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能召开股东会怎么办
只需要书面通知名义上的三个股东,书面通知要有股东签收的回执。如果实在无法见到这两个股东的面,要电话通知并录音,或者问清楚地址发EMS并保留发邮件的回单联,这样通知程序就没有瑕疵了。到开会的时候如果48%的两人没来,则视为其放弃表决权,52%的股东在决议上签字即可。但这样的决议有效力上是有争议的,如果办银行贷款、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恐怕相关部门对此决议是不会采纳的。
『贰』 公司贷款,银行要我们提供股东会议纪要,我不知道怎么写
就是股东会决议
大概内容是
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参会人员:
会议主持: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贵行贷款多少钱,抵押物是什么,贷款期限为几年。
特此决议
时间:
股东签名:
再加盖公章就行了
我们公司的基本都是这个格式。
『叁』 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公司贷款没召开股东会扩展阅读:
关于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相关规定
1、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2、对于股东借款在前,投资入股在后的行为,2002年4月29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虚假出资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97号)解释如下:
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投资。此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行为。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2年7月25日《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函告江苏省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内容如下: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
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司法
『肆』 企业贷款还不上,股东有偿还责任吗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为三种情况,供您参考: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应答时间:2021-01-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伍』 企业贷款需要企业提供股东会决议吗
您好,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贷款是需要董事会同意的,而不是股东的,请悉知。
『陆』 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申请贷款需要谁决议,是否必须是股东会决议依据是什么
您好 公司法里面有明确规定 公司重大决定决议应该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申请贷款是属于重大事项理应有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议。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柒』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个人信用有影响吗
暂时没有直接影响!
目前个人征信报告中,不显示企业部分的负债和还款情况。
但若公司贷款时,要求股东提供了个人连带保证担保,则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捌』 公司贷款逾期未还,我是挂名小股东,会承担什么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
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玖』 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没有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要看公司章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不是有对于经营管理层的授权,没有授权经营管理层要承担责任,但是贷款合同签订了是有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