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是否合法
只要手续齐全,当然合法。
⑵ 谈谈小额贷款公司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个人觉得没有影响 银行贷的到干嘛还去小贷公司 所以去小贷公司贷款的根本影响不到银行 因为银行就没想过要给他们贷
⑶ 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后一个问题也没甚关系。
1.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不同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2.运营所遵照的法规不同。
小贷公司按《公司法》等运营就行了,银行则还要按《商业银行法》等银行类金融机构专门法规要求运营。
3.审批及监管机构不同
小贷公司设立审批是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由各省金融办批设的。
银行是银监会审批并按各银行监管法规实施监管以保证存款人利益的,银行要按规定向央行缴存存款准备金,接受银监会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⑷ 小额贷款公司可作为借款人去商业银行贷款吗
可以的。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所以,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净资本50%的范围内向银行融资,融资金额可以全部用于对外发放借款。
⑸ 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他们和银行有什么区别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和银行的区别:
1、适合人群的不同:
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2、违约金方面的不同:
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可以在预定的限额内,方便地还款或重贷,而无需支付违约金!这对于时常需要额外现金的客户以及需要灵活还款、随时取现的客户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银行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3、贷款利率不同:
小贷公司贷款利率制定基准: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下限---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0.9倍。
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
⑹ 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区别
您好,从可靠性来说,银行比小贷公司可靠,从利率上看银行利率要比小贷公司的低,从贷款审核机制来说银行要比小贷公司的繁琐一些,请悉知。
⑺ 在小额信贷领域,商业银行与小额信贷公司分别具有何种优势和劣势
商业银行门槛高、审核繁琐、审核周期太长,但是利率低于小额贷公司
⑻ 商业银行为什么不给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
这个必须的,任何贷款都必须提供抵押物或担保人,银行才会放款给借款人,不然这款放给了借款人,到还款日借款人不回给银行的风险就无法保障
⑼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吗
根据央行2009年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围,给予其金融机构的定位。但因银监会态度依旧,央行此番释放政策信号,并未很快改变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尴尬的现状,小额贷款公司仍由当地金融办监管,税收按一般服务型工商企业标准缴纳,比商业银行高出一截。
(9)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扩展阅读: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⑽ 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吗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行业。2009年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明确我国金融机构的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的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金融机构,同时也包括企业年金、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及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在此之前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的。
一: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小额信贷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三: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一)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三)关于借款人的借款条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户;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其净资产的50%;借款人的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四)关于担保对于保证担保的,对担保人的资格、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