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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

发布时间:2022-11-16 14:50:26

A. 什么是房屋反向抵押贷款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家庭贷款,允许年纪超过62岁的老年人将房子资产的一部分转换为现金。你苦心经营多年而买下来的房子,现在可以为你提供回报了。转换出来的现金可以用一次性领取的方式、信用额度的方式或者按月领取的方式取得。借款人不用每个月还款,并且只要借款人不搬出居住的房子、卖掉房子或者最后一位共同借款人还健在,所借的款项就不用偿还。在贷款期间,房子的户主仍然是借款人。

B. 以房养老在国外的发展

前不久,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消息一出,立刻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国人对“以房养老”的基本情况并不熟悉,因此反对的声音似乎更多些。为此,本报记者对发达国家的“以房养老”政策执行情况做一些介绍和梳理,希望能帮助读者更客观了解这种养老模式……

“以房养老”的源起与发展

“以房养老”是西方发达国家常见的一种养老模式,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各国特色不同的以房养老实践中,反向抵押贷款(简称“反向按揭”)最受欢迎,也使用最多。

反向按揭最早源于荷兰,其大致安排是:年轻人购买老年人的住房,并允许他们有生之年仍免费租住该住房,待老年人过世后再收回该住房。

反向按揭发展最成熟、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美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就开始出现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贷款产品种类也较多,定期年金、住房使用期年金、分期递增年金、信贷额度等支付方式都已出现,贷款利率包括了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但由于大部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年限长,涉及金额大,借贷双方风险都很高,法律对这种贷款的鼓励和管制措施却很少,又缺乏相应的贷款担保制度、二级市场和辅助政策,前期发展比较缓慢,并没有开展多少实质性的业务。

随着社会养老保障压力增大,美国政府开始关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并通过了《1987国家住房法案》,按照法案规定,联邦住宅和城市开发部联合设计开发了住房权益转换抵押贷款(HECMs)。HECMs是一种全新的产品,目标是全体老年人。为降低该产品的风险,由联邦住房管理局向贷款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实行担保。在金融机构选择上,所有条件具备的贷款金融机构都可申请经营此类业务,这大大扩展了反向抵押贷款的开办机构。1989年,房利美尝试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在二级市场上出售证券化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住房反向抵押产品的流动性,减少了这一产品周期长、占用资金量大的弊端。

此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美国大规模推广,并有公共保险部门提供的保险。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证券化及公共承保等措施的推行,促进了美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市场的初步发展。

21世纪初,美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市场高速发展。此时,美国宏观经济的良性运行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行业内部的整合,使这一市场获得一定程度上的规模效应。反向抵押产品高速发展,贷款发行机构数量大大增加,市场日益成熟,竞争力不断增强。根据美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协会的一份数据,美国参加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从90年代的不到200个,扩增为20的1300多个,并且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此后,2007年一年发放的HECMs已达到107388份,而在2003年这一数目还不足7000份。整个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2007年后,美国次贷危机并未对反向按揭产生太大冲击。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于2008年12月公布,2008年美国HECMs共计115176份,比2007年同比增加了6.4%。据一家咨询机构调查显示,佛罗里达是美国反向贷款发行量最大的州,该州2008年抵押贷款发行机构为2949个,较前一年增长了76.5%。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产品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更大满足了消费需求,加大了对老人的吸引力,比如更高的贷款限额、更严格的消费者利益保护、允许用贷款购买新房屋等;另一方面,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对反向按揭的贷款周期来讲是较短的,金融危机与全球老龄化趋势之间关联性不大,同时,金融危机使投资受损以及房价持续走低,通过反向贷款将房屋抵押换取固定额度的未来现金流,是一种变相保值的方法。

反向按揭的优势与限制

反向按揭是一种针对老年人的贷款,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工具。它能够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国家养老压力,同时还能促进银行、房地产、保险、中介等金融机构业务发展,是一个能带来多赢效果的新的金融产品。

1、分散政府养老保障的压力

保障制度健全的国家一般把养老分为三个层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险和个人储蓄计划,由于三个层次缺一不可,被形象地称为“三条腿的板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反向按揭作为个人自主养老的新选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社会养老的不足,带有明显的补充养老保障性质。

2、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

通过申请反向按揭,能帮助拥有住房的老年人融通资金,使老年人有了额外的固定收入,不再为医疗保健和生活费用发愁。有了这笔钱,他们可以重新装修房子,把居住环境弄得更加舒适;他们还可以改变生活方式,比如出外度假、旅游,享受更幸福、更愉快的晚年生活;再有,反向按揭增强了老年人的经济能力,可能推动“银发”市场的消费。

3、开拓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业务领域

开展反向按揭业务,银行可以收取高于一般贷款的利息,加上全球老龄化趋势的推动,各国对这种贷款的需求总量很大,因此将为银行开辟一个规模很大并且全新的效益增长点。对于保险机构,由于推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银行都会要求对房屋的毁损灭失等进行保险以避免风险,因此也将意味着新的业务领域的出现。

反向按揭适用也有边界,并非所有人的所有房屋都适合反向按揭。以美国的反向按揭为例,在申请反向按揭前,至少应当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房屋地理位置

由于放贷机构必须考虑到抵押房屋的后续处置问题,所以房屋地理位置越是优越,反向按揭额度越高。比如,爱荷华州一套30万美元住房可以获得10万美元的信用额度,而在纽约长岛郊区,则可获17.8万美元的信用额度。

2、老人年龄

年龄越大,得到的现金越多,因为贷款期限可能会短一些。比如在克里夫兰,如果一名75岁的老人拥有一套价值25万美元的住房(假设房款已全部付清),他/她每月可以获得917美元,或者是14万美元的信用额度;70岁的人每月只能获得791元,信用额度为13万美元;而80岁的人则每月可获1099美元,信用额度为15.2万美元。

3、不清楚自己能住多长时间的老年人不适合采用反向按揭。

一般来说,反向按揭有较高的手续费,所以并不适合短期贷款。比如一笔20万美元的贷款,手续费可能高达一万美元。高额手续费以及可能调高的利率,都会增加这种贷款的成本。

4、刚退休不适合采用

对年轻的退休人员来说(刚刚60多岁),反向按揭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越年轻,可以申请到的贷款金额越少。如果刚刚退休就申请反向按揭贷款,等到七八十岁时,这笔钱可能不足以支付各种费用。

“反向按揭”不同模式
美国模式

美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主要有三种:联邦住房管理局的“房产转换抵押贷款”,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提供的“住房保留项目”和财务自由高级基金公司提供的“财务独立计划”,这三种产品几乎占据了当今美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市场的所有份额。

1、房产转换抵押贷款。房产转换抵押贷款由美国住房和社区发展委员会的下属机构美国联邦住房管理局开发,于1989年进入市场。房产转换抵押贷款有终身年金支付、固定期限年金支付、信用额度、终身年金支付和信用额度组合、固定期限年金支付和信用额度组合五种支付方式。在终身年金或固定期限年金支付方式下,每月年金支付额根据支付方式、借款人年龄、贷款利率和住房价值确定。

信用额度是房产转换抵押贷款的一大特色,贷款额度可以随着时间增长,因此非常受借款人的欢迎。

2、住房保留计划。住房保留计划于1995年由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推出。这种产品与房产转换抵押贷款非常相似,不同之处是贷款的支付方式较少,借款人只能选择按月领取年金、一定限额内自由支取贷款额度或者两者组合的支付方式。

住房保留计划的贷款利率比房产转换抵押贷款高,但借款人往往可以获得更高的贷款最高额度,因为住房保留计划没有对贷款最高额度设有限制,这也是住房保留计划的特点之一。

3、财务独立计划。财务独立计划由财务自由老年基金公司提供,没有政府担保。借款人可以取得的贷款最高额度和所需承担的贷款成本都比房产转换抵押贷款和住房保留计划高得多。所以,通常是房产价值高,并希望取得较高贷款额度的借款人会来申请这一计划。

财务独立计划的最大特色是贷款额和还款额为房产价值的同一比例。1999年财务自由计划划实现了证券化,由标准普尔对其资产组合进行评级。财务自由老年基金公司在2001年和2003年又分别设计了标准现金账户和零点现金账户两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其中零点现金账户是第一个借款人无需支付贷款费用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

英国模式

英国的养老金体系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按比例缴纳的国家基本养老金,所有人退休后所获养老金数额一致;二是雇主为雇员提供的职业养老金,这部分目前不属于强制性缴纳;三是个人购买的养老储蓄或保险等,但英国35%的在职者没有建立私人养老金。这就意味着他们退休后依靠国家养老金,而这部分钱在2010年是每人每周97.65英镑,只相当于以最低工资水平工作两天的收入,这对于维持一个相对舒适的晚年生活显然不够。因此多数英国人通过以房养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英国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项目被称为资产释放计划,产生于二十世纪60年代中期。早期资产释放计划,借款人获得的是一些债券和股票。早期资产释放计划产品的设计原理,是用债券收益与资产释放计划产品利息之间的差额作为老年人的养老费用。但英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陷入了经济衰退,全球又遭遇股灾,利率上升,股票债券价格普遍下降,早期的资产释放计划以失败告终。2001年4月,新的资产释放计划推出,老年房主可以把部分或者全部住房价值转换成现金,并居住在抵押住房内直至生命终结。

不同公司提供的资产释放计划贷款条件不同,对贷款人的年龄、住房类型、住房价值等规定也有所不同。

英国的资产释放计划有两大品种,即生命周期贷款和转换计划。

生命周期贷款建立在住房价值基础上,可以分为滚动利息贷款、单纯利息贷款、住房收入计划和住房改进计划四种产品。

住房转换计划则建立在出售的全部或者部分住房价值基础上,老年人可以通过出售全部或者部分自己的住房产权获得一次性总额支付或者每月年金。在这一计划下,借款人虽然已经不完全拥有住房产权,但却可以作为一个租房者通过免费或者象征性地缴纳租金的方式继续住在住房中。借款人去世后,开办机构可拥有抵押产权比例的住房处置权,同比例住房价值的增值收益也归开办机构所有。

由于生命周期贷款比转换计划更易操作,所以近年来发展迅猛,业务量已经超过住房转换计划,占据资产释放计划的主导地位。在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负责监管资产释放贷款,认证贷款机构和提供咨询。通常提供资产释放计划的机构都签订了安全承诺条款,认证的会员机构保证提供公平、安全和完全有保障的资产释放计划。

日本模式

日本从1981开始引进“以房养老”的概念,2002年正式设立这一制度,主要包括由各地方政府参与的直接融资方式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的间接融资方式。目前,一些金融机构还将这种制度作为金融产品来推销,最近房地产公司也利用“倒按揭”的形式来推销商品房。

日本“以房养老”制度主要针对一些退休后想继续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的低收入老人。他们可以用自己的住房作为抵押来预支贷款。不过,这项制度对申请人的条件要求比较苛刻。以东京为例,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65岁以上,要居住在自己持有产权的住宅中,且不能有子女同住。申请人家庭的人均收入要在当地的低收入标准之下,已经申请低保等福利政策的家庭不能享受这项政策。此外,申请人持有产权的房屋必须是土地价值在1500万日元以上的独门独户建筑,集体住宅是不可以申请的。

审核获得通过后,申请人每月可以领到30万日元以下的生活费,但总额度不能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价值的70%,借贷期限到贷款额度到达总额度上限为止。生活费每三个月发放一次,贷款的利率比较低,每年3%左右。贷款的偿还期限是申请人去世后三个月内,由担保人负责一次性偿还。

以房养老国外模式发展现状如何?

美国

“以房养老”模式的专业名称叫做“倒按揭”。倒按揭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新泽西州劳瑞山的一家银行创立的。如今,倒按揭在美国日趋兴旺,常说的倒按揭模式也是以美国模式为蓝本的。美国的倒按揭贷款放贷对象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

1、联邦住房管理局有保险的住房倒按揭贷款。用户尽可能长时间生活在自己住房内,并在一定期限内按月分期获得贷款。

2、联邦住房管理局无保险的倒按揭贷款。

3、放贷者有保险的倒按揭贷款。

住房资产高则可贷款数额高;年纪大的住户贷款数额高,这是由于其预期寿命短,意味着还贷周期短;夫妻健在住户比单身者可贷款数额低,因其组合预期寿命大于单身者;预期住房价值增值高可贷款数额高。

加拿大

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到30万加元之间,只要你不搬家、不卖房,房产主权不变,可以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比如一位65岁的老人将所住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贷到10万加元,该老人15年后“归西”后,银行将其房产处置后获得20万加元,减去10万加元的贷款,再减去15年的贷款利息后,剩余的几万加元就由其子女或其他继承人所得。

新加坡

有三种方式选择:第一种,允许符合条件的组屋拥有者,出租全部或者部分居室来换取养老收入;

第二种,对于一些居住在原来较大面积的已退休的夫妇来说,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且已经搬到他处居住,老年夫妇可以将现有住房置换成面积较小的住房,以大换小后获得的净收入用作老年日常开支,或者投资一些风险小的产品来获得收益。新加坡允许当事人根据经济状况选择一次性或者分步地完成住房的以大换小。比如,卖掉私人住宅后换取5房式的组屋,然后再换取3房式的组屋,依次类推;

第三种,就是平常所说的倒按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或金融机构,由这些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

老人仍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当其死亡后,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置,抵押变现并结算利息,“剩余价值”交给其继承人。在新加坡,只有私人建造的商品住房,才能参加倒按揭操作。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组屋是由新加坡政府出资,大致相当于我国的经济适用房,这类房产不能选择倒按揭。

日本

日本以房养老产品的设计具有局限性。日本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在日本人心目中,土地远比木结构房屋重要。因此,在日本的房产价值计算中,政府乃至很多金融机构只计算土地价值。而且,一般只能以附带土地所有权的“别墅”作为担保物,这就意味着即便是高档公寓也会被挡在门外(因其土地为共有)。此外,大多数金融机构提供的商业产品只限定接受日本某地区的不动产作为担保。

为了防止合同到期或老人去世后出现抵押权实现困难,日本以房养老产品大多限制老人与他人共同居住,有的只允许老人与65岁以上配偶共同居住。

但是,日本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突显。2010年日本“高龄社会白皮书”中统计显示:65%的日本老人对其储蓄额不满意,且62.8%的老人希望“一直住在原来的住房里”。同时,日本内务省统计出65岁以上日本老人的住宅自有率达到了88.9%。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采取了许多措施推动以房养老产品的普及。

推进二手房“适用寿命长期化”建设。不动产抵押价值评估低了,老人获得的养老金会减少;评估高了,金融机构风险会增加。为此,日本国土交通大臣确定,必须由从事不动产买卖以及房地产开发(房屋改造业者)以外的第三人机构对二手房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日本创设了“住宅性能标示制度”,并制定了《住宅品质确保促进法》,要求开发商在一定年限内完全承担房屋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仅要对房屋结构缺陷承担责任,而且对屋顶、外墙等漏雨、渗水等也必须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开发产品。在老人健康和寿命把握方面,人寿险公司强一些,但不动产担保则是财产险公司更胜一筹,而且,保险公司不能直接向老人放款融资。因此,日本过去的商业产品主要由保险公司作为中间人,最后由“银行”向老人放贷。但银行对于该产品管理除需紧盯不动产的价值变动以外,还必须定期把握老人的生活环境及状况,因此,管理成本相当高。为了解决保险公司摸不着头脑、银行也不愿放贷的问题,日本逐渐出现了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开发,乃至金融集团下各金融公司联合开发的情况。

推广“储蓄连动型住宅抵押贷款”。日本还开发了储蓄连动型住宅抵押贷款,在该产品项下,如果老人购买了银行的“倒按揭”产品,则只要老人在同一家银行拥有存款,则相同金额部分的存款利率可以和贷款利率相抵。

“连带保证人”与“补充型公共保险制度”。此外,或许我们还可以吸收日本以房养老制度前期失败的教训:允许老人和自己的子女共同居住。这对我国有重大现实意义,我国独生子女家庭非常普遍,老人大多希望和自己唯一的子女共同居住。为此,我们或可在产品设计中,将同住的子女列为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人。这样一来,如果老人去世后子女能够偿还贷款的,则不必拍卖房屋;另外一方面,子女作为老人的继承人,意味着银行拍卖所得款项在抵销借贷之后的余款必须还给子女,而如果出现房屋抵押价值低于贷款总额时,超出部分可以视为“老人的借债”,而子女则必须对超出部分进行偿还。而且,将子女作为“连带保证人”,还可防范子女的道德风险。

为避免老人最终的融资总额超过其提供的不动产价值带来的金融风险,日本也在积极研究美国的“公共保险”制度。如果出现老人最终的融资总额超过其提供的不动产价值,“公共保险”将作为补充。在美国的各种以房养老产品中,联邦政府的房产价值转换抵押贷款(HECM)产品面向低收入者,且HECM的利用率相当之高,全美很多金融机构都提供这种产品,理由就是该产品适用FHA保险(补充型公共险)。

英国

英国以房养老模式更多借助保险公司力量。据调查数据显示,超过1/3英国人打算利用房产筹集养老金。有一成退休者被迫出售房产或换成较小房子来维持生计。英国的“以房养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把房产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月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进养老院后用该住房归还贷款。据调查,大约有20%的50岁以上的老年人打算采用这种方式。另一种方式就是出售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此外,还有老人将房产出售后搬到其他物价水平较低的国家去养老。

由于英国的住房养老模式更多地借助于保险公司的力量,即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所获得的贷款须充当保费用来购买年金,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英国又被称作“逆向年金”。由于英国的房子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而且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这一领域运作了很多年,操作规范,因此老年人的权益还是有保障的。

C. 什么是房屋反向抵押贷款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金融机构,由相应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年龄、预计寿命、房屋的现值、未来的增值折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将其房屋的价值化整为零,按月或按年支付现金给借款人,一直延续到借款人去世。它使得投保人可以提前支用该房屋的销售款,借款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将继续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并负责维护。当借款人去世后,相应的金融机构获得房屋的产权,可进行销售、出租或者拍卖,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相应的金融机构同时享有房产的升值部分。

反向抵押贷款(Reverse Mortgage , RM)是住房价值转换(Home Equity Conversion ,HEC)产品之一,是一种以住房为抵押的借贷,并以此为核心,拉动养老、保险、房地产等多项活动。其对象为有住房所有权的老年人。老年人在不必搬离住房情况下,通过反向抵押贷款将住房资产转换成现金,作为房屋的维修、日常生活、长期护理或其他费用等,所有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及费用)将在住房出售、房主永久搬离或借款人死亡时支付,借款人也可以选择在任何时候自愿偿还所有款项。

反向抵押贷款与传统抵押贷款比较

在某种意义上反向抵押贷款相当于传统抵押贷款的一种“倒转”,房主每月从贷款人那里得到贷款而不是向银行支付贷款来购买住房。传统抵押贷款是以贷款人的收入和信用为偿还保证的,而作为抵押品的住房只是作为还贷的一种额外的保证,其债务总额一般随着时间递减,同时住房净资产在上升;而反向抵押贷款是以住房自身的价值为保证的,并不需要收入或信用保证(故对收入低、信用差借款者也适用),其债务总额随着时间而递增,同时住房净资产减少,只有在住房被出售、房主不再居住或是其死亡时才被偿还,在这之前,借款者拥有住房所有权。另外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不具有追索权的贷款,只能以住房资产来偿还,如果住房资产不足以偿付债务时,借款者不需要支付两者间的差额,因此贷款人可能面临债务不能全额偿还的风险。反向抵押贷款与传统抵押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必须出示收入证明,住房只是一种技术上的担保,而对前者,并不需要收入证明,而又无追索权,故不需要偿还超过住房资产部分的债务。

反向抵押贷款不需要收入及信用证明,从理论上看设计这种抵押贷款比较简单,但考虑到在中长期中,未来经济变化引起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是非常的不稳定,在5年中升降40%也不罕见。另外加上借款人的剩余居住年数等的随机性,反向抵押贷款的设计是相当复杂的。

D.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将个人所有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保险公司或银行支付养老金的一种新型养老保险。

2014年6月23号,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关于此次意见,专家认为,以房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以自愿参加为基础,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特点:

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其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

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

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

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4)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扩展阅读:

运作流程

反向抵押贷款已经成功证券化,因此反向抵押贷款市场的运作流程包括一级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是反向抵押贷款发起,二级市场主要是反向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一级市场筹措资金。

下面主要就一级市场运行机制进行介绍:

(1)拥有住房自主产权的老年人在政府许可的机构进行反向抵押贷款的信息咨询。

明白发起反向抵押贷款之后的权利和义务,在审视自身条件后向反向抵押贷款发放机构提出申请;

(2)贷款发放机构初步审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业务,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住房进行客观评估,在满足双方各自的条件下正式签订合约。

保险机构为双方保险,保证借款人能根据合约获得相应的权利,也保证向贷款人支付债务总额超过住房自产的部分;

(3)正式合约生效后,住房所有权仍属老年人,老年人按照合约要求维护好住房,贷款发放机构同样按要求支付贷款给借款人;

(4)在老年人死亡、永久搬离、出售住房时,合约到期,住房所有权转移到贷款人,贷款发放机构处置住房,收回成本,取得利润;

(5)在整个方向抵押贷款一级市场的运作中,政府有关机构起一个市场培育、政策扶植、税费减免、监督检查、信息咨询、保险及在必要时提供资金支持等。

E. 我想要关于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的实际案例,请注意,是实际案例,不要编的,案例需要出处,请各位帮帮忙。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这一些发达国家还有私人做这些事情,比如签好协议,他每月付你多少生活费,直到你过逝为止。你走后房子就是他的了。这也是一种风险投资,你走得走,他赚得多,你活个百岁他就亏了。2005年4月初,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的汤山留园养老公寓,作为国内首个“吃螃蟹的人”,推出了一套“以房换养”的操作方案,一度引起了多方关注。然而时至今日,历时两年,该方案并无一人签约。近日,从南京民政部门获得的最新消息是:养老公寓即将进行工商注销。这表明:南京的“以房养老”试点已濒临夭折。
“以房换养”方案的推出人为汤山留园养老公寓的负责人吉徳胜。作为一家民营养老机构的经营者,吉徳胜所推出的“以房换养”思路来源于自己养老公寓的经营实践,在他所接触到的很多离退休老人中,特别是工薪阶层老人,自己的积蓄不多,而子女的收入又不高,养老和医疗都成为他们忧心的问题。对于老人来说,他们手头唯一的资源,就是房产。
“以房换养”的具体思路是老人在保留对房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将自有的房产使用权让渡给老年公寓,以换取终生免费入住留园养老公寓,除为签订协议的老人提供日常的养老看护外,留园老年公寓还许诺可按医保的标准,负责老人的医疗支出费用。而留园养老公寓通过对老年人房产的经营,主要是房产出租获得收入维持入住老人的生活费及部分医疗费用的支出,在老人过世之后,房产的所有权则归养老公寓所有。
尽管留园公寓此举在“以房养老”实践中进行了尝试,然而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2005年6月,养老公寓负责人吉徳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已经有几位老人前来咨询这一项目的运作,并表示有意项与留园公寓订立“以房换养”合同。然而,近期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了解到,由于各种原因最终并没有老人与该公寓订立“以房换养”合同。记者同时获悉,这家养老公寓由于经营情况不理想,即将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事实上,对于留园养老公寓“以房换养”方案的失败,大部分业内人士表示并不意外。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类似于留园公寓这样的民营机构很难具备维持“以房换养”这一业务所需要的大额资金的能力,以保证养老资金链的运作。作为一个养老系统,离不开资金的支撑,资金链的运作也成为将房产进行抵押的老人,享受相应的养老、医疗、看护费用的重要资金保证,这样一个体系离不开金融机构巨大资金实力的支持。而留园公寓的注册资金仅为150万元,仅仅依靠养老公寓自身的资金和入住老人的房产在租赁市场上获取的租赁收益,为老人们提供日常的养老费用和医疗费用,操作的难度很大。

F. 以房养总是什么意思靠谱吗

以房养总是什么意思?靠谱吗?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把本身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按期取得必然数额养老金可能接管晚年公寓处事的一种养老方法,在老人归天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行使权。

保监会日前暗示,自7月1日至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以房养老”在我国正式落地。

从本年3月份宣布征求意见稿,到6月份正式实验,其间不外3个月的时刻。但在征求意见稿宣布之时,过半网友和专家学者阻挡。在社会各界阻挡声音如潮的环境下,当局毅然推进“以房养老”落地,想必是对这一养老情势有着更通盘的思量。值得留意的是,上述四个试点都市都是生齿老龄化很是严峻的都市,如北京和上海60岁以上的老人占户籍生齿的比例在20%阁下,高出世界均匀程度近10个百分点,武汉和广州也相同。在这几个都市率先试点,折射出我国老龄化面对着几个亟待办理的题目。

起首是未富先老题目。我国在1999年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不敷1000美元,而发家国度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均GDP在1万美元以上。,我国劳感生齿到达最岑岭后,生齿老龄化开始加剧,到2025年,65岁以上的生齿占比会到达13%。

生齿未富先老,而现有的养老保障储蓄却捉襟见肘。按照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天下社会保障中心研究数据,中国职工的养老储蓄指数中,78%均来自保障率低第一支柱

G. 什么是以房养老以房养老的表现形式及条件

以房养老(Reverse Mortgage),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按计划“以房养老”政策会于上半年试行推广。

表现形式

(1)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

(2)抚养人养老,房产由抚养人继承;

(3)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

(4)将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

(5)售出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

(6)将住房出售,再租回原住房,用该笔款项交纳房租和养老;

(7)将房屋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个月从该机构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则用该住房归还贷款。

第一种形式属于家庭养老,取决于子女的孝心和孝行;中间的几种形式属于自助性养老,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自己售房和出租房等均有较大的交易成本,自己再租回房子或者住老年公寓等也有较大不确定性);最后一种形式为社会机构承揽的反向抵押贷款养老,属于社会机构提供的以房养老业务,可以为适合以房养老的人群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具备条件

拥有产权

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以房养老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

独立住房

在以房养老模式中,只有老年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该模式才有可能得以运作。否则,老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

家境适中

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

地价较高

老人身居城市或城郊,尤其是欣欣向荣、经济快速增长的城市或城郊,住房的价值很高,且在不断增值之中,住房的变现转让也较为容易,适合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但如果住房地处农村,或经济发展缓慢,增值幅度不大的不发达地区,因价值低、不易变现等,将很难适用这一模式。需要强调的是,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方式尤其适合有独立产权房的、没有直接继承人的、中低收入水平的城市老人。

H. “以房养老”10大疑问剖析

业内期待已久的以房养老保险终于成行,保监会昨日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至6月30日止,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一、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什么?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地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去世,在这期间,老人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去世后,房产的处置权就交给保险公司。

这其实也是一种住房抵押贷款,但它的反向意义在于:老人在世住着房子时,不用像一般抵押贷款那样及时归还贷款,反而是在此期间,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等到去世后,保险公司再用处置抵押房产的收入来还贷。

二、为什么试点地区是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

看起来,这种保险,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但投保也有一定的条件。试点指导意见规定,必须是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可以投保,申请试点的保险公司必须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而选在北上广和武汉试点,也是看重了这些城市经济实力较强、住房市场相对稳定。然而记者采访发现,这项创新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很多考验,落实起来,难度不小。

三、险企参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容易吗?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将面临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业务风险,同时也将受到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

有媒体认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保险产品,更准确地说,是一系列金融产品的组合,其中涉及房产评估、房屋维护、房屋拍卖转让、年金、医疗保险、健康增值、金融理财等众多领域。将传统养老保险与房地产市场联系起来的产品特性,对于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而言将面临一定难度的风控考验。

《指导意见》中对保险公司开展试点的资格条件要求包括: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

不过,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该业务以老年人为主,业务涵盖面广,流程复杂,期间较长,保险公司应顾全大局。一是在房产评估、抵押、后续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二是产品条款简单易懂,业务流程规范可行,使投保老人便于理解和接受。三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与消费者自身权益有关的信息,做好披露工作。

四、保险和房地产联姻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以房养老”把保险和房地产结合在一起,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徐高林提出了四个风险因素:房价波动、利率波动、寿命波动和现金流风险。他说保监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对风险已经做出了一道防线,试点城市房价抗跌,我们更要关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意外风险”,在试点期内不断的总结、学习。

风险的关键问题还是在于房产的估值问题。王国军指出,房价一旦下跌,对保险公司和银行和个人都是一个大问题,究竟谁来承担这样一个损失,银行、保险公司都不敢参与进来,还是需要制度设计的合理,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此外,王国军还提出了人们广为关注的“70年产权”问题,他说,将来产权到70年以后房屋如何处置将会是一个大问题。

显然,房价波动并不是唯一的风险因素。徐高林还提出两个问题,一个是完全独立产权和房产处置的问题,也就是继承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未来会在房产价值上可能出现争议,对房产的处置达不成一致;二是房屋中途意外的风险,老年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关于投保人对产品的选择,王国军说投保人需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来选择。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产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通过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五、以房养老怎样“养”?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并非我国首创,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尝试多年。简而言之,这种保险就是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约定条件获取养老金,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的处置权。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投保人群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应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说。

事实上,“保险版”以房养老具有鲜明的特征,它为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的周期与生命等长;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投保人身故后,房产处置的剩余所得将会返还给继承人。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认为,作为一款金融产品,“以房养老”具有“三高”特征,就是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最合适的购买群体。

从国际经验看,不只是养老金,保险公司还可能为投保人提供实物型的养老服务。保监会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鼓励“针对不同年龄和需求的客户推出医疗、保险、健康管理、金融理财等服务”。

六、房价涨跌怎么“算”?

无论是投保人也好,保险公司也好,“保险版”以房养老的最大风险和不确定性都来自房价的波动。

房产究竟价值多少?这无疑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涉及的核心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指导意见中称,“保险公司要聘请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费用由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共同负担。”

如果房价上涨,房屋增值怎么办?根据指导意见,保险公司推出的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决定保险公司是否参与分享房产的增值收益。

I. 专家解释“以房养老”试点该如何养老

“以房养老”如何养 专家:仍需突破多重障碍

投资风向标

随着上周“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正式落地,一时间,“以房养老”究竟该怎么养成为全社会讨论的热门话题。随着国内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快,养老将成为众多老人、甚至是中青年无可逃避的问题。

此前尽管各地已有不少试点,但相关业务开拓举步维艰,传统养老观念以及不可确定的房地产价值风险等都是限制“以房养老”推开的“拦路虎”。而此时推出“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监管层意欲何为?“保险版”以房养老又有哪些不同?作为“以房养老”成功案例的美国究竟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

形势

2053年每3人中就有1老人

6月23日,酝酿多时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终于出台。《意见》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间为2年,地区为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自7月1日起。

“以房养老”保险政策落地,再次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对于保监会此次出台新政,有保险机构人士分析称,“以房养老”试点的提出,是基于当前国家养老面对的几大难题,如日益加剧的老龄化趋势,“4+2+1”的家庭模式令新一代生活压力过大等等。

事实上,当前国内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十分严峻。根据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与海康人寿共同发布的《2015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截止底,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已达到1.32亿人,占中国总人口的9.7%,且每年以1000万人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53年,老龄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35%,即意味着每3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摆在每个人面前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

对于推出试点的意义,业内人士认为,在养老市场中,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解决养老资金来源与盘活养老存量资产,当前推出试点,也意味着金融保险参与养老和基本养老市场的政策支持力度在提升。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老龄化正不断加速,以房养老保险的推广将是大势所趋,不过,受当前商品房产权以及传统观念等因素约束,以及“以房养老”作为基本养老体系内的一种市场探索,“以房养老”保险短期内或难以迅速推广。

与此同时,“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结合起来,通过发挥保险机构产品和资金运用灵活性的优势,尝试一次解决养老资金从何而来和如何养老的问题,其政策意义要大于经济收益。”上述人士认为。

那么,什么是“以房养老”呢?公众一般谈论的“以房养老”,其实官名叫做“反向抵押贷款”,也俗称“倒按揭”,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即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可将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一次性或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反向抵押贷款最早起源于荷兰,而运作最为完善、最具有代表性的则属于美国,除这两个国家之外,加拿大、新加坡、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也发展得比较完善。

资料显示,国际上住房反抵押参与的主体为政府和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日本还存在房地产企业以住房重建的形式参与。

问题

“以房养老”如何养?

其实,过去几年已有银行等机构在部分地区开展过“以房养老”试点。其中北京、上海、南京等地也曾尝试一些试点,主要是以地方财政、养老院、银行为主体,但目前大多已终止。

据银行人士介绍,对于银行来说,该项业务的收益情况与一般按揭业务无异。但如遇老年人去世,继承人无力或不愿偿还贷款,银行将面临处置房产的繁琐手续,而且还可能面临房产价值大幅下降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中信银行是目前市场上推出“以房养老”倒按揭业务比较早的银行。按照中信银行在广州推出的“以房养老”倒按揭业务规定,养老人须年满55岁,借款人为养老人本人或法定赡养人。贷款期限可根据借款人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或上浮执行,贷款每月实际支付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

“借款人需有两套或以上自有住房,所抵押的住房不属于抵押人和共有人生活的唯一住所,用于抵押的住房的共有人须同意将住房用于抵押担保。”中信银行业务人员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而对于借款人只有一套自有住房的情况,除了以该自有住房抵押,还必须增加一名拥有自有住房的法定赡养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用于抵押的住房的共有人须同意将住房用于抵押担保。“同时,该按揭还可与租房互补,客户为了补充养老金的缺口,可以把出租的房子再向银行办理‘以房养老’业务。”

据了解,该银行也主要是通过打包,以综合理财的方式推出“以房养老”业务。不过,截至目前该业务进展仍相对困难,成交业务十分有限。

此次保监会推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意味着保险机构也将加入“以房养老”的队伍。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和银行推出的业务相比,由保险公司开展的以房养老业务有着两大优势。

“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上述人士称。

尽管如此,目前具体“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还暂未出现。据媒体报道,幸福人寿目前已经在北京和上海积极申报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不少,但真正有能力、有意愿来做这项业务的不会太多。

“因为这项业务关系到对风险的管控、对政策的把握、对背后的服务、对整个精算产品的设计等,比现有产品要复杂得多。即使满足各项试点条件,也不会有很多险企参与试点。”一位资深保险人士告诉记者。

不过,也正是基于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率、房价波动、长寿、现金流等风险,保监会将此次试点地区划定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大城市。“作为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和广州的保险市场相对成熟,老龄人口数量较多,房地产市场容量较大,且房价波动相对较小。”该人士称,而武汉入选也更多是因为已有保险公司开展养老社区探索,未来或可在二者的结合上做些文章。

专家

仍需突破多重障碍

金融机构为何参与积极性不高呢?事实上,国内“以房养老”仍需要跨越不少障碍。中国国情与老年人传统习惯决定老人或子女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中国老人认为将房子留给子孙是天性和本能,不愿意把房子卖掉或交给银行。不少老人将房产视为重要遗产,“以房养老”观念估计短期难以改变。

近日,记者走访了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的多个社区,受访的多位老人普遍表示,“最近总在电视上看到‘以房养老’的新闻,也知道一些,但对于具体如何操作并不清楚”。

有不少老人认为,有房子的老人大多家庭经济有保障,儿女贴补一些足够使用,哪还需要抵押房子;而且,“好不容易一辈子攒了一套房子,说什么也不会打房子的主意。”

对于今年69岁的王伯而言,“有房子租出去,也好过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每月拿一笔钱。”王伯告诉记者,自己现在有两套房子,除了现在居住的,还有一套用来出租,近4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月能收2100元房租。

某地产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房地产价值变化角度看,“以房养老”在一二线城市的可操作性要大于三四线城市,但一线城市“租房养老”的性价比明显更高。同时,“以房养老”最大的风险来自房产估值和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而资本市场不完善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以房养老”的规模。

另外,现有住宅房屋产权70年,产权未到期或到期后如何处置依然存在政策“盲点”。到期后房屋是直接归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作为遗产分配给老人子女,这也是值得关注的话题。

还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养老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老人即便有了钱,也未必能买到优质养老服务,“以房养老”与养老相关产业发展滞后矛盾突出。

“目前国内对‘以房养老’模式还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国家也需要出台相应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以房养老’业务,如房屋处置方式、土地使用权期限等问题,以便于保险、银行开展业务。”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来看,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按揭只是国家养老体系的补充,暂时还不具备作为主要养老方式的条件;而且参与“以房养老”主体,仅仅集中在拥有住房且房产价值相对稳定的群体,从这个意义讲,“以房养老”和养老社区都是进入门槛相对较高的养老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事实上“以房养老”也仅是一种自愿选择的养老方式,并不能替代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不过,鉴于中国国情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未来中国的养老体系应该是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体系。从现阶段来看,“以房养老”仍将处于探索阶段,短期内来讲还需要突破上述诸多问题,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产业市场。

J. 哪些城市开展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2014年6月17日,中国保监会以保监发〔2014〕53号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共分开展试点的重要意义、开展试点的基本原则、试点资格申请与审核、试点产品管理、试点要求、其他事项6部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一)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二)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
(三)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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