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由担保人担保的贷款,如果借款人无力还贷,那么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就是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⑵ 银行贷款还不上,公司有担保单位,公司法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银行贷款还不上,公司法人个人不承担偿债责任,担保单位应承担担保范围内的责任。
⑶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承担一般是保证和连带责任。
⑷ ,贷款人还不上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关键是担保人有没有继续签订书面的担保协议,如果签了,肯定要承担代偿责任,反之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⑸ 谁知道担保公司出现贷款还不了的企业法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一般借款还不了的企业,应该由担保人或反担保人负责偿还。
2、借款企业法人如签订个人连带责任承诺书的,可以追索到该法人个人财产偿还。
3、借款企业如为个人独资或一人公司的,可以追索到该法人(负责人)个人财产偿还。
4、借款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并未签订个人连带责任承诺书的,只能追索到该公司的资产。
⑹ 从银行贷款,若贷款人还不上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假设贷款人为A,担保人为B
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1)你们约定为连带的是连带保证(对于连带保证,只要借款人到期还不上贷款,银行就既可以让借款人还、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让你偿还)
(2)如果你们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偿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承担”之类意思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和银行之间的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贷款前,你可以拒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要你还款的要求)
(3)如果你们之间关于保证方式是连带还是一般保证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法律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
2、“银行会不会转向B追钱”:银行当然会向B追钱。因为:A和银行之间的贷款纠纷已经法院判决审理、且A已无力偿还,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B都要承担保证人的责任了。
3、“B无能力还上这笔钱,也会被抓吗?会被判几年?B最少得还上多少钱才不会被判刑呢?这种情况法律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
(1)B即使一分钱都还不了也不会被抓、更不会被判刑的:因为B并没有触犯刑法。但是:如果银行起诉B要求偿还贷款、且法院判决由B偿还,但B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故意不偿还:严重的B会构成“找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但B要负责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偿还多少”的问题。
(3)关于时效:犯罪有追诉时效(经过一定的时效期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B在只是未还钱但没有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况下,因没有触犯刑法,不会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时效问题了。B如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B一旦有财产时恢复执行--也就是说:B何时有财产都可以执行。除非B确实没有个人财产、又没有经济来源、同时又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情况:此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也就是说B不用还了,与你所说的“时效过了”意思相同,但绝不等于时效已过。
反正如果你替别人担保了贷款,那你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来说,你一是要联系贷款人.如果贷款人找不到的话.二是在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你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如果不还,银行有权利起诉,你会被列为第二被告人.
⑺ 担保贷款还不上现在担保公司起诉
你这从法律上基本没法帮你
按照你说的情况
你应该是找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的小贷业务)
小贷公司即使不走法律程序
每天派个人缠着你 你就受不了了
但是可以给你些建议
1 你的房子还是你的 因为你的房子还在按揭 没办法办理他项权证 除非你和小贷公司签的买卖协议 或许 你的房子才会是它的
2 因为你是贷款主体 小贷公司当然第一时间找你追偿贷款 如果你的朋友有签连带责任合同 在你还不上钱的情况下 小贷公司可以找他追偿
但是如果没签该合同 你能做的就是起诉你朋友 让他还你的9万块钱
不过这是两件事了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