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人欠银行钱不还,担保人会怎么办
贷款人不还,那就只能找担保人了。若你也不想还的话,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Ⅱ 贷款人欠银行贷款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就是说有无专门的条款或文字对担保责任作了明确的约定。
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
Ⅲ 贷款人有钱不还 担保人该怎么办
担保人对贷款人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还,担保人由义务代为偿还。银行可以向担保人追偿贷款。
针对贷款人恶意拖欠不还的情况,担保人可以履行抗辩权,同时积极向法院和银行提供贷款人具备还款能力的证据。申请法院先就贷款人的资产及财务进行执行,贷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再执行你还款。
Ⅳ 贷款人有钱不还,担保人怎办
首先要确立他们是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是你可以要求冻结他老婆的账户,,问题是你怎么知道贷款人有钱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供信息查封或保全一些财产!
Ⅳ 主贷人有偿还能力,却不还贷款,担保人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先不要担心,担保人也不要急于还贷。
如果到期主贷人不还,担保人也不还,债权人会依法起诉贷款人和担保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会结合两人的赔偿能力把重点有所侧重,到时法院会依法判决贷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接下来面临强制执行的问题(如果判决后贷款人还款则不进入强制执行),如果担保人承担了还款责任可以向贷款人追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5)贷款人有钱不还担保人怎么办扩展阅读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偿还),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无法还款的,保证人才有义务代替债务人还款,法院没有先对债务人强制执行的,保证人可以拒绝还款。
2、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即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还款,保证人无权拒绝。
Ⅵ 贷款人不还贷款,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
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
就是说有无专门的条款或文字对担保责任作了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
(6)贷款人有钱不还担保人怎么办扩展阅读: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涉及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三方的关系。
保证属于人的担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当事人可以就保证的范围和期间进行约定,保证范围原则上不得超过设定保证时已确定的债权范围,保证范围约定不明的,保证范围为主债、利息、违约金、损书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债务的消灭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别原因。
—般原因有:
(1)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2)保证期间届满而债权人未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
(3)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为保证且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随时通知债权人中止保证合同,保证债务向后消灭;
(4)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证债务灭的特别原因是,在一定条件下(如债务人变更致使向其请求清偿发生困难等)保人可向债务人请求除去保证责任,在经向债人另行提供担保后,保证债务可以消灭。
Ⅶ 债务人有钱不还,担保人该怎么办
1、这就是承担担保人的法律风险,也是教训;
2、借款人可能真是没有钱了,否则法律也只能执行他的财产;
3、还是想办法找的借款人,让他想办法还钱。注意不能做违法的事情。
Ⅷ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该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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