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助学贷款不贷了
为什么不贷呢?这个偶有点想不通呢,呵呵
不贷也可以,直接和银行说一下就行了。
❷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可以停贷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不想贷了,提前还款即可。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2)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后可以不贷了吗扩展阅读
相关知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3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5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❸ 我在网上已经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了,可是又不想贷了,可以不去当地教育
看看网上能否撤销申请,电话撤销等。
❹ 已经申请了助学贷款,但是又不想贷了,怎么取消
不能,但是会继续按照分期还款的计算方法执行扣款。然后可以重新办理一次提前还款,按期还款。
❺ 助学贷款已经申请之后,然后不贷了,需要什么措施来退掉吗
我在一家别克4S店里写了一份贷款...不管我贷不贷都要交手续费,这合理合法吗? 问题补充:在汽车4S店付了购买...没签贷款合同贷款就不算成立。申请书只是申请
❻ 我第一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领了,下一年的我不想贷款了行吗
如果下一年不准备贷款了,可以拿当初签订的合同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不过以后不能再申请了。
相关的一些条款见下--
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❼ 我在网上填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后来又不想贷款了,也没去盖章之类的证明,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不会有影响。
你注册信息的网站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与县教育局助学中心使用的基层金融系统相关联,他们可以看到你的贷款信息,但只有你去助学中心申请贷款、提交并填写相关资料后他们才上系统核对你的个人信息和就学信息,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一致的情况下再提交到银行。因此,你不去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他们也不会去核对新的信息,根本不会发生或构成借款关系。
另外,如果你明年或下次想申请贷款,就需要用到这次注册信息的登录名与密码,千万别忘记了。
我是银行助学贷款经办人员,希望回答能帮到你
❽ 在学校申请了助学贷款不想贷了怎么办,可以不贷了吗
助学贷应该大学期间那个月只需要还利息工作了再说本金吧!不想贷了还本金还了就可以啦,可以去查一查公众号绿融汇,看看你的大数据有没有问题,有可能影响大数据了
❾ 国家高校助学贷款,申请了以后不想贷款了,不签贷款合同会怎么样
没事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