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创业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 3 年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 5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 10%。对 10 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300 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3)资金扶持政策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 2 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 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参加培训的项目,按规定给予60-1300元创业培训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就业见习补贴: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支持离校6个月的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企业参加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校园招聘会补贴: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省内各高校,可依据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人数,按每人60元标准享受招聘会补贴。
(4)户籍政策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5)创业服务政策免费创业服务: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技术创新服务: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创业场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 30% 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创业保障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Ⅱ 个人创业贷款怎么贷
俗话说:“爱拼才会赢”,创业不仅是个人价值的提升,更是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创业没啥资金就选择个人创业贷款,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
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纪录,且能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在经办机构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置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个人创业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预期年化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Ⅲ 创业政策
.国家鼓励创业的政策有:创业培训政策对已进行城镇登记失业且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免费参加一次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2.对已进行城镇登记失业且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免费参加一次由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场地政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允许大学生在创业时将家庭住所、租赁房和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3.县建立的创业一条街、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创业贷款政策创业的支持政策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额度一般为5-8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创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后,可按人均5万元计算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总额在100万元以内。4.一年期还本付息后,政府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提供的要件创业贷款申请人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咨询、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贷款的审批程序(1)借款人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工商、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以及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2)社区居委会审查符合规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中心推荐;(3)街道(乡镇)社保中心初审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县就业局;(4)县就业局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到承贷金融机构;(5)承贷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注明原因并将资料返还县就业局;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完善贷款抵押担保等手续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5.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创业贷款。创业税费减免政策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6.对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每人每年48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Ⅳ 国家出台的鼓励创业的相关政策
1、创业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7、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Ⅳ 山东在职职工担保贷款已经实施了吗
山东在职职工担保贷款已经实施了吗,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107号)、《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以及我省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作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部门,应当遵循分工负责、规范管理、绩效评价、“一次办好”的工作原则,共同推动工作有序开展。财政部门负责确保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人的申请登记、资格审查及统计报告工作;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督促经办银行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等部门需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共同确定经办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机构和银行。
Ⅵ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反一次就未反是什么意思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适用对象:个人
二、国家法律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8-03-27
第一条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降低贷款申请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Ⅶ 政府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哪些支持
首先是要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协同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吸引更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双创导师;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
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
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校外大学生双创实践教学基地,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高校示范基地所在城市主动规划和布局高校周边产业,积极承接大学生创新成果和人才等要素,打造“城校共生”的创新创业生态。
推动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加大教育部中央彩票公益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力度。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
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工作,强化激励导向,加快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成果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利用孵化器、产业园等平台,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
Ⅷ 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贷款申请所需条件:
1、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资金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3、结算账户
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4、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8)威海创业担保贷款最新政策扩展阅读
四部门联合通知要求:确保创业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2018年10月23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发展,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通知要求,各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信贷业务管理,依托现有信贷管理系统,加快履行内部程序,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在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现有贷款业务品种中区分“创业担保贷款”品种。
二是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区分10类借款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根据通知,各经办银行应将本行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数据时,应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创业担保贷款数据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数据。
Ⅸ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助创业的政策有
(一)创业扶持补助: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 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 5000-10000 元创业扶持补 助。 (二)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 2 年以内的普通高校 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 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 3 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 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税收优惠: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96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 业税(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可以扣减其实际缴纳增值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加、地方教育加和个人所得税。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 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 过 2 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四)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 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提供期限不超过 2 年、贷款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 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五)信用担保贷款扶持:设立青年创业引导专项资金,省 财政每年投入 2000 万元,建立信用担保模式,为高校毕业生创业 提供 30-300 万元信用担保。 (六)创业场地扶持:整合提升已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新 建一批青年创业园,扶持一批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对高校毕业生 为主的青年创业孵化优先保障。对建设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 地方和高校,给予对口支持和业务指导,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 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助、物管费免缴、场地费减免等各项政 - 14 - 策。 (七)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 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