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股东可以为自己的企业担保贷款吗
企业贷款时股东必须签订连带保证合同,也就是说企业贷款时股东必须签字保证
㈡ 股东为公司贷款签连带担保
法律分析:贷款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后,其风险都是由贷款人承担。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减少借款的风险,近些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越来越多的采用担保的方式。根据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进行全面审查,确定保证人是否真实地提供保证;对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进行认定、核实,查明其产权证明并对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能性进行严格审查。只有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才可以不提供担保。因此,金融机构借款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担保的方式。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对担保问题作出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㈢ 公司对外贷款,出具的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是代签的会不会影响债权
不会。
股东会决议代签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理人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且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㈣ 我是公司股东,帮公司担保贷款,如果公司破产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我是公司股东,帮公司担保贷款,如果公司破产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企业破产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首先,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一)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如70万财产中,有属于担保物的,不属于破产财产.剔除该部分后,剩余部分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破产后,股票和资金该怎么办两种破产情况:1.证券公司破产我们购买的股票,或者其它各类证券,都是登记在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所以,券商倒闭,我们的股票还在,有相应的证券交易风险监管制度进行控制,我们用于交易的资金,是存放在银行,第三方存管机构,不是存放在证券公司的账户上的,所以,交易资金也是安全的。关于第三方存管: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实施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证券公司将不再接触客户保证金,而由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证券业之所以引入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的行为。故此在财产的安全性方面,不用担心。但这段时间的股票买卖交易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证监会将尽快做出安排,由接管的证券公司为你提供服务。2.上市公司破产在公司倒闭之前,连续亏损两年的上市公司就会转成ST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然后再转为*ST股票(三年亏损,严重退市风险警示),到第三年度末,还不能转为盈利的,将暂停上市,到第四年度末,还这样的,转入退市整理期。上市公司破产破产清算时的尝付顺序首现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再是是拖欠的国家税金,最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普通股股东是清偿的最后一个。但是如果公司能够进行重组或者说有其它的公司来接手破产公司,那么你的股票还在,只是改名了。一般的公司会重组,不会让你亏得一无所有的。但是ST类型的股票,就得注意其风险了,它存在退市的可能,风险很大。对于股民来说,真的出现突然出现上市公司倒闭然后血本无归的很少,最多是股价跌到1块。而且中国的上市公司壳资源还算是有价值的,当最后实在不行的话,还可以重组挽救壳资源,然后发布退市公告之后,你还可以在场外市场通过转让股份降低自己的损失。
㈤ 公司从银行贷款 股东签字 对股东影响
你好,你应该是想问公司从银行贷款,股东签字会不会对股东有影响?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会的,那么影响吗?是有两个方面的,第1个呢,就是会对他有着有利的影响,贷款之后公司要是盈利了,那么自然它的分红就更多了;第二呢也会对他有一些不利的影响,可能会让股东会负起连带责任的影响。
扩展:那什么情况下会让股东负起连带责任的影响呢?
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到公司的性质问题,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还有就是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以及一些扩展的内容,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㈥ 公司贷款,股东签字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也就是说,对于公司欠下的借款,股东只需要以原先出资额承担有限的责任,除此之外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严格意义上,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参与民事交易过程中,涉及权利义务纠纷,不会直接牵涉至股东。这主要是因为公司设立,就是为了创设一个独立的法人地位。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享有独立财产,能够以自己财产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股东只是在出资的时候,履行有限的责任。因此,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以出资份额为限,承担有限的责任。这也是,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由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同样规定了例外的条款: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权利的,造成债权人遭受严重损失,这时候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股东签名只是表达一种知情权及同意权,股东以其在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债务。如果股东是为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那就需要以个人财产对公司贷款承担责任。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法院司法程序确认的公司债权人,由于债务人公司仅仅是处于吊销未注销的企业状态,主体资格并未消灭。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不组织清算的股东主张损害赔偿责任。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㈦ 公司贷款股东担保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㈧ 公司股东为公司贷款连带担保
法律分析:公司作为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时你个人必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银行可以向你直接追诉,不过只会以你个人财产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㈨ 公司贷款股东签字担保有责任吗
公司担保贷款股东承担连带偿还债务的责任。对于一个公司来说的话,如果这个公司的股东成为担保人员,他们必须要对此付出一定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担保的股东他和公司的债务之间存在着年代的关系,但也需要看公司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