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补缴怎么操作
补交公积金应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加盖公章;填好后进行补缴登记;到银行窗口存款;银行加盖收讫印鉴,作为补交公积金的记账凭据。
公积金如何查询
1、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2、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3、电话语音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4、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5、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查询机一般放在公积金办事大厅大堂或者银行网点。缴存人首先在查询机上刷卡,查询机会读出磁卡信息,输入查询密码即可进入查询。这里可以查询到的信息比较有,有余额,明细,状态以及贷款信息。
6、银行ATM机或网站查询:有些地方的公积金中心会与银行联合推出联名卡。这样缴存人可以直接在ATM机上通过银行卡及密码查询到自己怕公积金信息,也可以在网上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查询到自己的余额及明细。
7、单位经办人:这个查询方式是最快捷的,因为每个缴存公积金的企业都会有一个指定的经办人,她的手里有一份公积金余额及明细表。这张表有每个职工的缴存信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B. 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扣款不足当日再补缴可以吗
可以。
由于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下降、单位未及时缴存导致委提资金减少等原因,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的用户应在当月实际还款日的前一天及时补足差额,确保还款账户中有足额还款本息。
防止公积金贷款逾期的方法:
1、持续关注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变动、单位是否及时缴存当月公积金等情况。
2、确保还款日前一天还款账户余额充足。
因为各银行的扣款时间点不同,用户一定要在还款日前一天确保扣款时的还款账户(是还款的银行储蓄账户,不是公积金余额的那个账户)余额足够偿还当期贷款本息。
3、牢记您贷款的实际还款日。
每月还款日为公积金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该月末最后一天,如您的贷款在某月31日发放,但4、6、9、11月的实际还款日为30日,2月的实际还款日为28日(闰年则为29日)。
C. 公积金中间断了一个月着急贷款,能不能补缴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如单位或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可以依据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或自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认定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计息。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D.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够可以补缴吗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具体信息建议您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E. 公积金补缴可以贷款吗
公积金补缴是否可以贷款主要由个人在一年内断缴的次数来决定。
若是在一年内断缴次数不超过三次,那么补缴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如果一年内断缴次数超过三次,即使补缴也无法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说是贷款政策中一项非常好福利,它的利率要比商业贷款低许多,因此深受大家欢迎。公积金买房注意事项如下:
1、虽说公积金可以用来贷款买房,但要注意它是不能直接用来支付房屋首付款的。有很多人都会认为公积金是可以用来支付首付款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般公积金都是按先使用后提取来的;
2、如果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的话,那么其首付款就必须要先垫付,然后再携带贷款者的身份证及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中的余额才可以,并且提取总额不能超出房款的总额;
3、有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数额会比较大,账户中可能有50万元,而购房的总额是30万元。一般人都会以为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都提取出,在支付完了房款后还有余20万。但实际上住房公积金所提取总额是不能超过房款总额的,就算公积金账户中有50万,但所购房屋的总额不足50万的话,一样也是不可以全额提取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F. 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按照政策来讲,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补交的,但是补缴的公积金是不能拥有公积金贷款的。
以武汉来说,凡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
一般来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人主要为了使用公积金还款使用,因为有些人公积金缴纳的不是很多,但是每月用于偿还公积金的又比较多,所以补交一部分费用用来偿还贷款。
如果您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小编建议您最好不要补交,正常缴纳公积金,将公积金缴纳时间和余额都累计起来比较好,因为公积金贷款跟个人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时间、公积金总余额以及个人征信都有关系,并不是说缴纳公积金之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G. 公积金贷款余额不足怎样补缴
公积金的补缴仅限如下两种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补缴,个人是无法补缴的。
1、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
2、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可以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H. 公积金可以补交连续6个月的么
公积金可以补交连续6个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的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如下:
1、贷款资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已及时、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无停缴、欠缴现象发生,缴交率不得低于5%;
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自建、翻建、大修住房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3、具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4、具有购建房总价值25%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程序如下: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I. 公积金补缴金额怎么算
法律分析:补充公积金缴纳金额: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x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