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申请个人创业贷款。创业贷款是指各银行为支持民营经济、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发展,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推出面向个人、用于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资金需要的贷款,旨在帮助急需发展事业的个人尽早实现目标。 目前很多银行都推出个人短期小额创业融资业务,对处于创业期的经营者来说,往往可以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早在2003年8月,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个人创业贷款”项目,而中国农业银行早在2002年9月就推出了《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并一直在运行中。 但由于创业贷款市场需求大,因此此类贷款的申请门槛也就比较高。申请人多,但拿到钱的人却很少。原因在于银行毕竟是商业机构,发放贷款首先考虑的还是资金的安全。出于贷款资金安全的考虑,往往把门槛稍微抬高了一点,或者说严格了一点。 因此贷款评估严格也就成为创业贷款的特征之一。银行向个人或企业提供贷款一般需要质押、抵押、担保三种条件。如果你能提供银行规定的资料,能提供合适的抵押,得到贷款并不困难。一般在提供完备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之后,一个月内就可以取得资金。 申请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3)借款人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5)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 金额要求: 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 70%; 期限一般为 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偿还方式 :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 相关优待政策就要看你们当地政府的了。有些当地政府为足进私营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精神和鼓舞都在想近办法来帮助他们。
2. 给别人担保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担保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2、保人可以提供合法居住证明。
3、担保人可以提供月收入证明。
4、担保人可以提供银行流水证明。
5、担保人有代借款人清偿债务的能力。
3. 农村信用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比较简单的,只需要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对贷款有足够的偿还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只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担当别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担保人了。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责任: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在法律上也有规定,保证人在担保时所签署的保证合同上会有相应的保证份额,然后保证人必须接受并且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不接受自己的保证份额的,那么一旦被保人没有偿还能力后,担保人会有连带责任。
担当别人的担保人就必须去承担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比如借款人在贷款后出现了无法偿还的情况后,那么担保人就需要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履行被担保人的贷款责任。
(3)给农民贷款当担保需要什么扩展阅读:
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手续
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
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
4. 农民贷款需要那些担保,我没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贷吗
是否需要担保,要视情况而定:
1、没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如果有其他的抵押物也是可以贷款的。其他抵质押物,如:大额存单、汽车、股权等。
2、如果上述的都没有,也就是说没有抵押物,可以找担保人贷款。就是需要担保了,担保的可以是条件较好的个人,如行政单位上班的正式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有一定级别的领导等;除此之外,也可以找担保公司,不过费用较高,并且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资质条件也是有要求的,只是相对宽松点。
3、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没有,那就是找纯粹的信用贷款了,就是不要抵押、不要担保,但是这种贷款一般对借款人条件要求很高,一般都是已经很有钱了、很成功了的人才具备条件。
5. 农户保证贷款怎么办理
一、农户保证贷款保证人需注意清偿能力
实践中,农户保证贷款在保证人方面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就是保证人不具备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其主要成因:
一是保证人在自身借了一定数额的贷款后,又为他人保证借款,或者是先后为多个债务人作保证,所借贷款数额较大,严重超过了自身偿还和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二是保证人为家庭成员或一个利益共同体内的成员作借款保证。
如夫为妻保证、父为子保证、母为子保证、生产经营组和经济联合体或单位负责人为内部多个成员保证。这些借款绝大多数是用于同一个生产经营项目,借款人与保证人之间有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当生产或经营出现风险损失时,借款人和保证人将遭受同样的损失,使借款人和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同时削弱,甚至完全丧失偿债能力。
二、农户保证贷款保证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况,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即使保证人在贷款合同履行期满后,向商业银行提供了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银行放弃或者怠于行使追偿权利而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的,保证人也可以请求法院在其提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在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贷款活动中,常常有协议以新贷还旧贷的情况发生。在此活动中,保证人是否还承担保证责任呢?基于主合同主要内容变更,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的原理,以新贷偿还旧贷属于主合同变更,保证人除该变更协议知道并应当知道外,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旧贷的保证人又为新贷作保的话,那么保证人的责任不能免除。
三、农户保证贷款的其他法律问题
保证贷款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处理。
1,关于主体问题。保证贷款合同签订时应当特别注意保证人的资格问题,《担保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专门规定了哪些人可以做保证人,哪些人不可以做保证人。一般而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主体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不得担任保证人。
2,保证合同的签订。签订保证合同在实践中大致有下列方式:
保证人与贷款人专门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人在借贷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表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单独向贷款人出具书面的保证书。
3,保证人的责任。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就是农户保证贷款在申请和办理过程中的几个注意事项了,正所谓有备无患。了解了这些以后,希望各位农民朋友在办理农户保证的贷款的时候,切实注意到以上的几个问题。让贷款能够顺利正常的办理。
6. 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若担保人不想担保了,可以更换担保人吗及相关手续
农村信用社的担保人要有还款能力,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如果你给人家担保了,人家还不了钱,你就得给人家还钱。如果在贷款期内要求跟换担保人,这也是可以的,不过信用社得从新考察新的担保人,如果通过考察,还得签订担保合同,原担保人解除担保关系。
7. 农村个人无息贷款需要什么人担保
一般无息贷款由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发放,需要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保(例如:医生,教师等职业),一般贷款金额10万左右。
1、贷款申请:农村养殖业贷款应填写《养殖业无息贷款申请书》,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结婚证;
2、贷款调查:贷款银行可以对借款人资料及还款能力进行调查,核实担保人的担保能力、信用状况;并实地调查抵押物的产权归属、地理位置、变现能力等情况,提出调查意见,送交贷款审查;
3、贷款审查:养殖业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相关手续进行核实,对贷款的使用效益和偿还本息的可靠性进行认定后,提出贷与不贷的意见,并提出养殖业贷款方式、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建议,提交审贷会批准;
4、贷款审批:贷款银行根据调查、审查意见,最终作出是否贷款及贷款方式、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的决策;
5、签订合同:同意发放贷款的,贷款人与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备注:借款人夫妻双方必须到场确定签字);
6、贷款发放:贷款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将贷款转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
7、贷后管理:信贷员至少每个月到现场一到两次,严格审查贷款使用情况,以及担保人的资产是否还.
8. 农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贷款需要的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含65);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 根据《中国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3) 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5) 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6)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8)给农民贷款当担保需要什么扩展阅读:
贷款机构因素:
一是健全了内控机制,收贷收息力度加大,对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只惩不奖,使信贷人员普遍产生“惧贷”的心理,多以不贷为上策。
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挂钩”的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使信贷人员感到收贷收息与工效挂钩的压力和责任不断加大,受个人利益驱动,造成信贷人员畏首畏尾,以规避风险、明哲保身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额度、权限也制约了农户贷款的发放,按规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贷款都必须报县联社集体审批。基层信用社只能发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农户的正常贷款。而且贷款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即使发放一笔小额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少则一个月,多则2—3个月。
三是在执行贷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对农户的等级评定中,要求申请贷款的农户必须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条件的,可评为一、二等,没有股金的则评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获得贷款的,使那些没有人股但又需要贷款的农户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