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首先申请创业者持相关申报材料到创业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基本符合申请条件的,正式受理其贷款申请并指导申请人填写小额贷款担保申请审批表;对申请人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后,审批完成等待银行放款即可。
法律依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岛市小微企业创业贷款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六)融资流程
1.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青岛就业网或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现场提出贷款资格预审申请,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比对小微企业名录及带动就业情况核实。
2.专业审贷。青岛银行经办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综合“五有两无”、吸纳就业以及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独立审贷,确定是否发放“小微创信贷”及发放额度。除采取信保基金担保外,经青岛银行经办机构审核认为需另追加其他担保措施的贷款,经办机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其他合法有效担保措施进行增信,如房地产抵押余值增信、专利权质押、资产抵押、法人客户保证等。其中,增信部分贷款与利息的合计额度,不超过全部贷款额度的50%。
㈡ 想要使用创业基金无息贷款,要怎样申请
借款人需满足15万元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如自主创业的农民和农民工、退伍军人和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无逾期记录;目前除助学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和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外,无其他贷款。申请人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准备好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家庭收入证明和银行认可的担保。同时,担保要有评估报告。申请人持贷款项目书报担保机构审批,担保机构审批通过后给申请人发放贷款申请书。、申请人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资料和贷款申请书。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非法经营活动。以上就是申请创业基金无息贷款需要满足的一些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创业基金的无息贷款是由国家财政部门贴息的,所以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贷款期间产生的利息,只需要在到期时偿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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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大学生创业贷款,在那办理,能办吗
以沈阳市为例
凡是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将户口落在*沈阳市*的,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创业能力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了《自主创业证》者,都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般是2-5万,合伙创业不超过20万)。 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责任余额不得超过自主创业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担保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支付。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办理程序*
根据辽宁省政府下发的《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03〕26号)文件,辽宁省持有自主创业证的大学毕业生可以申请自主创业贷款。
1、市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团委对申请人申请贷款担保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核发《自主创业证》
2、初审合格的有关申请资料报送同级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
3、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教育部门将申请人有关资料一并报送有贷款担保协作关系的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审查。
4、商业银行经审定同意贷款后,与担保机构签担保合同,与贷款申请人签贷款协议,及时发放贷款,并在申请人的《自主创业证》上注明已办理担保贷款。
毕业生申领《大学生自主创业证》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沈阳市人事局毕业办办理: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
5.一寸照片两张;
6.本人档案需移交到沈阳市人事局毕业办。
*办理地址:沈阳市人事局(沈阳市市府大路260号 沈阳人才市场大厦5楼)
*可贷金额:3-5万,合伙创业不超过20万
*文件手续:见《大学生自主创业证》申领
*贷款利率:优惠(不能比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03%高)
㈣ 长武县人社局负责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单位全称是什么
叫做创业担保中心。
创业担保中心归劳动就业局管理,为事业单位;劳动就业局归人社局管理,也是事业单位。
人社局为政府机构,属于政府部门。
小额贷款介绍小额贷款担保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㈤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须知
创业励志照亮人生,大学生创业改变命运!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须知,欢迎参阅。
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须知
一、贷款对象
1、已参加创业培训,并申领了《海安县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证》自主创业的大学生。
2、大学生村干部
二、贷款条件
1、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从事的生产经营或服务项目具有可行性。
3、无不良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在各商业银行在贷关系。
4、有贷款偿还能力,并提供反担保人(单位),签订反担保合同。
三、贷款程序
1、个人申请。凭《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证》和《营业执照》到县小额担保中心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组织推荐。持《贷款申请表》等资料到各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签署推荐意见。
3、落实担保。持以上资料并落实反担保对象,到县小额担保中心签订反担保合同。
4、调查审核。小额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及有关专家共同对借款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讨论确定可否批准贷款。
5、贷款办理。对获得批准的,通知贷款对象凭审批资料到小额担保敬爱款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四、贷款额度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限额2-10万元,属于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并具备一定资金和相应反担保条件的,可按其吸纳人员均10万元以内的额度给予担保贷款,最高为50万元。
五、贷款利率与贴息
微利项目初次贷款据实全额贴息,满2年后续贷的给予50%贴息,其他非微利项目初次贷款给予50%贴息。小额贷款利率的现行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六、贷款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二年,一年一借,还后续借,期满后仍需续借的,经批准后可延期一年。
受理机构:海安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机构地址:海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28号窗口
大学生创业贷款须知
一、贷款对象:领取《青年大学生创业证》,2012年1月1日后在十城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创业实体或民办非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青年大学生。
二、贷款额度: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般为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请贷款。
三、贷款期限: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贷款利率: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得上浮。
五、贴息: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季度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财政部门按季给与50%贴息。展期、逾期不贴息。
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
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工艺品零售、小五金和水暖器材销售、租赁服务、个体运输、园林绿化、服装鞋帽加工制造、种植、养殖等符合政府产业导向、适合被列为扶持初始型创业者创业的行业,按规定给予财政全额贴息。
六、 申请程序
(一)个人贷款。申请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材料等,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二)合伙创业贷款。召集人持《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校生凭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合伙协议书”、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承诺书、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贴息申请
贷款人在按时还本付息后,凭存折复印件或银行结算单或还款计划表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贴息手续,填报《贴息审批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将贴息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有关银行,银行应及时拨付至贷款人在该行开立的贷款账户。
七、贷款担保:担保可采用信用方式或提供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此项适用于南京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一)保证人条件
1、年满22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性不超过60、女性55周岁;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且具有固定住所;
3、信用报告当前无逾期且不存在担保代偿记录;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在职1年以上人员;具有稳定职业和较高收入正式在职3年以上、年收入达担保金额50%以上其他企业人员;
5、保证人与借款人非夫妻关系。
对于组织起来合伙创业申请贷款的,采取保证方式的,合伙人应逐一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可约定保证份额。
(二)抵押物条件
1、用于抵押的房产须在本市行政范围之内;
2、权属关系明晰、合法、有效、能上市交易;
3、贷款期限与抵押人及共有权人年龄较大者之和不超过65周岁;
4、房屋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
权属有争议,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限制、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以及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产均不得抵押。
㈥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是承担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政府的就业方针,统筹做好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政策,并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劳务派遣、劳务输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贫困户实施就业援助;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建设及日常管理;经办失业保险征缴、发放、管理等业务;在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编制就业经费的预、决算,承担劳动就业、就业培训、失业保险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上报;承办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委托事项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中路950号
邮编:425002
永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永州市公务员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为转业干部、新录用干部、公务员提供短期培训服务。业务范围:转业干部、新录用工作人员、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培训。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289号邮编:425002
永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永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规划指导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设;督促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综合管理劳动合同;协调集体合同订立,审查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负责对市直及其以上在永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审查工作;指导企业制度劳动定员定额工作以及职工奖惩制度。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路2号市劳动保障办公楼后栋1楼
邮编:425002
永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
永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是经办基本养老保险事务的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承担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医疗生育保险政策,编制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医疗费用结算、待遇审核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离休人员与伤残军人医疗待遇审核结算等经办业务;负责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与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营运管理;按照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协议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各县区医保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以及年度考核;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解释咨询。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路2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栋二楼
邮编:425002
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稽核、拨付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的指导、管理及政策的调研工作。
地址:冷水滩区梅湾路357号四楼
永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
永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是经办医疗保险事务的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清桥路83号邮编:425002
永州市工伤保险处
主要职责: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357号
永州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人才中心的职能: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人才市场的管理、人事代理、人才流动服务、流动人员的党、团员管理,流动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自主择业管理,聘任合同鉴证、争议、仲裁、资源开发、人才派遣等。
地址:冷水滩区潇湘东路289号
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能:负责承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管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承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路2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大楼一楼
永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全省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试(核)工作;负责各类人事考试结果的公布和统计分析;开展人事考试科研和试题库的开发、建设工作;提供考试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受委托,指导各县区有关单位人事考试工作;开展社会化考试工作。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沿江东路289号
邮编:425002
永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永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是承担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中路950号永州市劳动力市场内邮编:425002
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
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是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发布统计公报和提供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等工作。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路2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大楼5楼
邮编:425002
永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幼儿园的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工作条例》的规定,对3~6周岁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266号
㈦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在哪些地点提出申请,去银行申请办理
用户要想申请创业贷款可以在银行办理,也可以去当地社保或人社厅创业贷款管理中心咨询申请。用户在递交相关资料以后,就可以依照发放贷款银行给予的流程操作并按时还款就可以。 以上就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在哪些地点提出申请相关内容。
大学生创业贷款,就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给大学生用以创业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一般都伴随政府部门的政策优惠,主要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与辅导等层面。此外,市面上也会出现一些贷款平台、机构提供大学生创业贷款,可是贷款利息是大学生这类没有经济固定收入的人群承受不住的,因此,选择前需要考虑清楚。 本文主要写的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在哪些地点提出申请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㈧ 大学生创业贷款应该去哪里咨询
1.可以选择贷款的银行:
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很多银行都有大学生创业贷款。
2.办理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有以下几种途径:
(1)全国各地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或就业机构。各地政府为鼓励大学生创业,纷纷推出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包括政府贴息,贷款额度上调等。通过这种方式申请创业贷款需要提供担保。
(2)银行贷款。借款人可以到银行申请个人经营贷款,贷款额度较大,贷款方式灵活,可以通过抵押方式、质押方式、保证方式等获取贷款。
(3)小额贷款公司或担保公司。通过这类公司办理创业贷款门槛较低,下款速度较快,不过融资成本较高,除了要承担利息,还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
3.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看出:
几乎所有的银行都支持大学生创业贷款,而且都执行国家发布的统一政策,它有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保证。国家对于大学生创业贷款提供了利息补贴,所以它是最省钱,最有保障性的一种贷款方式,而如果你通过贷款公司申请贷款,虽然速度快,但所要承担的利息较高。
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就像一个敲门砖,有了这个证书,贷款也是相对好贷的。不过贷款呢,还是有一定的风险,我建议是稳健投资,切忌心急。
㈨ 湖南永州青年创业贷款如何申请!
小朋友是永州市零陵区
㈩ 扶贫创业贷款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申请登记。借款人到创业(或居家就业)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索取《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交该所。人社所对照《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进行初筛登记和确认盖章,报县人社局失业保险处进行资格认定。
2、资格认定。县失业保险处与县扶贫部门会商,对借款人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身份进行认定,并由县扶贫部门盖章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县失业保险处将《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转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县担保中心)。
3、调查和评审。县担保中心收到《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及时通知借款人补充相关资料;材料齐全的,县担保中心与经办银行进行联合调查和评审,对借款人的身份认定、信誉情况、贷款用途等进行科学评估,拟定担保和贷款意见。
4、担保和放贷。对拟发放的贷款,由县担保中心履行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按规定手续放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