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对种粮大户的贷款补助政策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无农不稳”,“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价是百价之基”。诸如此类,对农业生产和粮食供应的重要性,人们无论何时、无论怎样认识都不为过分。
农业又是弱势产业,需要各方面特别是政府的大力支持。今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在此基础上,我省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本省10项惠农政策,并以公开信的形式发给广大农民。优惠政策涉及种植、养殖、粮食收购、农机购置、农业保险等方面。据记者了解,我省惠农政策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每亩的补贴水平比上年增加23元,达到40多元。
二是增加良种补贴。早稻和中稻的补贴标准不变,仍为每亩10元和15元,晚稻的补贴标准由上年每亩7元提高到15元。油菜每亩享受良种补贴10元。今年我省小麦良种补贴面积达到2100万亩,新增1000万亩,每亩补贴标准仍为10元。玉米良种补贴面积660万亩,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棉花良种补贴面积200万亩,每亩补贴标准为15元。
三是继续实行粮食直接补贴。以计税面积、计税常产为依据,对农民发放粮食直接补贴,每亩补贴最低不少于10元。对种植小麦、稻谷面积达100亩的种粮大户,按照每亩10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农户,按照每亩10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
四是扩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水稻插秧机、水稻直播机补贴50%,深松机和旋耕施肥播种机补贴40%,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县(场)农民购置农田作业机具最高补贴50%。农业机械单机补贴额上限为5万元。
五是进一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斤0.77元、0.79元和0.82元,都比上年提高7分钱;白小麦每斤0.77元,提高5分钱;红小麦、混合麦每斤0.72元,提高3分钱。
六是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实行保险补贴。水稻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保费为每亩15元,财政补贴12元,农户负担3元。小麦保险金额为每亩260元,保费为每亩10.4元,财政补贴8.32元,农户负担2.08元。玉米保险金额为每亩240元,保费为每亩12元,财政补贴9.6元,农户负担2.4元。棉花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保费为每亩15元,财政补贴12元,农户负担3元。油菜保险金额为每亩260元,保费为每亩10.4元,财政补贴8.32元,农户负担2.08元。
七是提高能繁母猪补贴标准。每头的补贴额由上年的50元提高到100元。
八是对能繁母猪和奶牛实行保险补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财政补贴48元,养殖户负担12元。奶牛保险金额为每头6000元,保费为每头480元,财政补贴288元,养殖户负担192元。
九是引进奶牛补贴。从省外购进或迁入我省集中饲养奶牛30头以上的,每头给予1000元补贴;从国外引进的高产奶牛,每头给予1500元补贴。
十是对荷斯坦奶牛实施冻精补贴。每头按2剂冻精进行补贴,每剂冻精补贴15元。
每一项政策都有针对性。直接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有助于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通过实施良种补贴,扩大补贴范围,有助于扩大良种覆盖率,提升粮食产量和商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一补多效”。提高粮食收购价是为了应对近期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多的问题,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加大对养殖业的补贴、实施农业保险等,是为了稳定农业生产的基础,增强农业抗御风险能力。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将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纳入强制免疫范围,促进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大力发展猪油肉生产、流通、加工,延长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全免费政策,确保市场供应,缓解价格上涨压力。
此外,国家拿出巨资,用于特大防汛抗旱、小型农田水利补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作物种子工程、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泵站建设等。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国家还将加强农资和农产品市场调控,扶持化肥生产,加强农用柴油市场调控,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国有,增加农产品储备,确保农产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Ⅱ 农户贷款担保方式
法律分析:1、通过农机销售企业担保。2、以购机补贴权利作为质押。3、以农机具为抵押。4、通过农村小额信贷公司担保。农村小额信贷公司是近年来活跃在农村的新的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Ⅲ 种田大户一般可以贷款多少
种田大户一般可以提交贷款申请20天内,就能获批最低5万元、最高200万元的贷款。根据规定,种粮大户向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时,银行以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向申请人发放贷款,如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宽限期结束后,由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金融产品。如果符合贷款条件,最迟20日内,就可获批申请数额的贷款。在贷款期限上,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内滚动使用,采取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还款的方式。由省财政厅按同期央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并给予1%的担保费补贴,降低贷款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
而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一般在其所评估(包括地上附着物)认定价值的50%-80%之间,各地规定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虽然农村土地不可以贷款。但是土地确权完成之后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可以贷款。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另外,种地是可以申请贷款的,银行有针对农户推出的小额贷款,只要符合贷款的基本条件就可以申请。一般来说可能会需要提供担保,但不需要抵押,只要能找到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人,那么申请的通过率还是比较高的。另外如果个人还款能力较强,那么贷款的额度也会相对应加大。而对于种粮大户而言,他们承包的农田都是百亩以上,算下来基本农田补贴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再加上种粮大户还有种粮大户补贴领取,承包50亩以上就能领取每亩6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万元。正因为有了这些种地补贴,种粮大户才愿意承包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如果没有农业补贴,仅靠种地的收入,他们也是无法支撑下去的。
最后,随着贷款总量的增加,将种粮大户和农户贷款授信额度由原来的3-10万元,提高到30-100万元,最高额度可提高到200万元以上。并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和实际生产周期,将种植业贷款约期延长至15个月以上,贷款可跨年度使用。为减轻农民负担、落实惠农政策,将农户贷款利率平均下调0.5-1个百分点。对于一般信贷业务从调查到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Ⅳ 我是种粮大户,如何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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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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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农业耕地能办贷款吗
可以抵押贷款。
土地流转新政策
1、加快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登记意义深远,确权以后有利于土地流转。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和土地流转者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2、规范土地流转
但目前土地流转存在农民自行流转多、报村和乡镇批准备案少,口头协议流转多、签订书面合同少等诸多问题,尽快制定土地流转政策,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迫在眉睫。各地政府应逐渐严格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完善合同管理,流转合同标准化,流转期限不得超过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一旦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几年各省市因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3、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中央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一条就是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就意味着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仍然必须坚守,同时现有耕地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在农地流转不断扩大及建设新型现代农业的新形势下,国土资源部将会继续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同时探索新形势下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创新,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搭建土地交易平台
伴随着土地流转制度出台,加快了各地相继实施农地流转试点,就直接促进农村产权交易所的成立,为农地入市搭建平台,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县乡村三级宽带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土地流转信息,加强对流转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及时为广大农户提供土地流转政策咨询、土地登记、信息发布、合同制定、纠纷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
5、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
2014年号文件已经开始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流转将是盘活农村资源的契机。一旦土地能实行规范化流转,那么抵押贷款就成为可能,土地就能产生增值。同时让农地在生产、生活中可创造更宽松的经营渠道,激发一批承包大户的积极性。开展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了种植大户因资金短缺不能满足规模种植需要的问题,有效破解了种田大户发展的资金"瓶颈"难题,促进了农业产业集约化经营。而且有助于涉农金融机构探索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加快建立农村现代金融制度,促进了农村地区加快对耕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进度、完善农村耕地流转市场及健全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并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6、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农地入市有两个前提,第一它必须是经营型的建设用地,第二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针对已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政府要在夯实土地权能的同时改革征地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建立科学的、多元的征地补偿制度、保障和就业制度。农业创富者们也希望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能为城乡土地的流转建立一个统一的交易服务平台。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并表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应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7、推进城镇化建设
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作为农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宅基地本可为农民进城提供第一笔资金,但在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宅基地的流转仍受到诸多限制。允许流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这将解除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虽然城镇化将成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主线之一,但目前宅基地管理依然停留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思维框架内。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主体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城镇居民。从物权平等的角度看,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主体范围缺乏正当依据。
结语: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和规范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宅基地管理,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2014年两会,农业创富者们期待,土地流转有利于更加高效、经济地利用土地资源。土地流转将促进传统小农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现代大农业转型,在这个过程中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其上游的种业、饲料等行业的规模化程度大幅提升,整个行业的市场规模和大企业市场份额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相关知识: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三)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纠纷;从实际出发,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坚持分级负责,强化县乡两级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质量。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议和具体工作指导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三、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五)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流转优先权。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抓紧研究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六)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七)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土地流转服务主体可以开展信息沟通、委托流转等服务,但禁止层层转包从中牟利。土地流转给非本村(组)集体成员或村(组)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保护流入方的土地经营权益,流转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
(八)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创新规模经营方式,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通过农民的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九)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原有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归属由承包农户与流入方协商确定,新增部分应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要优先安排。探索选择运行规范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抓紧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允许用粮食作物、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抵押融资。粮食品种保险要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并适当提高对产粮大县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配套办法,更好地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支持服务。
(十)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采取措施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在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不符合产业规划的经营行为不再享受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合理引导粮田流转价格,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十一)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要继续重视和扶持其发展农业生产。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分级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
(十二)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为承包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各地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集体经营的实现形式。
(十三)加快发展农户间的合作经营。鼓励承包农户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开展联合营销等方式发展联户经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建立农户入股土地生产性能评价制度,按照耕地数量质量、参照当地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计价折股。
(十四)鼓励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支持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农业示范园区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出资、相互持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地方扩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资金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加快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可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综合运用货币和财税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分散规模经营风险。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
(十六)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按面积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要求的可给予政策扶持。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七)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巩固乡镇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基础条件建设成果。鼓励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服务范围。大力培育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展良种种苗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粪污集中处理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服务业,支持建设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和仓储物流等配套基础设施。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购买服务的标准合同、规范程序和监督机制。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
(十八)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定专门规划和政策,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改善农业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涉农专业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养培训,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养培训规模,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培养培训力度,把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
(十九)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利用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渠道,深化行业合作,推进技物结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针对农业生产重要环节,与农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服务,提高服务规模化水平。
土地问题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农村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开展试点试验,认真总结基层和农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牢固树立政策观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相应机构承担农村经管工作职责,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制度,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Ⅵ 农担贷需要什么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申请贷款时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具有农村常住户口或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工作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客户信用评级结果为一般或以上。
(三)收入来源稳定,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贸易和环境保护政策,贷款使用合法。
(五)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无逾期(总行或一级分行认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原因导致的逾期贷款除外)。
(六)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需要提供以下一种全额抵押担保
1.保证。包括企业客户、专业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多户联合担保等担保方式。
2.抵押担保方式。包括房产、交通工具、大中型农机等抵押担保。林权抵押按照我行林权管理相关制度执行。荒地、荒山、荒山等承包经营权抵押,一级分行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辖区经济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3.质押担保方式。包括贵金属质押、存单、债券、仓单。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借给需要的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需要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和良好的个人信用信息,才可以申请。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不同的发展时期,按照各种标准分类的贷款种类也是不同的。比如美国的工商贷款有普通贷款限额、流动资金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贷款多以票据贴现、信用账户、透支账户等形式。
4、对于小额贷款的审计,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银行会检查其信用资质,是否达到了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其次,如果小额贷款没有还清,会上召开信用清单。如果以后再做房子贷款或者大企业贷款,是不会通过的,所以小额贷款一定要按时还。
5、农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时间。不是完全固定的。一般来说,从提交到申请到批准需要7个工作日,从批准到签订合同需要5个工作日。对于抵押贷款,办理抵押手续也需要5个工作日。最后,银行发放贷款。法定假日后可以延期一段时间。成功付款还需要申请人提交完整的信息。
6、贷款的定义: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一定利率贷出货币资金并必须偿还的一种信贷活动形式。广义贷款是指贷款、折扣、透支等借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出借货币和货币资金,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同时,银行还可以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积累。
7、抵押贷款的定义:抵押贷款,又称“抵押贷款”。指一些国家的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到期还款。抵押物一般是易于保存、不易磨损、易于出售的物品,如证券、票据、股票、不动产等。贷款到期后,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拍卖抵押物,并使用拍卖所得款项偿还贷款。拍卖贷款的余额应当归还借款人。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的,借款人应当继续清偿贷款。
(操作环境iPad 第九代15.1 农担贷 6.3.0)
Ⅶ 农业贷款抵押担保方式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农业贷款抵押担保方式如下
一、通过农机销售企业担保。
二、以购机补贴权利作为质押。
三、以农机具为抵押。
四、通过农村小额信贷公司担保。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Ⅷ 农业贷款抵押担保方式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1、土地贷款。拥有土地或流转他人土地者拥有土地经营权,都可到银行贷款。
2、农房贷款。农户可以利用宅基地和农房进行抵押贷款。贷款额度经过对农房的区位、成本等因素综合估值而定。
3、林权抵押贷款。
4、家庭农场贷款。针对农村地区担保难的问题,农业银行创新了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担保方式,还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
5、合作社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可以在农村信用社贷款。
6、其他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Ⅸ 嫩江河畔写“大爱”
镇赉县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处在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结合部,是松嫩平原和科尔沁草原交汇地带,属国家级贫困县。境内有“一江三河”--嫩江、洮儿河、呼尔达河、二龙涛河穿境而过,水资源极其丰富。
当你站在嫩江河畔,放眼望去,滚滚江水令人震撼,你会理解作为农行人的他心中多了一份责任与担当,他在这里像一位长者耕耘、守望,他心中“让800里瀚海变桑田”的夙愿正在变为现实。他1990年银行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家乡镇赉,30年来一直工作在农行基层一线,他就是被评为2016-2018年度中国农业银行金融扶贫先进个人、农行吉林白城分行镇赉县支行客户部经理曲兆利。
心系百姓,亲情连接千万家
四方坨子因她是紧挨嫩江的一个小镇,多年以前嫩江泛滥,因它形似方形耸立于水上而得名,它东临嫩江,与黑龙江杜尔伯特旗遥相呼,因当地有东北第一大监狱而名声在外。当2016年全国扶贫攻坚的号角吹响的时候,他正在镇赉四方坨子支行任行长。他通过多日的调查思考,写了一份关于调整信贷结构,扶持水稻种植,增加百姓收入的调查报告,上报上级行和当地政府,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赞许。从此,做好金融扶贫的决心在曲兆利心中扎下了根。当年四方坨子支行向所在地及管辖的五棵树镇、嘎什根乡1000多农户投放水田种植农户贷款5000多万元,其中有300户贫困户受益。三年间五棵树镇、嘎什根乡6000多农户全部种植水田。随着“引嫩入白”工程的竣工,嫩江水浇灌稻田,贫困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较当地农商行利率低50%,百姓种植成本低,所产弱碱性大米米质好,营养丰富,域内外多家米业公司与当地农户签订水稻收购合同,而且收购贫困户水稻每吨要比市场价高出50元的价格。镇赉稻花香、麒麟王、耘浪稻香等大米品牌已打入南方主流市场,深受消费者青睐。全县耕地面积19.7万公顷,水田种植面积已达到11.3万公顷。水田种植农户逐年增加,到目前,五棵树镇、嘎什根乡有30%农户购买了家庭轿车。2016年-2019年每年贷款投放增加1亿元,全县累计投放农户贷款4亿余元,贷款80%投放在水稻产区,使镇赉稻米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到目前全县稻米加工企业发展到50多家,曲兆利通过调查走访,三年来向2家大型米业加工企业累计投放流动资金收购贷款2500万元。黑鱼泡镇要围子村是该行包保村,有77户贫困户,18年实现全部脱贫,他个人包保三户,16年通过三户联保方式贷款扶持,18年实现全部脱贫。五棵树镇八家子村杨英伟原来由于老人生病、孩子上学,陷入极度贫困,从16年开始,曲兆利通过乡村干部担保方式为其发放贷款,实施重点扶持,种植水稻20多公顷,17年实现脱贫,现在家里还开了酒坊,18年年收入达50多万元。
他三年间先后支持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110户,其中向大屯英台农业农机合作社累计投放贷款2000多万元,理事长任志国被国家农业部评为“种粮大户”称号,吸收100多贫困户以土地的形式入股,已实现全部脱贫。王洪伟与妻子宋立平共同经营“镇赉县双丰鹅业养殖专业合作社”,2016年初,在国家扶贫政策的推动下,镇赉县多个乡镇政府采购鹅雏、鸭雏免费为农民发放,农民养殖出栏后,合作社以略高于市场的价格回购。在资金需求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养殖合作社想抓住时机进一步扩大孵化和养殖规模,但由于企业无足额抵押担保,其它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曲兆利向镇赉县畜牧局推荐,并与农行联合调查,2016年12月30日以“政府增信担保+其它”的方式,为该客户发放“吉农牧贷”贷款300万元,2017年、2018年初又先后追加300万元贷款。
曲兆利协助养殖场发展注入资金后,合作社迅速建成3万平的养殖孵化基地,并配套建有8000平方米的圈舍、冷库、育雏室等基础设施,年可孵化鹅雏、大雁等禽类幼雏240余万只,年销售收入2000多万元,现存栏大雁5000多只、鹅1.1万只,已成为镇赉县最大规模禽类养殖孵化基地。
他一面助推合作社的发展的同时,始终关注当地农民,尤其是贫困户的创利、增收,鼓励合作社与镇赉县当地农民合作,春季孵化鹅雏赊销给贫困户,秋冬季节鹅长成后,合作社以略高于市场价格收购回来,回购时再把赊欠的鹅雏款从成熟鹅价中扣除。例如,春季销售一家贫困户100只鹅雏,按照每只10元计算,贫困户需要支付1000元,待秋冬季节销售按每只60元左右价格回购,贫困户去掉养殖损耗,可销售4500元,扣除1000元鹅雏净赚3500元,无需更多的投资成本,到秋季便可以收获一笔不小的养殖收入,进而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该合作社2018年共赊销镇赉镇、大屯镇、建平乡、沿江镇等贫困户2000余户,赊销鹅雏30万只,为贫困户创收1500余万元。
2016年在镇赉四方坨子支行工作期间,各项工作都能出色完成支行下达的任务指标,特别是在农户贷款发放中能够严把准入关,在任期间发放农户贷款1.2亿元,全部按期收回,保证信贷质量的同时,为镇赉县东部乡镇农民发家致富、贫困户脱贫,持续贡献了力量。2017年在银丰支行工作期间,本着立足基层,服务金融脱贫攻坚,累计发放贷款5000余万元,到期无一分不良贷款。
信贷拉动,让脱贫攻坚可持续
这几年,他深深地感悟到: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捐款、慰问、献爱心只能解决一时之困,只有增强贫困户的自身免疫力和造血功能才能实现脱贫攻坚工作可持续发展。
镇赉县地处松嫩平原和科尔沁草原交汇地带,利用得天独厚的草原优势,风电产业和光伏产业已成为镇赉的一大景观。现镇赉支行风电产业和光伏产业贷款余额15.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66%,为镇赉县国家级贫困县带来上千万元的收税,同时项目带动当地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起到积极拉动作用。
2018年在客户部任经理期间,他全力配合支行党委做好本职工作,特别是在企业贷款发放中,能够身先士卒,不分节假日,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市行下达的任务。指导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5户、金额2148万元,发放镇赉中广核新能源有限公司贷款5.5亿。2018年企业贷款到期本金及利息全部收回,无一户欠本欠息。
镇赉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他根据支行党委的金融扶贫精神,发放贷款紧紧围绕金融扶贫攻坚精神,对企业贷款发放前,首先看企业是否带动贫困户脱贫,在2018年为小微企业贷款2户,带动有2个包保贫困村,其中还带动贫困户20户实现脱贫。在金穗脱贫贷发放中,他积极与与各级政府协调沟通,累计发放金穗脱贫贷2000余万元,帮助300余人脱贫。镇赉中广核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带动人口3000余人。2018年吉林省分行在对8个国家扶贫重点县支行的专项评价中8项指标综合考评镇赉支行名列第一。其中贷款增量3.75亿元,完成计划375%,自助机具覆盖率103个,完成计划102.36%;全口径精准扶贫贷款14.31亿元,比年初增加4.62亿元,完成计划3699.28%,带动贫困人口9695人,比年初增加6523人,完成266.24%。2018年被省行评为金融扶贫先进支行,在今年4月9日省行召开的金融扶贫及三农工作会议上,给予了该行表彰奖励。
截至目前,为白城光伏领跑者基地、镇赉中广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授信贷款额度9.75亿,已发放6.99亿元,项目已竣工,成功并网发电,每年发电量实现26000万千瓦时,年收入在1亿多元,为镇赉贫困县带来丰厚的税收,占地补偿款1600万元,为建平乡贫困村基础建设,提供了丰厚的资金来源。为俊林、骏翔二家米业公司每年贷款都达400多万元,品牌效应优势明显,拉动这一产业向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他2017年至2018年通过走访调查,严格把关,支持小微企业15户、投放贷款2148万元。其中镇赉县莫莫格蒙泉天然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镇赉昌融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带动贫困户300多户。镇赉县莫莫格蒙泉天然弱碱水已打入全国市场。这两家公司老总都是县政协委员,由于在农行支持下经济效益可观,主动向贫困村捐款20万元。他处处为企业着想,为减轻企业负担,利用政策,为企业减免贷款抵押评估费、抵押登记费20多万元,其中2018年为产业带动贫困户的2家企业,减免两项费用5万元。
舍弃小我,为“大爱”执著前行
这几年由于扶贫攻坚责任繁重,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心中有一颗倾斜的天平。在大家与小家、公与私的摆布上,他舍弃小我,一心扑在金融扶贫攻坚工作中。
2016年以来在他的工作出勤表上没有节假日,为了心中的目标,他无法选择,无论作为二级支行长还是县支行客户部经理,他每天都要加班加点工作。他本身任该行客户部经理,由于支行人员紧张,他还兼职客户经理、综合员岗位职责,每天的个贷、法贷等业务都得亲力亲为。在四方坨子支行任行长四年半期间,为了做好精准扶贫,他带领客户经理组,走村进户开展贷款调查,了解确定农户种植面积,贷款额度,备春耕贷款需求。2016年为了做好备春耕生产,他年前11月、12月份就开展调查。四方坨子支行距离县城150里路程,为了贫困户利益,抢先抓早,没有休过一个节假日。2016年他在四方坨子支行任行长期间,年前开展调查,年后“春天行动”一启动,就领任务赶指标;17年至今,作为客户部经理,每天加班10点后才能离开单位。
曲兆利家姊妹6人,他是老嘎达,哥姐5人都在农村,他在县农行工作,家族把希望,亲情眷顾,父母赡养都寄托在他的身上,每每谈起这些,他两眼湿润,总是说自己亏欠老人、妻子的太多了。
早年年迈的父母,唯一的希望就是和老儿子在一起,12年他把老人从农村接到县城,他就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现在父亲89岁、母亲88岁,父亲患小脑萎缩,母亲脑梗后遗症,生活几近不能自理,只要有时间他就赶到床前,陪陪父母双亲说说话。从16年开始,每年老人都得住几次医院,不管是在二级支行当行长还是在客户部当经理,陪伴父母的时候太少了,18年的10月份,老父亲住进医院,一个星期出院后,老母亲因大叶性肺炎也住进医院,那时正是国家加大小微企业投放力度,时间紧、任务重,所有的贷款、存款业务都压在他一人身上,工作不敢有丝毫怠慢,更没有时间回来侍候老人,有一天妻子在电话里生气地说:“你再不回来,这个家我也不要了。”
这几年,五小建设是总行唱导的一项关爱工程,16年开始,他就率先在四方坨子支行开张五小建设,他利用自己的农学知识,种植小菜园,培植蘑菇,自己淹酸菜,减少支出的同时,让住宿的职工和新来的大学生体会到家的温暖;为了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他申请购置健身器材,每年和当地政府、企业搞联欢,促进友谊,增进企事业单位客户的忠诚度和粘合度。
多年来,他在扶贫工作中,只是提供服务,没有索取,没吃过企业一次吃请。他心想着廉洁办贷,只为实现企业、农行、社会、贫困户多赢。
去镇赉之前,接到镇赉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史慧敏的电话:“你来写写曲兆利吧,我们急需发挥正面典型宣传引领作用,这么多年他一直工作在一线,他对镇赉农行的贡献太大了,我都做不到”。
夕阳西下,通过3天近距离的接触、体验,笔者被曲兆利的扶贫情怀、担当精神感动了。现年52岁的他,只是以实际行动在扶贫路上不断追索,那铿锵的脚步,令人敬仰,给人们以思索和启迪。
他乐于奉献,不图索取,执着于对这片土地深沉的爱。他总是给人以希望和力量,还镇赉大地一个奇迹;他在奋进中前行,在艰难中跋涉,在耕耘中播撒种子,收获果实、收获希望、收获金色的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