何的受权代表公司进行法律行为。有没有股东会的同意,都不会构成诈骗。因为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内部管理行为,所以不能对抗法律。公司股东可以招开肥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
4、假设股东抽资出逃,别有股东只对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抽资出逃行为是犯罪行为,投东可以报警。如果“抽资出逃”行为导至公司破产,股东也只对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希望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4. 朋友要把他的公司法人变成我的 然后用股份去贷款 我这样做法人有风险吗
如果只是用他名下的股份贷款基本没有风险,不过到时还不了贷款,朋友的股份有可能会到贷款商的名下,多的话会对你公司股权有影响
5.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的法人代表没得到股东的同意自己为他人贷款担任股东负什么
这服不了什么作用,因为它是法定代表人,她的决定就代表着公司,你们只能自己内部约定,在外边是没法约定的
6. 股份公司法人代表未经股东会决定,私自向信用社贷款,信用社不慎审放贷担责吗。
1、首先要弄清楚,一家公司,出于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一定的额度内,是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予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的正常经营权,你回去好好翻翻《公司章程》规定,再来判定这是“私自”呢还是“有权”。
2、“信用社放贷”是否“不慎”,不是你来判定的,每一级金融机构都有它自己的上级在监管业务,直至最高机构“银监会”来判定。若这笔款的用途不符合政策、最后成坏账了等情况,也是金融系统内部的事,就别操心了。
3、金融机构若是贷款给企业、而不是个人的(看看资金账号就明白了),当然该由企业来担当债务。至于这笔款企业当初是否该去借、向谁借、借多少,后来怎么使用了,那是企业内部的事,有问题也是企业内部去消化。股东只有在开股东会(或董事会)时,去问责当事人,而不该(也无法)拒绝向银行还债。
7. 我公司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前任法人在职期间用公章借款私用,请问这笔债务应由谁承担。
如果出借人不知道你公司前任法人借款私用,由于对外使用的是公司的公章,那么出借人有权要求你公司承担偿还责任,这一点肯定没办法。想对外不承担债务,只有一个办法,找出证据证明出借人明知借款为私用。
当然,确实是该法定代表人借款私用的,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甚至考虑是否以刑事案件处理,比如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到底能否认定构成犯罪,或何种罪名,得研究具体资料,需要的话,建议联系律师具体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