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和担保人和期限的问题!
贷款到期,银行会向担保人讨贷款。担保人有配合银行催贷的义务。如贷款人不还贷。银行就会向担保人讨贷。银行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⑵ 我给别人担保贷款,代款日期到了,不用还款,可以只节导吗
从担保贷款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就应该知道帮别人担保贷款就是承担和保证贷款安全返回的义务。所以当你要给别人进行担保贷款的时候,就应该明确自己的责权利。日期到了,你有必要催促借款人还款,如果借款人没有能力还款的,你是需要承担担保贷款中的担保责任的。
⑶ 民间借贷担保有期限吗日期如何算起
民间借贷的担保有期限。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⑷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怎样划分的
1、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也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二年;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
2、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就是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最高法院《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3、《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第26条第1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⑸ 民间借贷中,担保日期与借款日期不一致还有效吗
日期不一致,这个很正常了。只要是真实合法的担保,就是有效的。
⑹ 贷款担保的保证期为两年,具体指从什么时间开始的两年期限
签定合同之日起算。
⑺ 在按揭贷款操作中贷款发放日期是否可以晚于抵押日期
对于抵押贷款,贷款合同生效日期即抵押登记生效日期。因此,贷款发放日期应与抵押日期一致,但在贷款办理过程中,肯定是要先去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手续办完后,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才给放款。
在北京,一般是银行持未签订日期的合同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与房地局工作人员先确认抵押登记完成日期,以此确定放款日期填写在借款合同上,房地局作抵押登记时以放款日期作为抵押登记生效日期。
⑻ 借款人没有写还款日期,担保人担保日期怎算
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作为担保人的担保时效应当从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次日开始起算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