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主要的区别是:1、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2、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已经发生的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连续发生的债权。3、一般抵押权设立时,由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已经发生,因此债权金额是确定的,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债权,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金额是不确定的,只要在最高限额以内都可以。
2. 最高额抵押权举个例子
法律分析:比如一个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了房产抵押,该房产评估作价1000万,那么最高额抵押贷款的额度就是1000万,公司几次贷款的话,只要贷款总额在1000万内,银行拥有对房产的最高额抵押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3. 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物债权确定的情形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4. 最高额抵押贷款的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最高额抵押贷款有如下法律问题:
1.每笔借款的种类、金额、期限、用途、利率和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
2.当借款人不能够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抵押人有权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将抵押物进作价、拍卖、变买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3.借款利率。没有约定利率一年一定,还是执行合同期限内利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九条本法所称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第六十条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5.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
主要的区别是:1、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2、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已经发生的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连续发生的债权。3、一般抵押权设立时,由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已经发生,因此债权金额是确定的,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债权,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金额是不确定的,只要在最高限额以内都可以。
6. 最高额抵押,浮动抵押,和共同抵押各有何特点
你好!
问的好。
最高额抵押的抵押物是未来的债权,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需要登记来对抗第三人,只适用于贷款合同及类似情况
共同抵押主要是多人对同一债务担保,到期债权人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追偿,不区分主次债务人;其余均与一般抵押无异;
浮动抵押是新型抵押,物权法没有特别规定,但其抵押物因为不转让占有而导致其价值易受债务人的管理而波动,从而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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