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民银行2019年30号公告 解读
人民银行2019年30号公告解读如下:
1、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主要考虑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2、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原则
一是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是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是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1)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部分公告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现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
B. 请问个人贷款需办理LPR定价基准转换后月供还款金额会改变吗
会改变的。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2)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个人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2、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C. 现在农业银行要求房贷客户办理LpR定价基准转换,不办理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凡是符合条件的贷款,都要进行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转换充分尊重您本人的意愿,您可以转为浮动利率,也可以转为固定利率。如果您选择转换为浮动利率,由于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未来您的贷款利率会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相应变化。
为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自2020年8月25日起我行将分批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如不希望批量转换,可在2020年8月10日至8月24日期间通过网银、掌银、95599人工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如您的贷款已批量转换成功,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您也可撤销批量转换。
(作答时间:2020年9月4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D. 房贷将统一转换为LPR定价,客户不转换该如何处理此事
房贷将统一转换为LPR定价,如果客户不处理,则会自动转换为LPR利率。以中国银行为例,根据中国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规定,中国银行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转换范围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尚未办理完成定价基准转换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4)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原合同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式(加点可为负值),具体如下:
(一)加点(可为负值)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值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二)加点(可为负值)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等价转换,从批量转换时点至第一个重定价日(利率调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
(四)在每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水平由重定价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LPR与批量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计算确定。
(五)重定价周期统一转换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
E. 2020年四月4月6日买的房子房贷还没有办下来是固定利率可以改为改为浮动利率吗
2020年4月6日购房,房贷还没有办下来的情况下,会自动变为LPR利率。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5)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