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给人做担保贷款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会。
给别人担保是自己的或有负债,如果借款人不还,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
『贰』 贷款人和担保人一起动用了银行贷款,担保人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贷款人和担保人一起动用了银行贷款,担保人不承认其他额外责任,仅承担其承诺的担保责任。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注:贷款人将贷款给担保人使用,属于贷款人的私人行为,其间责任需和担保人自行约定。
『叁』 借款人是我,但是钱被担保人拿去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是说明实际情况,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二是如果银行方面起诉,应该要求银行出具相关贷款担保资料,并要求其证明该资料的真实性,并说明与该资料无关的事实;三是总的来说,银行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可能无须承担担保责任。1、担保贷款案件中的担保人,在被起诉后,除非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已经全部偿还欠款,否则,永远无法了事。
2、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即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具体担保责任区分下列情况确定: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肆』 贷款人和担保人一起动用了银行贷款,担保人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贷款人和担保人一起动用了银行贷款,担保人不承认其他额外责任,仅承担其承诺的担保责任。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注:贷款人将贷款给担保人使用,属于贷款人的私人行为,其间责任需和担保人自行约定。
『伍』 主贷和担保人各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主贷人和担保人是连带责任,即主贷人不还,担保人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陆』 自己的贷款本,担保人用的钱,担保人不还咋办
法律分析:贷款后,贷款人不会管贷款是由借款人使用了还是担保人使用了,只会按照贷款的一般情况主张债权。如果是一般担保,贷款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只有在通过法院判决和执行程序仍然不能获得赔偿的情况下,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而连带担保,是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和担保人中的任何人主张权利。任何时候都是有义务还款。担保人使用借款人的钱,属于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借款,与借款人之前的贷款合同无关。如果因为担保人擅自使用借款人的相关款项造成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担保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