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营改增"后金融机构会增加哪些成本
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融资成本,以及开展业务发生的相关费用,而纳入营改增范围后,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贷款、金融资产售后回购、第三方抵押借款等方式融资所产生的相关成本均无法抵扣进项税,而开展业务的相关费用中占比较大的人工费用、福利费用、交通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用等亦不能抵扣进项税。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费用通常包括固定资产与物料费用、房屋租赁费用、咨询服务费用和住宿费用等,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进项抵扣比例很低。
加强对进项税的管理,包括加强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进项发票管理等方式提高进项税抵扣比例和拿票率,做到进项税“应抵尽抵”,进一步降低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也是要成本的。
❷ 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营改增开始实施是2016年5月1日 。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
1、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二、、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
1、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
2、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
3、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也可按发票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不可扣除销售额。
三、税率档次
1、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2、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❸ 小额贷款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
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性质为金融业,主要应税税种为营业税,而非增值税。
而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概念,是属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范畴。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既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不是一般纳税人。
❹ 我公司属于小额贷款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会计分录怎样做,急急急
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没有太大影响,唯一变的就是原来交营业税,现在交增值税,不存在抵扣项目。
❺ 简述“营改增”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
"营改增"的纳税人,即原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征增值税纳税人,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
一、征收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7]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营业税改增值税业)
广告代理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内,税率为:6%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❻ 小额贷款公司营改增以后会计分录怎么做
营改增会计分录处理方法汇总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
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改征期初有进项留抵税款,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借方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应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2、“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4、“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免抵退税规定计算的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当期应免抵税额。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发生服务终止或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额应冲减销项税额,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向境外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出口业务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由于各类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9、“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多交的增值税。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10、“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末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11、“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2、“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试点当月按照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再设置上述专栏。
二、会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国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可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取得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进行核算。
【案例】2013年8月,济南A物流企业,本月提供交通运输收入100万元,物流辅助收入10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当月委托上海B公司一项运输业务,取得B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万元,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
A企业取得B企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0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222000
【案例】2013年9月2日,济南A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与H公司(一般纳税人)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购进货物的运输服务,H公司于签订协议时全额支付现金6万元,且开具了专用发票。9月8日,由于前往目的地的道路被冲毁,双方同意中止履行合同。H公司将尚未认证专用发票退还给A企业,A企业返还运费。
Ⅰ.H公司7月2日取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借:在途物资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45.95
贷:现金60000
Ⅱ.H公司7月8日发生服务中止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60000
借:在途物资-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45.95
2.购进农产品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销售普通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按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会计核算。
【案例】例:2013年2月,济南S生物科技公司进行灵芝栽培技术研发,本月从附近农民收购1500元稻草与棉壳用作研发过程中的栽培基料,按规定已开具收购凭证,价款已支付。
借:低值易耗品13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5
贷:现金1500
3.进口货物或服务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会计核算。
【案例】2013年8月,日照G港口公司,本月从澳大利亚Re公司进口散货装卸设备一台,价款1500万元已于上月支付,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255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工程物资15000000
贷:预付账款15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00
贷:银行存款2550000
【案例】2013年9月,日照G港口公司,进行传输带系统技术改造过程中,接受澳大利亚Re公司技术指导,合同总价为18万元。当月改造完成,澳大利亚Re公司境内无代理机构,G公司办理扣缴增值税手续,取得扣缴通用缴款书,并将扣税后的价款支付给Re公司。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Re公司的对账单齐全。
Ⅰ.扣缴增值税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188.68
贷:银行存款10188.68
Ⅱ.支付价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169811.32
贷:银行存款169811.32
4.接受铁路运输服务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按照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案例】2013年10月,济南S生物科技公司委托浙江某铁路运输服务公司运送购买的技术研发用设备一套,支付费用4500元,其中运费4000元,上下力资500元,取得运费发票。
借:固定资产——研发设备a42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80
贷:现金4500
(三)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四)混业经营原一般纳税人“挂账留抵”处理
兼有增值税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开始试点的当月月初将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上期留抵税额,转入“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2013年10月,济南A物流企业,本月提供交通运输收入100万元,物流辅助收入10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当月委托上海B企业一项运输业务,取得B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万元,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
Ⅰ.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1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00
Ⅱ.取得物流辅助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物流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
【案例】2013年9月2日,济南A物流企业与H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购进货物的运输服务,H公司于签订协议时全额支付现金6万元,且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9月8日,由于前往目的地的道路被冲毁,双方同意中止履行合同。H公司将尚未认证专用发票退还给A企业,A企业返还运费。
Ⅰ.A企业9月2日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现金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5.95
Ⅱ.A企业9月8日发生服务中止的会计处理:
货:银行存款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5.95\
【案例】2013年9月,无锡X设备租赁公司出租给L公司两台数控机床,收取租金半年租金18万元并开具发票,L公司使用两个月后发现其中一台机床的齿轮存在故障无法运转,要求X公司派人进行维修并退还L公司维修期间租金2万元,L公司至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X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还已收租金2万元。
Ⅰ.X企业9月份取得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设备出租153846.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153.85
Ⅱ.X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货:银行存款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5.98
一般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提取的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案例】
2013年8月3日,南京K律师事务所安排两名律师参加某企业家沙龙,免费提供资产重组相关业务法律咨询服务4小时。8月5日,该律师事务所安排三名律师参加“学雷锋”日活动,在市民广场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3小时。(该律师事务所民事业务咨询服务价格为每人800元/小时)
Ⅰ.8月3日免费提供资产重组业务法律咨询,按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4×800)÷(1+6%)×6%=362.26(元)
相关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362.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2.26
Ⅱ.8月5日为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活动,不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六)一般纳税人出口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应税服务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1.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按应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等科目,按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2.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3.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中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七)非正常损失
发生购进货物改变用途以及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规定进项额不得抵扣的,借记“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八)免征增值税收入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按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九)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
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案例】
M货运公司2013年8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国税稽查部门查处,当月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9月3日,M公司当月第一次领购专用发票25份,17日已全部开具,取得营业额86000元(含税);18日该公司再次到主管税务机关申领发票,按规定对前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预缴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税款的计算:
86000÷(1+11%)×3%=2324.32(元)
相关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324.32
贷:银行存款2324.32
(十)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一般纳税人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案例】2013年10月,济南S生物科技公司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价款1416元,同时支付当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370元。当月两项合计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786元。
Ⅰ.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税控设备1416
贷:银行存款1416
Ⅱ.发生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370
贷:银行存款370
Ⅲ.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786
贷:管理费用370
递延收益1416
Ⅳ.以后各月计提折旧时(按3年,残值10%举例)
借:管理费用35.40
贷:累计折旧35.40
借:递延收益35.40
贷:管理费用35.40
(十一)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的,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2013年10月25日,济南Z巴士公司当天取得公交乘坐费85000元。
计算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款85000÷103%×3%=2475.73元,相应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2524.27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475.73
(十二)税款缴纳
月末,一般纳税人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一般纳税人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次月缴纳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交增值税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十三)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十四)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入税控设备
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十五)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月份终了上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税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❼ 初级会计职称经验分享:哪些属于营改增免税项目
直接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8.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
9.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蔬菜罐头不免征)
10.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1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
12.营利性医疗机构3年内自产自用的制剂;
13.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
14.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
15.供电部门或企业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
16.生产销售免税饲料产品: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宠物饲料不免征)
营改增过渡政策规定免税项目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十六)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十八)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
(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二十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二十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二十五)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
(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十七)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二十八)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二十九)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三十)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十一)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
(三十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三十三)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三十四)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
(三十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三十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三十九)随军家属就业。
(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