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研究生在本科期间已经生源地贷款了,读研究生还要生源地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❷ 研究生应该怎么办理助学贷款
【研究生】研究生助学贷款流程
(二)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第一类.申请“绿色通道”贷款的新生入学报到现场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只审核不上交)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只审核不上交)
3.《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院系辅导员领取);(现场上交贷款中心)
第二类、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入学报到现场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只审核不上交)
2.《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现场上交贷款中心)
(三)正式审核阶段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办理贷款的现场领取,到校后再填);
5. 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 在本校用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银行卡有帐号的一面的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确认);
7. 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四)申请贷款步骤
第一步:报到时请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各院系辅导员处领取加盖院系公章的《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一张,可于报道当天到研究生事务办“绿色通道”办理地点直接办理助学贷款登记;
第二步:进入新生报到处,到研究生事务办“绿色通道”办理地点向工作人员提交上述贷款所有资料;
第三步: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第四步:持有事务办工作人员开具的盖有公章的《贷款缓交学费证明》到财务处现场办公点办理缓交学费手续;
第五步:入校后在一定时间内,登陆学校选择贷款系统填写贷款信息。网上信息务必与《贷款申请审批表》中所填信息保持一致;
第六步: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务必规定时间内内携带所有资料到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办理正式审核。
第七步:等待银行审核。院系后期会通知获得批准贷款的学生与银行签订正式合同,具体签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院系通知和研究生资助网。
❸ 研究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吗
研究生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
助学贷款相关规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因此研究生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
(3)研究生网上缴费及生源地贷款扩展阅读
相关知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
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3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5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❹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您好,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1、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交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说明及证明等材料;
2、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认真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负责最终审批助学贷款的银行经核查同意贷款后,申请学生即可收到银行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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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什么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申请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4)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 ( 或其他法定监护入) 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 10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14 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 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❻ 研究生怎样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❼ 研究生可以生源地贷款吗
可以申请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12000元。具体金额可按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