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公用房子贷款妻子做担保人妻子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何止共同承担,有可能是全部承担,担保人就是贷款人不还的时候替贷款人还款的,
⑵ 丈夫欠银行贷款还不上,妻子作为担保人征信会不会有影响
肯定是有影响的,如果您丈夫还不上银行贷款,银行会找担保人,由担保人出钱还上,如果担保人还不上贷款,可能会上征信记录。所以要及时跟您丈夫去沟通
⑶ 丈夫欠银行贷款还不上,妻子作为担保人征信会不会有影响
会的。
给别人贷款做担保会在自己的征信上面留下担保记录。这个记录对担保人的影响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银行在进行贷款审批的时候会看借款人的负债情况,有的银行会把担保性贷款也算进借款人的负债,从而影响借款人贷款的批复。也就是说,银行会认为您配偶给别人担保的贷款是他的负债从而影响您配偶的贷款申请。
另一方面,如果被担保人正常还款,您配偶的征信上不会有逾期记录,但是一旦被担保人逾期不还款,您配偶就需要帮其代还,征信就会有所体现,如果无法还款产生征信污点,也影响自己的贷款申请。
拓展资料
一、房贷逾期对担保人征信有影响吗?
肯定是有的。房贷都是在银行帮借款人做担保的,给别人担保后,房贷贷款金额会变成担保人的全额负债,会被记录在征信报告里。
担保人查征信可以看到这样的信息:xx年x月x日,为xx(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xxx)在xx银行支行办理的房贷提供担保,担保贷款合同金额xx元,担保金额xx。截至xx年x月x日,担保贷款本金余额xx元。
要是房贷逾期了,不但借款人的征信会出现逾期记录,银行还会通知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因为房贷担保大都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进行还款。如果担保人也不还款,则征信担保信息里就会多出一行逾期记录。
并且逾期时间超过90天,银行会对借款人起诉,连带还会把担保人一起算上,虽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在双方拒不还款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成为老赖,被限制一切高消费,后果就很严严重了。
所以,大家还是不要轻易给别人做担保,就算要担保必须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经济情况有所了解,像那种没有还款意愿,或者还款能力薄弱的人,不管关系再亲密也不要答应。
⑷ 丈夫还不了银行贷款,妻子是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就是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是由担保人偿还。作为夫妻这属于共同债务,丈夫还不了银行可以要求妻子偿还。
⑸ 我是贷款担保人的妻子,已经离婚了,法院讲我们起诉怎么办
摘要 当然要承担. 因为担保关系一旦成立,是不考虑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的
⑹ 民间借贷借方妻子做担保人可以吗
可以,只要是有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做保证人,但可能会不好执行,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采纳谢谢
⑺ 老公带的款妻子是担保人。老公进牢了,妻子收入底可以不还款吗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判断妻子是否应当偿还老公的债务,一方面取决于这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面取决于妻子是否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您的描述,目前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妻子作为其担保人,则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具体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取决于担保方式为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如果为一般担保,则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四种情况下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第一种是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第二种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第三种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第四种是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在此种情况下,妻子可以尝试先行使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执行丈夫的个人财产,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再由保证人妻子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则担保人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即便妻子收入低也得承担清偿责任。双方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可能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用以偿还债务。
⑻ 丈夫借款妻子担保合法吗
一、夫妻双方能不能为彼此借款担保
贷款申请中,夫妻是不可以互相担保的。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共享和支配家庭财产的权力。如夫妻互相担保就等于申领人为自己担保,形成假保,属于无效担保。夫妻可以做共同还款人,担保可以找父母、兄弟姐妹及朋友等人。
贷款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1、与本案资金牵连,仅存在担保关系;
2、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人生自由权;
3、具有代偿清贷款的能力;
4、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
5、离退休人员不能进行担保,贷款地以外的外籍人士不能担保。
6、国家机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不能为它人担保;
二、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哪些情况下担保无效
1、主体:国家机关、公益法人的保证人资格与物保的财产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担保法解释》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标的: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的担保。担保法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3、特别情形:如违反《公司法》第143条第4款的担保。如果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是由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作出的,该担保合同无效。此乃强制性规范。
4、对外担保的特殊规定:《担保法解释》第六条所列的5种情形,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