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担保金融法律)就是我一个朋友在一个网贷消费金融公司借钱,然后逾期了。那个公司打电话说我是担保人
不用去管,这种情况是他紧急联系人留的你的信息,然后那个网贷平台找不到他或者他不还款,然后催收公司联系到你这里来的,如果影响到你正常的生活,后面在接到这种电话可以直接问他是那个网贷平台,去打他官方服务电话进行一个说明你不知道这个人在网上贷款的事情而进行一个投诉,因为一般催收都是外包出去了的,投诉过后基本就不会给你打电话,我以前也遇见过这种电话的,不用担心!不过这种朋友建议你以后也没有必要往来了。
⑵ 朋友在拍拍贷上贷款留了我的手机号做担保人,而我本人并不知情,会有法律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你个人同意的签字对你来说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你如果从侧面了解到这种情况就不理他,给你打电话你里说不知道,到时候到了法庭上你没有责任。
如果对方告诉了你,你可以让其更改担保人及其手机号,别怕得罪对方,因为你被做担保人他并没有征求你的意见,也就是说根本拿你不当朋友。
⑶ 接一个电话,说是我朋友贷款,说我担保人,我根本不知情,打朋友电话,也不接,不知道这是不是诈骗电话
不用理他们,如果确实有这种事,涉及到你的时候,肯定会有人上门找你的。电话联系的基本上都是诈骗电话。
⑷ 最近老有莫名其妙的电话打进来说我认识某某某人带下款的我是担保人这是什么意
这是有意来行骗的,引诱你做贷款担保人,千万别上当,到时候贷款还不上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首先,这是一个新型的诈骗方式,你没有泄露你的任何信息,这是很重要的,其次你要核对他的这个电话,如果真的是紧急联系人,那么他的这个公司一定是正规公司可以查询的到。
最好进行一个核查。如果他连你朋友的名字都不告诉的话,我觉得八成是假的,因为一般来说都会说“你是某某某的朋友,然后他现在在我们这儿有一笔什么什么什么”应该是这种问答,如果什么也不说的话,可能就是假的,你不要太在意。
⑸ 朋友借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说我是担保人
法律分析:你不知情,未在协议上书面同意担保或者电话中口头同意担保, 这是非法无效的,甚至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追究你朋友和贷款公司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⑹ 最近接到银行电话 说朋友在某银行借钱留的我的住宅电话。我想问我是不是担保人啊他不还钱我要替他还吗
留有电话不一定代表就是担保人。
再者说只要没有在银行借款合同上签过字,就不是担保人,更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这个问题自己应该是清楚明白的。如果朋友莫名其妙地留了你的电话,就和银行说清楚就行了。
⑺ 最近老是有人打电话说,我以前的朋友贷款留的我的号码,我的名字,让我帮忙联系他,对我有没有什么影响啊
只要你不是担保人,
他单方面留你电话,
就不需要处理。对
你没有影响。
⑻ 接到贷款公司电话说朋友贷款留的我的电话,欠了1300,可是朋友就在我旁边,请问他们的骗钱套路是什么
首先,要确认是本人贷款还是作为担保人贷款。一般而言,正规合法的贷款,都是需要本人当面签字的,您这种情况,可能是信息泄露的影响。
身份证被盗用贷款,涉嫌贷款诈骗,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你应该起诉贷款机构,走律法途径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按照银行规章制度,贷款方本人不到场无法进行操作或其有贷款方委托书签名可以酌情考虑允许。但必须要电话对答、录言方可实效。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⑼ 刚才有个打电话说我有人贷款电话留我电话是实名说我是担保人怎么办,而且这个人我不认识要不要负连带责任
网贷都是骗人的
是别人利用你的信息
哪里有担保不认识,不签担保合同的
不理他,与你无关,无责任
⑽ 有一个朋友贷款,电话打来说我是担保人,而我不知情,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你好!你要确定下当时自己是否说了或者有相关证明证明了你同意当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的风险很大的。你可以看看下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建议是去寻求律师帮助或者咨询清楚!
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 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
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 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本报《城阳新闻》律师咨询台提醒读
者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 家庭有重大影响,以防可能变卖财产为朋友还债的悲剧发生。
如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担责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 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假如张某借款10万,吴某作为 朋友为张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能力还贷,法院判决吴某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吴某被迫卖房替张某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以及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2万余元。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 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
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恶意串通侵吞担保物,担保人受保护
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 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无效,担保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
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 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
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 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对自己的的责任范围要了解,具 体的保证责任由法律确定。”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
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
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担保期限问题要留心
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较为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 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
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如果表示要担保至还本付息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
,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 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
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 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
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两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 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 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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