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样用房产抵押担保贷款
所谓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在本公司办理大约7个工作日放款。
1.贷款条件
(1)房屋可以上市买卖交易。
(2)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4)已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30年以内。
(5)有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借款人应提供资料
(1)房地证(房权证和国土证)、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契税票据。
(2)房屋的水、电、气及物管票据。
(3)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与户口本。
(4)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含公章)。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办理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客服进行咨询。
(2)本公司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并结合银行政策,为您量身订做贷款品种。
(3)双方(本公司与借款人)意见达成一致后,签订贷款服务合同。
(4)本公司联系评估公司对房屋现场进行评估。
(5)完成评估之后,本公司做好贷款资料,便通知借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确认贷款金额。
(6)银行进行审批。
(7)通过银行审批后,本公司会通知借款人到房管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8)完成抵押登记后,将房地证及相关资料交给银行,银行便会放款。
希望能帮到你。
B.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担保贷款
一、 房屋抵押 担保贷款 概念: 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 购房 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 抵押 ,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 欠款 。 房产抵押贷款 是一种很好的贷款方式,之所以越来越多人选择房产抵押贷款就在于, 贷款利率 一般为基准利率,还贷压力较小。 二、满足以下 房产证 抵押贷款 的条件才可以申请贷款: 1、自然人贷款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5、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6、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 拆迁 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7、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三、房产证抵押贷款流程的有: 1、借款人填写房产抵押 贷款申请 表,并提供房产证等申请资料证明,包括了个人还款能力证明,和 房屋所有权 证明,同时需提供银行要求的申请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相关证明,个人信用等进行调查审核; 3、房产证等交与银行留存,借款人与银行签订 住房抵押贷款 合同并进行公证; 4、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偿还。 四、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拿来申请贷款的,有的房子也是不能办理的: 1、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2、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 二手房 银行对于 二手房抵押贷款 的条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3、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4、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5、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6、部分公房 如果无法提供 购房合同 或 购房协议 ,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7、文物保护建筑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8、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未满5年的 经济适用房 11、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12、此外,除了以上几种不可以用作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之外,还有一种房产在房屋抵押贷款上受到一定限制。即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子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五、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 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 结婚证 或民政局开具的 未婚证明 ) 5、收入证明 6、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地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7、贷款用途证明 8、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住房贷款 固然好处多多,但除房屋是法定情况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之外,我们还要考虑的是自己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还贷能力,最好不要超越自己的经济去进行 购房贷款 以及其他抵押贷款。还有就是要特别注意下什么情况房屋不可以进行 抵押担保 的哦。
C. 贷款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处置。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
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者仅包括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旦出现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在处理抵押物所得中,债权人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优先受偿的范围优先受偿,而不能超越约定的优先受偿权。
D.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
一、 房屋抵押 贷款一定要 担保人 吗? 用 房产证 的 抵押贷款 是不需要有担保人。 民法典 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 质押 、 抵押 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您已经用个人产权的房产证抵押了,就不需要担保人保证了。但是如果您的担保金额不足借款额度,则不足部分可另由担保人保证。 二、房屋抵押 贷款担保人 有哪些风险 1、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 债务人 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 债权人 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 证人 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 强制执行 或执行 担保物权 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2、 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你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三、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 1、 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 营业执照 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 身份证 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 银行对借款人的 贷款申请 、 购房合同 、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 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 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 住房抵押贷款 合同并进行公证。 5、 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 借款合同 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 7、 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总而言之, 房产抵押 担保贷款 要注意的是担保人的认定,以及担保人所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注意贷款流程中,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房产鉴定书等必要文件的准备。签订合同后,还款的期限为一年。
E.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 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 (一) 抵押 登记权的风险 1、“一物多押”的风险。《 担保法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 房产抵押 给多个出借人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2、 土地使用权 的风险。担保公,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只是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另外,我国法律规定: 集体土地 不可以用来抵押。因此,农村的集体土地如果用来办理 抵押贷款 ,必须转化为国有土地。 3、登记期限的风险。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到期,担保公司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二)租赁权对抗 抵押权 的风险 1、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 买卖不破租赁 ”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担保公司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2、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 借款合同 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 租赁协议 ,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 房屋出租 给关系人,担保公司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正。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贷,担保公司有权处置抵押房产用来归还贷款。当担保公司拍卖抵押房产时,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将可能采取措施故意压低房产的拍卖价格。 (三)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1、土地使用期限。我国目前的土地性质分为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土地性质不同处置难易程度也不同。划拨土地是国家在实行 土地出让 制度前实行的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出让土地则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向国土资源部门支付 土地出让金 ,这样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属于住宅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属于工业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将给处置土地上的房产埋下隐患。 2、处置费用。对于出让土地性质的房产交易,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此前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在办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 时不需要再交费;属于划拨用地性质的房屋土地,处置房产时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补交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性质,将可能增加处置抵押房产的费用。 (四)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出让土地根据用途不同有很多种,其价值是完全不同的,特别是工业、仓储等一类的出让地,由于其取得成本低廉,如果能够转变为住宅、商业、旅游、娱乐等用途的经营性用地,其价值是数倍的增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借款人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后,如果私自变更土地的用途,如将仓库用地变更为娱乐中心用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担保公司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五)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依照《 合同法 》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按照上述规定,在建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这不利于担保公司处置抵押房产用于归还贷款。 2、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 担保物权 这种私权力。 (六)以单位房改房设定抵押。 有的单位已进行房改,职工交了集资款,或已售给职工,还未办理产权转移的房产作抵押。这种房产权表面反映是单位所有,但实际所有权已发生变化。有的以个人购买的房改公房抵押,根据我国房改的有关政策,个人购 买房 改公房要5年以后才允许进入市场交易,所售房价款,除去担保税费和原 购房 款,增值部分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享。因此,这种房屋产权设定担保亦存在一定瑕疵。有的单位对房改的房产还作了内部规定:该房只能由本人和直系亲属居住,不得擅自出租、转让和出售给他人,如本人调离单位,该房产由单位收回,退回原购房款。这种特殊的房产,个人虽有产权证,但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处分权。 (七)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共有财产进行抵押时,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借款人用共有财产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担保公司没有要求借款人和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从而形成风险。 (八)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 目前,评估机构管理不规范,在房产评估价格上有时不公正,往往根据评估的用途抬高或降低估价。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担保公司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九)房产处置执行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 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 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根据该规定,如果借款人用唯一的一套住房办理了抵押贷款,即使到期不还贷,法院、担保公司也无权处置抵押物。 动产或不动产的 抵押担保 是金融机构等 债权人 所选择的最重要的贷款方式之一。因此, 抵押房产 贷款担保 公司风险 也是担保公司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因为不动产抵押贷款涉及到了很多环节,内容也比较复杂。存在的风险因此比其他担保方式要多。
F. 贷款需要财产抵押吗
不一定,贷款的种类是比较多的,有的是信用,不需要抵押。一般大额的贷款是需要抵押的。
如果用户申请的是抵押贷款,那么就需要提供抵押物。而申请的是信用贷款,那么就不需要提供抵押。
一般来说,信用贷款的贷款额度不高,适合有小额借款需求的用户。至于用户想要申请大额的贷款,那么就比较适合申请抵押贷款。
用户要申请哪种贷款,是由用户的借款需求决定的,有抵押物的话,申请抵押贷款比申请信用贷款更有优势。
G. 购房房产抵押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是怎样的
一、担保责任 所谓担保责任,或者说保证责任,就是保 证人 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采取保证的这种担保方式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时,既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又考虑放贷资金的安全,一般是在有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时,才与借款人签订合同。但往往又因保证人无代偿能力、保证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等因素,很难使保证责任落到实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二、保证责任承担方式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 中约定, 债务人 不能履行 债务 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 连带责任保证 ,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 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 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 债权人 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债务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债务不具有补充性,而具有赔偿性,保证人亦无先诉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也不得拒绝履行保证义务。因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保证人以何种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一般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这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直采取推定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 三、 房产抵押 担保贷款 的担保责任 将房产作为 抵押 即使银行获得 抵押权 ,如果抵押人无法还清贷款,银行将有权将房屋拍卖以获得相应补偿,但多余的款项需要交还给抵押人,否则将构成 不当得利 之债。 综上所述, 购房 房产 抵押担保 贷款的担保责任 将优先由抵押房产作为清偿对象,多余款项退还抵押人,如果拍卖房产后仍不能使得债务履行完毕,则抵押人需要继续支付剩余的贷款。如果有其他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可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后向其要求承担债务,连带保证人则可直接要求其代为清偿债务。
H. 贷款担保有的方式有什么
贷款担保有三种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机构约定,当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保证人只能由具备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担当。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符合要求的某一个财产抵押给贷款机构,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是财产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只是转移了抵押物的占有权,而且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优先受偿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动产或权利抵押给贷款机构,同样只是转移了占有权,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处置抵押物,并将变卖所得价款用于优先清偿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I. 银行贷款抵押和担保的区别
1、担保物不同。担保贷主要是以第三方的信用、资产为担保物所做的贷款,而抵押贷一般是以借款人的抵押物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而进行的贷款。2、概念不同。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_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