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 在小额贷款公司 借了钱出来 他们还要收取管理费这合法吗
只要合同上有约定,而你又自愿签订了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条款,即为合法。
这种钱不应该碰,利息贴着合法上限——你这个,我看你图片的合同上已经超过了合法上限——而且各种各样或明或暗的罚息、违约金、费用等等,这些法律都不干涉的,你签了就要准备吃亏出血。
② 比如说小额网贷公司贷款1000收取20%到30%的平台管理费,可以算作利息么 或者算不算合法
1、这个不能算作利息,只能是算管理费,其实就是手续费,这个明显的是不合法的;
2、如果一旦借款成功,逾期之后,利息会很高,即使不逾期也会正常的产生利息;
3、所以说遇到这种平台就不要去借款,尽量去一些没有前期费用的,利息低的,安全可靠的去借款。
③ 小额贷款中每月收取服务费管理费,这一项费用合理吗
没啥不合理的,平台运营员工开工资也需要钱呀。就是看收多少了而已
④ 小额贷款有很高的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吗
小额贷款的费用是很高,一般都是这样的,你可以试试不上征信的向钱贷,新人额度1200是秒到账的,下载APP申请吧稳下款的哦。
⑤ 借贷公司以平台管理费和服务费名义,变相收取的高额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借贷公司以平台管理费和服务费名义,变相收取的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小额贷款平台提前扣除的管理费扩展阅读:
借贷公司监管指标:
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另外应注意,借贷公司的不良贷款率应在5%以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借贷公司(贷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