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车贷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作为汽车担保贷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车贷办理条件是什么
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5、购车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⑵ 车贷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责任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的时候,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汽车担保贷款人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借款担保人的相关要求
借款担保人有以下几点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2、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⑶ 车贷担保人有影响吗这些必须清楚
很多人办理车贷,为了顺利批贷会找人做担保。这就要注意了,一旦为别人车贷做担保,可能会有一些影响,所以最好要弄清楚需要负的责任再决定,一起来看看。⑷ 车贷担保人需要签字吗
一、车贷担保人需要签字吗
1、车贷担保人需要签字。只有签字才是同意承担相应责任。而如果不签字的话,就没法和出借人之间订立担保合同关系,没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担保人也就不具备担保责任了。还有,如果担保人是某一家单位的话,就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盖单位的公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车贷办理条件是什么
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5、购车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⑸ 车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车贷为什么要担保人
有些办理汽车贷款的顾客由于自身经济情况不够良好,就需要用到担保人做担保,或者自己为了帮助朋友去作为担保人,那么车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其实也就是当借款人没有在期限内还完贷款或者跑路的话,就要担保人来还清贷款。⑹ 汽车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车子抵押后一般不需要再提供担保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